作者:苏幼白
“你想怎样?”
“明知故问,我当然是来拔钉子的。”云斓也给自己倒上了茶,“天天挖石头,我也挖烦了,咱们干脆开诚布公,到底还要死多少人你才肯放手?你说个数,如果做不到,我立刻就走。”
男人闻言当真计算起了徭工人数:“除去军队占额,就算五州全境三丁抽一,你又能再找来多少人?顶格五十万罢了。”
云斓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面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线:“我还能活很久呢,每年五十万,一百年够吗?”
男人眼中杀意一闪而过,终究没有出手:“你是神的侍者,我赢不了你,但你会等来一个与你旗鼓相当的对手。”
“不必妄自菲薄,你若铁了心不管凡人死活,我也破不了你们的阵法。”
男子沉默片刻,自语道:“我不该管那场鼠疫。”
云斓举起茶杯与他碰了碰:“确实如此。”
男子仰吞尽茶水,而后徒手捏碎茶杯,割裂出的血立刻燃烧起来,并将沾染上的一切化为灰烬,也包括自己的身体。云斓注目着男人死去的过程,直到最后一缕青烟消失,都没看到他的魂魄离壳,他的魂魄已经和□□一起燃烧殆尽,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云斓起身离开,身后的帐篷经不住烈火舔舐,轰然塌落。
这日之后,工程继续,但矿上的水泡病却离奇不见了,人们私下传言是云斓杀死了从山里挖出来的瘟神,从此更加对云斓敬若神明。
徭工们从“瘟神”现身的矿道里挖出了一根黑色岩柱,那东西比铁还要坚硬,最坚固的凿子也无法在上面留下一道划痕,云斓命令他们搁置采矿进程,全力沿岩柱挖掘,好像要剥开连山的皮肉剔出它的骨头。
官兵和徭工们终于意识到云斓意不在铁矿,但此时已无人有胆量挑战她的权威,他们不得不的一锄一锄地亵渎起这座被信仰守护了亿万年的神山。
远方连山腾起火焰的时候,燚都一座小小的土地庙里,有位年轻的女人方与庙祝辞别。
她提着一把黑色的长刀走出庙门,那柄长刀刀身微微弯曲,有着睫毛一样的弧度。
村头闲坐的村民们斜窥着她,窃窃议论着她的举止。
那毕竟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
她的脸比画像上的仙女还要美丽,皮肤像芦花一样白,又穿着一身芦花般轻盈的衣服,在芦花盛开的季节来到这个白絮纷飞的村子,靠着编制芦篾的手艺换些铜板,那点钱只够三餐,租不来房子,可女人也不投奔亲友,竟然住进了这间土地庙,庙祝问她来处,她却说自己四海游历,走走看看,并不打算长住,所以他也不需知道她的来历。
那至少要留下一个名字吧?
结果也没有名字。
女人看见了河边的芦苇,于是说,那我就叫芦篾儿吧!
芦篾儿上午从土地庙里清理出一间杂物房,中午就开始收割芦苇,晾晒劈篾。
她工作很认真,编出来的芦席比别人都要平整光滑,席子上还有美丽的编织图案,所以卖得极快,十来天后,周边人家陆续研究明白了她的编制技巧,也开始卖一样的花席子,价格甚至更低,但她并不恼怒别人偷师,转而兴致盎然地编起了梳妆盒、车帘、背篓,轻飘飘的竹篾在她手里翻飞出了珠宝般美丽的花样。
渐渐的,大家都习惯了芦篾儿的存在,这日她忽然说自己要走,大家才方想起她本就不打算长住的。
芦篾儿把所有钱都留给了庙祝,提刀离开了土地庙,乌云洒下细雨,润湿发髻与衣衫,她却一点也不着急,脱了鞋子在渡口坐下,一边踢水,一边揪下一把芦苇,开始给自己编斗笠,她把第一只斗笠扣到自己头上,然后继续编第二只、第三只……且编且估算要卖几顶才能抵得船费。
不待斗笠成串,一艘精致的游船忽然顺流而下,船头破开水面,涟漪荡漾至芦篾儿脚下,温柔的水花上下摩挲起她的脚踝。
游船上的程享无心一望,悦耳的乐曲便消没了声音,精致的点心也消散了气味,锦绣的美景亦褪去了颜色,唯独那坐在渡口上白如芦花的女人,在朦胧烟雨里深深照进了他的眼睛。
