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卫风
有人敲门送来了晚饭,他从提盒里把饭菜一样样取出来摆好,又拿出一个木盒来放在桌上:“这是阁主吩咐的,给姑娘送药用的小吃食。”
我把盒子打开看,里面分作三格,满满的盛着蜜栈果子,我笑着说:“谢谢啦。”
“姑娘客气。”
我和元宝坐下吃饭,她虽然神情镇定,若无其事。可是筷子却没拐过弯,光挟着她面前那碟菜靠她的那一边吃。饭菜精致美味是不错,可是那也不至于美味地让她会时不时露出一点恍惚的,春意荡漾的笑容来。
还有一个地方不对劲——她的耳坠子,少了一只。
元宝一直戴着的是挺好看的一对杏花银耳坠,下头还有小珍珠,我这几天看得眼熟,现在却少了一只。
当然,耳坠掉一只这种事情不是很少见的,我姐姐齐涵就说她也经常会把耳坠弄丢一只,剩下一只没办法再戴。不过元宝现在的样子,我心中几乎立刻得出了一个论断:她刚才晚归,决不是替我找什么点心,应该是去会情郎去了!
我心里猜想她的情郎是什么样人,元宝却郑重地叮嘱我:“刚才就算了。往后可要当心,不要随便和这里的人说话。那位文阁主可是个大人物,本领也极高,你不要对他不恭敬,但是也别去亲近他。”
我指指盒子,一副馋涎欲滴的口气说:“他很好啊,还给我点心蜜饯吃。”
元宝叹口气:“你还小,不懂。有时候有人给你糖吃,不一定是因为喜欢你对你好。”
“嗯?为什么呢?文阁主是坏人吗?”
多说点吧,再多说点,我实在太想知道了,哪怕只字片语,只要与文飞有关就好。
元宝拍拍我的脸:“你这小丫头知道什么,这话可不能乱说,记得我刚才告诉你的就好。”
她嘴真严,我又换了两三个方式想套话,依然套不出来什么。
☆、第十二章 挑衅 一
那天我都不知道巫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一早起来就听见她在隔壁说话,不见人,光听声音就能察觉到她心情一定不错,语气轻快得意:“来瞧瞧,你拿一样,留几样回来齐笙醒了再给她,都给我戴起来,瞧这会儿文家人见了我还能抖威风吗?”
我跳下床,把衣衫三下两下一套就推门出来,巫真一抬头,笑吟吟地说:“小笙来,这些都给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她跟前摆着七八样首饰,珠光璨灿,样样皆是精致非凡。这几天我就没看巫真戴过什么首饰,也就是一个银环束发,顶多加根簪子,倒是元宝,头上还戴朵花什么的。
“这些,哪里来的?”
“赢的!”巫真显然就等我问这个:“文飞女儿原来是拜在贵红门下,我说呢,那种拿鼻孔看人的样儿,除了她别人也教不出来。”
噗——我赶紧忍笑。
拿鼻孔看人,这话说得还真是……
元宝从外面把食盒接进来,她朝我嫣然一笑,指指自己脸颊侧旁:“小笙看,我这耳环怎么样?这些都是那位文小姐的同门师姐妹们,她们不知天高地厚要和夫人比幻术,夫人说比也可以,那一人得出一件彩头。结果赢了这么多,夫人让我选,我挑的这对耳坠子,好看吧?”
我点点头:“好看!”
这些都不是一般的饰物,大概是文家女儿大喜,这些来道贺的亲朋师友都穿戴着自己极好的行头来的,结果却被巫真赢了她们的心爱之物,肯定这会儿痛得心里淌血呢!
我拨拨翻翻,首饰都很好看,步摇,手钏,还有玉石戒指,不过我一样儿也不喜欢,这些也都不是小孩子戴的。
“这个,这个挺好。”
巫真拿起一个项圈,上面坠着如意和金丝缨络,项圈金丝绞缠镶珠,下头的流苏轻轻摆荡。
“这个小孩子也能戴。来,你戴上。”
我还来不及说我不要,她已经把项圈从我头上套了下去,元宝替我把底下的流苏理了理,笑着说:“哎呀,这么一戴可真是华贵娇俏,好看极了。”
我想摘下来,两个人一起拦着:“挺好看的摘什么呀!”