游船靠岸,芦篾儿携着程享的手登上了甲板。
程享出身皇族,甫一落地便是世上最尊贵的人,除了他的父亲,宫闱内的每一个人都要恭维他,可遇见芦篾儿之后,他竟然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卑微,私下相处时,甚至没胆量碰触芦篾儿的衣角。
程享总觉得她美的不真实,似是花香月影,风一吹就要消散,因此盼着她能被红尘迷住,长久驻留人间,可即便锦绣华服、琳琅珠宝流水般送到眼前,都不能劳烦她多看一眼,好在这样出尘的人物也是有愿望的。
芦篾儿说燚都有座红玉山,山顶有一块红玉,那是神仙从异界带回来的宝物,她给了程享一根木簪、一道金符、一根芦苇,叫他派人将这道符贴在红玉上,然后用簪子刺破石头,将芦苇插进簪孔里,用一个碗接着,一日一夜能接满十二滴玉髓。
程享郑重应下,即刻吩咐自己最得力的干将去办这件事。
大将军方晋虽觉得皇帝色令智昏,却不得不奉命拿着那三样物品来到了红玉山,他抽出剑来砍断红玉周遭的藤蔓,剑锋碰上玉石,顿时卷了刃,可石头上却一点划痕都没有,他惊讶于这块红玉质地之硬,拿着木簪比划两下,想不通如何以木破石,随行的太监赶快捧着盒子奉上了金符。
方晋把金符贴在石头上,一点变化也没发生,可当他再将簪子刺向石头,竟然跟刺豆腐一样轻松地刺进去了。他目光骇然,片刻后才想起换上芦苇,然后亲自端着玉杯等在苇管下,约过了一刻钟,一滴如水银般的液体流淌下来,叮然一声落在了玉杯里,钟磬般悦耳。
“把承露盘抬上来!快些动作!”
随着方晋一声令下,士兵连忙抬上来一只立地莲花形制的黄铜托盘,仔细找平土地,稳稳地把莲花放在了芦苇下,方晋背过身,趁无人注意,偷偷将杯中的一滴玉髓吞了下去,随后他混若无事地把玉杯放回承露盘,并安排士兵日夜看管。
玉杯一日一换,芦篾儿每日服用一杯玉髓,从此再没有吃过其他东西。
她的眼珠变得像玉髓一样晶莹灵动,摄人心魄,皮肤也逐渐褪去血色,像是羊脂玉一样润泽透明,躺椅上午睡的身影仿佛轻飘飘的云朵,好像只要阳光再炽烈一点,她便要从地面蒸发回天上。
程享发现这一点后很是恐惧,感觉自己终要留不住她了,好在有一天,芦篾儿对他说,她想去和州看看。
那就发兵和州。
程享本就准备拿下程樵,如今美人想去和州,此时出兵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但程享的丞相不这样认为。
丞相早在程享做太子时便担任起他的老师,及至程享登基,又顺理成章位列三公,这位重臣素有公正忠义的贤名,程享在外肆意杀伐,却依然能稳坐江山,其实全仰仗这位老师替他贴贴补补,镇抚民心。
丞相倒不是心慈手软,只因程樵的属地近些年五谷丰登,积攒了不少余粮,眼下正是兵强马壮、人心顺服的时候,现在发兵乃是针尖对麦芒,实在占不到便宜。
他几次上书请求静待战机,仍不能叫程享回心转意,便决定想法子治治那个魅惑君主的妖精。
那妖精不吃人间的水米,定然不是凡物,也不能叫凡人来对付她。
丞相门下养着不少奇人异士,自有精通法术的刺客,其人身法高妙,于百人阵中穿梭如入无人之境,还可以将画在手腕上的兵器化为实物,每次行刺都能够一击必中。他将刺客安排为朝中近侍,预备等进酒时刺杀芦篾儿,想来该是万无一失的。
当日夜里,程享传酒,刺客潜至芦篾儿身边,趁人不备,右手向后一抖,画在手腕上的匕首便变成了一把真正的刀,悄然滑进掌中。刺客目光一厉,猛然刺向芦篾儿后心,然而预想中血光四溅的场景并非发生,那匕首在碰触到芦篾儿身体的刹那又变回了手腕上的画,于是情况就成他无缘无故捶了芦篾儿一拳。
行刺失败,刺客转而去抽芦篾儿从不离身的黑色长刀,可芦篾儿也已经出手按住了刀鞘,两边各自用力,刺客只感觉这把刀像铸进了刀鞘里一样紧,根本就拔不出来。
第156章
方才清醒过来的近侍们一哄而散,哭叫着有刺客。
侍卫还未赶来,芦篾儿已经抢回了自己的刀,她倒持刀鞘,用刀把戳了戳刺客的胸口:“洛州吴氏的兵符,可惜功夫不到家,吴年知道你在这儿卖艺吗?”