巫真还加了一句:“今天中午我带你到前面去吃饭,就是要戴给她们瞧瞧,看她们那脸上能有什么好颜色。”
呃……巫真可真是……
这挂项圈不算金子和上面的珠子,光是做工就已经极其名贵,肯定是位重要的客人的东西。现在明晃晃的挂在我胸前,可是把人的面子扫得一分不剩了。
巫真做事可真是爱憎分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们到这儿来也是客,可是她扫主人家的面子那真是不遣余力。
这种性格太容易与人结怨了,她还能平平安安活到现在……唔,要么是她本事实在高,二么,她肯定有什么靠山。
巫真把其他首饰收起来:“来,给你存着,这些都是你的私房了。要是没钱了,就拿去换钱使。”
我啼笑皆非收下那包沉甸甸的首饰,却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巫真说:“来,我教你一招本事,藏私房钱最好使,除了你自己,谁也找不着。”
“真的?”
“当然真的。”巫真的一根手指在腮边轻点:“我姐当年藏的私房,我到现在可都没找着。唉,真可惜,她有好些绝顶的厉害幻术,应该是记了下来,却还都没来及教给我。还有她那些个好东西……”
咦?是么?
我当年还有私房留下来?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些私房又都藏在什么地方?连巫真都找不着,我现在恐怕也很难找着。
巫真教我一段口诀,让我记熟之后,又教我手法。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巫真的修为一点不比师公差,比白宛那是强了不知多少。她教了两次,我就能照着做出来。
“嗯,这就对了,不过你现在藏不了什么大件东西,也就能藏藏你的小私房。就算这东西你就摆在桌上,可是若不能解开你施的幻术,所有人都看不见那东西,也绝对摸不着它,极是有用的。”
“那就是,贼永远也偷不去?”
“对啊。”巫真笑笑:“而且自己一定能找着,只有你自己一个人能看见那些东西。”
“要是人家比我厉害,看到了呢?”
“不会的,你试试看藏一藏,藏好了的话,连我也看不到。”
真是绝好的一招啊!
我心中默念法诀,手轻轻在那个绸布包上拂过去,布包奇异地消失不见,桌上变得空空如也。
“好啊!”巫真重重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把我拍得一个趔趄,差点儿一头撞到桌角上去:“我果然没看错,你这孩子太有天份了,头一次施术就成功!这,这可真是千金难换的好苗子,啧啧,啧啧……”
她打量我的眼神,活象一头饿狼在打量一块上好的肥美的羊肉一样,盯得我浑身发寒。
“你放心。”她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我奇怪地问:“放什么心?”
“放心,我一定好好教你,你将来的成就一定远高于我!好好学,我把什么都教给你。到时候也让那些人看看……”
她最末一句话咽下去没说完,我只觉得心里一沉。
师公啊,看来我是真回不去了。巫真这表情充分说明她是打死也不会把我还给师公的——当然,我是很挂念师公,可是我也想留在巫真身边。她毕竟是我的亲人的啊!
在她的身边,我离自己的过去,也更近了许多。
我在屋里习练了一会儿幻术,又从包袱里把那本从雷家堡带出来的册子翻出来看看。这上头的一字一句我都吃透了,的确看不出什么别的奥妙来。
我把册子合上,慢慢捧起来,压在胸口。
过往如此隐秘沉重……好在我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去找到真相。
巫真果然不肯放弃任何一个扫人面子的机会,中午带我去前厅用饭。那沉甸甸的项圈缨络挂在我胸前,坠得脖子都很不舒服。
“夫人,这……”元宝有点犹豫。
“什么这那的,就戴着。”
这间宅第真大,我们走了盏茶时分才到了前厅。巫真牵着我的手,一到厅门口,原来厅里那细细的嗡嗡的小声谈话声就象被大风吹倒的草稞,顿时一片俱寂。
巫真挺胸平视,挽着我迈进了厅门。
我还什么都来不及打量,就有一道充满恶意的视线,尖毒刺辣仿佛利箭的朝我射过来。
我朝那边看,一个穿着红衣裳的姑娘正恶狠狠的打量我,准确的说,是死死的锁定住了我胸前的如意缨络项圈。
我猜都不用猜,马上就能确定这人是谁。
肯定是这项圈的原主人,巫真的手下败将。
巫真挽着我特意在门口多停留了一刻,有意让人看清楚看明白,才从容的走进去,在一张桌旁落坐。
虽然离北剑阁办喜事的日子还有三天,可是大部分宾客都已经到了,厅里的人看来三教九流都有,虽然穿戴光鲜,不过有的人看起来就是一脸戾气,丝毫没有贺客该有的一团祥和气,看起来不象来道喜的,倒象来找碴的。
咳,这个,不用说别人,巫真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她不也是迫于无奈才来的北剑阁么?
☆、第十二章 挑衅 二
巫真给我倒了一杯茶,轻声说:“等会儿要有什么事,不用慌也不用怕,有我在呢。”
我乖乖点头。
茶还没喝,隔壁桌就有人过来,向巫真行礼问好:“晚辈平罗岛门下魏曼见过明月夫人,不知道夫人这次也来了,未及拜见,请夫人不要怪罪。”
巫真点个头:“好久没见你,别多礼啦,你没来?”
“闭关了,我和一位师兄一块儿来的。”
我正好好奇地打量她,巫真指指我:“来见见,这是我徒儿齐笙。”
我真恨不得把头埋到桌子底下去,我可没拜她为师!可是眼下又不能这样大声说出来。
我站起来跟魏曼见礼,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含含糊糊的说:“魏姐姐好。”
“原来夫人收徒了,真是恭喜恭喜,齐妹妹一看就聪慧过人,我若是知道了,也必然替夫人高兴。”
巫真说:“我们这桌都空着,你过来一起坐吧。”
魏曼笑着说:“是,正想多多和夫人讨教。”
她在巫真左手旁坐下来,轻声说:“我刚听说昨儿贵红夫人门下的吃了个大亏,正琢磨其中究竟,难道她们敢找夫人的麻烦?”
巫真笑容欢悦:“唔,不过是几个小辈目中无人,算不得什么麻烦。”她指指我脖子上的项圈:“喏,这个是赢的彩头之一,就是贵红最得意的那个小徒儿的。”
魏曼虽然也在笑,不过我看得出她有几分不自然。刚才瞪我的那个红衣女子看来把魏曼当成我们一伙儿的了,恨恨的目光连同她在内一起招呼。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象巫真这么敢惹敢顶敢得罪的,我看魏曼就有点坐立不安起来。
这个贵红夫人大概很不好惹,光看那个红衣女子的神情作态,就知道这人的性情必定刁蛮刻毒。由徒弟再推想推想,贵红夫人只怕也不是什么厚道宽容的人。
这倒也不能怪魏曼,她可全然无辜,只是过来打个招呼,被招呼着一同坐下,就让人记恨上了。
魏曼问我多大年纪,什么时候到的北剑阁。我也问她:“平罗岛远不远,人多不多?”
“平罗岛靠南,在海外,离北剑阁那是极远了,路上走了快一个月。我们岛上人可不少,风光也好,齐妹妹有空,和明月夫人一起去做客吧。”
厅上宾客渐渐多起来,女客与男客的坐席用屏风从中隔开,男客那边说话声音越来越高,嗡嗡嗡嗡的响成一片,显得格外嘈杂,忽然不知道什么人砰一声重重拍击桌子,喝道:“多说无益,咱们手下见真章,走走,正好在座各位都是见证。要是我输了给你,我把这只右手剁下来给你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