刺客眼神惊颤:“你认得我家主?”
芦篾儿扫了眼殿外突然涌入的刀光剑影,厉声呵斥:“还不快滚!”
刺客匆匆抱拳一礼,忽如飞燕穿林般穿过扑到近前的侍卫,随后几个起跃消失在了夜色里,他即刻回丞相府打点行囊,当晚便告辞而去,离去之时专门告诫丞相,决不可再打那女人的心思。
丞相叹息道:“那妖女的道行竟然高妙到如此地步吗?”
刺客郑重摇头:“妖精鬼怪破不了我家传法门,她必是和我一样的修行人,你我主仆一场,我最后给你留句话,快逃吧!”
可惜丞相没机会逃走了。
第二天早上,他如往常一般来到书房处理公务。
丞相府的书房独占一个偏院,虽然不大,却被打理得井井有条,装饰所用的奇石贵木、花鸟鱼虫都极为精巧,相映成趣,院落正中种着一棵海棠树,树冠高过屋檐,遮住了直射书房的阳光。
岁值秋末,早过了海棠花期,满当当的一树叶子半金半翠,一夜风雨洗过,地上散落了一层黄叶,晨光点在露水上,犹如琳琅的琉璃珠。
丞相见状有些诧异,按府上规矩,下人理应在天亮前打点好这间小院的,随后他的视线转过海棠树,忽然发现侧面树枝的秋千上坐了一个人。
“谁在那里?”他厉声质问。
秋千上的白衣人转回头,正是芦篾儿,她鞋尖点地,悠悠晃动着,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丞相知她来者不善,转身欲走,却发现身后的小门凭空消失了,他伸手向墙上一摸,五指触到了冰冷冷的砖石,意识到这不是等闲的障眼法。
他换了表情恭敬作揖:“夫人大驾光临,合该早下帖的,我好叫下人打扫家宅,大开中门,愿以此老朽之身亲自为您牵马坠蹬。”
芦篾儿闻言笑弯了眉毛,鞋尖抵着地面高高荡起,摇落一地黄叶。
她问:“这棵海棠树好高啊,不是本地的树种吧?”
“这是老臣门生从平州带回来的奇株,叫做雪海棠,据说四五月入春时,会开出暴雪般的白花,可天底下开白花的树那么多,单如此算不上不稀奇,真正难得的是这雪海棠只长在平州的一座山上,下了那山便难栽活,即使活着也再不会开白花,只会开红花,那年门生送了两千株雪海棠来燚都,最后也只活了这一棵,开的也确是红花。”
“没想到海棠也安土重迁,想来应该有段故事吧?”
“夫人光临寒舍,不是来听故事的吧?”
“反正时候还早,说来听听又何妨呢?”
燚国建国前五百年,平州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山里住着一个视酒如命的人,大名记不得,诨名叫做九不醒。
这人生平爱好两件事,一则是饮酒,一则是种海棠花,天南海北的海棠树种被他搜罗个遍,漫山海棠花可以从春开到秋,月月都不同色,他一辈子醉时饮酒,醒时种花,过得逍遥自在。
不过凡夫俗子光靠饮酒赏花可万万活不下去,还得找一点生计,所以春天来时,他会摘下海棠花卖去城里,秋天则会卖海棠果,卖不出的果子用来酿酒,酒封进坛子,埋到海棠树下,第二年挖出来或卖或自己喝,也足以为生了。
又是一年秋,海棠果熟,九不醒一早就喝了个大醉,摇摇晃晃地拎着竹篓上山了。
他一边采果子,一边沿山路上行,半途意外闯进了一片山岚,朦胧雾霾遮蔽前路,令他迷失了方向,奇怪的是他明明认得这山上的每一块石头,如今却仿佛走进了陌生土地一般,竟然找不出一处熟悉的路标。
九不醒在雾霭里晃荡了约有一炷香的功夫,醉里看天,忽然发觉下起了雪,心中惊讶,但也只能继续冒雪前行,越往山顶,那雪便越大,兜头蒙面让人睁不开眼睛,等他最终距离山顶只剩几步之遥时,酒意稍醒,这才意识到当下遮天蔽日的并非是雪,而是宛若暴雪般的海棠花。
金秋时节,早已过了海棠的花季,本不该有海棠开花的。
可眼下山顶的浅溪之畔,却长出了一株奇怪的海棠树,主干粗比水桶,枝桠向四面伸展,万条丝绦珊珊垂落,落地生根,又成长为新的分株,如此枝脉连绵直入迷雾深处,竟有种无边无际的磅礴之感,水晶般的花瓣似雨落下,胡乱堆在岸边的磐石和地面上,扬进溪水里,仿佛将周遭的一切冻结了起来。
九不醒怔怔地迈进了溪水里,正要跨过此岸时,却被溪水中央的一块磐石吸引了视线。
那块巨石横亘于溪流中央,广如屋舍,上面的海棠花堆积成山,忽而一只雪白的臂*膀从花瓣里伸了出来,差一点碰到九不醒的竹篓,冷不丁吓得他向后一跳,扑通坐进了溪流里,背后的竹篓随之翻倒,海棠果全都滚进了水里。
手臂的主人懒洋洋顶开花瓣坐起身,侧身向着九不醒,山岚模糊了她的容貌,可那一抹隐约的神韵已足够惊心动魄,不能用美丽来形容这种感觉,那是犹如直面海啸与山崩般令人畏惧又令人崇敬,不可抵抗又无处遁逃的气场,只此惊鸿一瞥,便能带来无穷的欲望,又能赐予无尽的绝望,好像世间万物都不过是生出来点缀她的背景而已。
九不醒僵直着坐在冷水里,呼吸凝滞,却意识不到自己就要憋死了。
女人一手提着一只小巧的白玉壶,一手捞起一颗顺水飘来的海棠果,眼神向九不醒身前一瞥,山岚便越发浓重起来,刚才还清晰可见的海棠树此刻被涂抹成一座雪雕,连近在咫尺的磐石都似隔着一层厚纱,即使九不醒奋力睁眼,也只能看见那人垂入水中的一角衣襟。
山间极为安静,九不醒听见雾里传来了吃果子的声音。
女人说:“我吓到人了?”
九不醒想说话却张不开嘴,同时他感觉自己不是用耳朵听到了女人的声音,而是用五脏六腑听到的,且那声音不须过耳就直接渗进了骨头,留在了他的三魂七魄中。
女人又说:“可惜,花虽好,果子却是酸的。”
她把吃了一半的果子丢进溪水,一只巴掌大的小乌龟一口叼住她扔下来的果子,扑腾着咬食起来。
女人再次开口:“冼仙君,稍等片刻,我同他说几句话。”
直到这时,九不醒才意识磐石的对侧好像还坐着一个人,原来女人刚才是在和那人说话,只不过磐石彼岸的雾气更加浓重,他什么都看不到。
“九不醒。”雾海之后的女人竟当场叫出了他的名字,她说,“我不白吃你的果子,你把这壶拿回去,埋在树下,日后能救你族裔一命。”
她话音落时,白雾里荡漾开一圈湛蓝色的光晕,九不醒冷不防被那光芒一照,顿时神志昏昏睡了过去,再睁眼时,身边还哪有什么女人和海棠,他只不过躺在溪流旁的一根枯木上,周遭都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亲手种下的季后海棠树。
九不醒只当自己酒醉胡乱睡倒后,做了一场颠颠倒倒的梦,撑着身体坐起来,正欲走时,却福至心灵般猛一回头,恰看见旁边溪流之中,一块突出的岩石之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只白玉雕成的酒壶。
他的脑子瞬间清醒,拿起酒壶仔细端详一番,正和梦中所见一模一样,恍然失神时,脚下不慎踩着什么滑了个趔趄,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巴掌大的小乌龟,那龟甲的右下侧被他踩出了指甲大的缺口,小乌龟吃痛,紧划了划手脚,果断叼着一枚海棠果核逃走了。
九不醒揣着白玉壶赶回家,锁上院门和家门,独自一人钻进内间,偷偷拧开白玉壶的盖子闻了闻,一种从未尝过的香气扑鼻而来,直令他神魂荡漾,灵窍顿开,连在万丈红尘里摸爬滚打了无数轮回的灵魂都像被抛进瑶池里涤荡过一番,往昔因缘业果从此清净,一朝脱胎换骨了。
可惜白玉壶内并无残酒,最后一缕酒气很快弥散,从此他再也没有闻到过那种酒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