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量词是一只 第53章

作者:严午 标签: 婚恋 因缘邂逅 萌宠 玄幻仙侠

  “——疼疼疼疼总之本大爷的眼光是凡人无法匹敌的!”

  查克的朋友放开了胁迫他的手,查克的朋友安静向后退了一步。

  而总算找到时机重新暖场的其余人,纷纷涌上,把查克围了起来。

  “当然当然,走吧,查克,我知道这里附近有一家……”

  “你一定好好向我讲讲你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下找到了高等级魔物……”

  “在魔物潮里拼杀了一千多米!天啊,如果我也能像你这么强,就可以成为不需要团队也能单独猎魔的……”

  一千多米?

  被排斥在外的女牧师皱紧眉,潜意识觉得不太对劲。

  符文隔离阵术其实还有全方面感应战场上所有情况的作用,只不过她的能力限制了阵术的发挥,她没办法像书里那样“把整个猎场中每一刻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刻印在脑子里。

  否则团长也不用舍近求远,需要联系在高处瞭望的狙|击|手来寻找魔物潮中的查克。

  然而,牧师曾经模模糊糊地感知过,那个比其余魔物要高等、智慧的东西,在距离他们很远的地方隐藏着……

  也许不仅仅一千多米?

  想到这里,她怀疑地看了一眼周围。

  几个相熟的猎人,一个各方面能力都很平均的防御系团长,嚣张且莽撞的查克。

  ……团队里这些人,她被教团|派遣之前都浏览了充足的背景资料,理应没有任何问题……

  牧师的目光从那个安静的狙|击|手身上滑过,但她没有丝毫停留。

  一个惧怕与魔物近距离拼杀,只能借助火|药|狙|击猎物的远距离职介……猎魔人之间隐隐存在的职介歧视链,狙|击|手是最底层。

  好吧。

  看来是她想多了,也许一千多米的距离只是那个狙|击|手汇报时出现了错误,毕竟这种能见度,对方站多高都看不清三十米范围内的场景吧。

  “嘿,三条街外的酒吧怎么样?”

  “走走走!今天我请客,公会是按照剿灭的魔物潮规模大小分配酬劳的!咱们团队这次一定能拔尖!”

  “牧师,你来吗?喝一杯?”

  “……嗯,就一杯。”

  等到被簇拥在中间的查克回头试图招呼自己的朋友,却发现后者早已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夜里。

  ……混球,晚上回去在群聊里用表情包轰炸他算账!

  ↑肩膀被捏得痛到不敢当场抗议

  【数十分钟后,某家深夜运营的塔派店】

  沈凌其实不怎么想从薛谨的背包里出来,因为薛妈妈给她垫了好几层柔软的小垫子,还弄来了一只袖珍小飞象玩偶让她抱着咬,其实睡眠环境比旅店的床还要美滋滋——

  但后者把背包拉链拉开,把她抱在爪爪里的小飞象强制扯了出来放在餐桌上,还把上来的苹果派与培根火腿派都摆到了拉链旁。

  翻倒在里面,失去玩偶,闻着喷香的派的沈凌:“……”

  “喵呜。”

  “自己去洗手间,换洗衣服在背包夹层里。”

  几分钟后,金色卷毛的姑娘甩着袖子从洗手间里冲了过来,扑向了桌子上的美食。

  薛谨把苹果派和培根火腿派各切了一块放进她的盘子,并帮忙倒了一杯橙汁。

  薛妈妈忙完了这些后又帮她把吃派用的叉子勺子擦了擦,并仔细叮嘱:“凌晨吃这么多东西不好,沈小姐。”

  沈凌无所谓地抓过了他递来的勺子:“我在倒时差啦阿谨,倒时差倒时差!现在C国C市是早晨八点多哦!”

  薛谨:“倒时差的借口你已经用了一个星期,沈小姐。”

  沈凌:“唔唔唔咕咕唔(这个派超好吃)!”

  薛谨:“……吃慢点,喝点橙汁,别被噎到。”

  沈凌一口气吃掉了盘子里的整块苹果派与半块培根火腿派,她舔舔嘴巴,捧过橙汁“咕嘟咕嘟”喝了几口。

  满足。

  苹果派又香又甜,吃久了嘴巴会发腻;培根火腿派咸而厚重,但和苹果派搭配在一起刚刚好。

  虽然在遥远的E国吃不到钵钵鸡和火锅有点遗憾,但阿谨连点菜搭配的技术都超极好!

  “阿谨,这个……”

  她抬起头,正打算兴冲冲地发表对美食的感想,突然发现对面的盘子里什么都没有。

  薛谨的桌上只有一杯柠檬水,他正用手臂支着头,半合着眼,表情淡淡的。

  工作时间的猎人没有佩戴那副日常使用的圆眼镜,不会被风摇动的兜帽足以遮挡住他异常的面貌。

  但此时此刻,和沈凌坐在异国小店角落里的卡座,他暂时揭下了自己的兜帽,眼尾的泪痣像是刚才猎杀时沾到的一滴海水。

  这是一份惊心动魄的美艳,但主人安静低调的气质削减了这份美艳,完全地湮灭了色|情与诱惑的妖媚感,只剩下了很沉默的美。

  这种美不会让人尖叫出声,但会让对面的姑娘心脏狂跳。

  沈凌分不清一个人五官的美丑,但她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的执事们——卡斯和卡特,她们拥有雕塑般精致的完美脸蛋,只要闭上眼睛就是一尊洁白的女神像。

  ……但她不喜欢。

  她不喜欢发现阿谨半合着眼睛露出这种表情,她不喜欢对方面对自己显露出极深的疏离感,她更不喜欢对方好像不再说话就能停止呼吸变成一尊塑像——

  沈凌下意识用自己最喜欢的“宝藏”“闪亮”来形容对方的脸,但她不想瞅着他发呆,她想扒拉进自己的爪爪里,用舌头和牙齿爱护得温暖而可爱。

  于是她移开目光,看到了对方略略长过耳际的头发。

  与他的眼睛不同,头发颜色是浅浅的紫,令人联想到晨雾笼罩的薰衣草田。

  沈凌觉得爪爪有点痒,她想伸过去拨弄他的头发玩,觉得自己一定能闻到薰衣草的味道。

  比起碰爪爪,她想碰碰……

  “沈小姐。”

  薛谨说,“胃口不好吗?派你才吃了两块。”

  沈凌猛地缩回手,胸口里有东西在扑通扑通狂跳。

  她捏紧了勺子,懵懂地回答:“不知道,我现在好像提了一口气,又松了一口气。”

  薛谨微微睁开眼打量了一下她,确认她的身体没什么问题后,又伸手摸了摸她的脸。

  沈凌那口气提得更紧了。

  “有点烫。”他说,“但是这个温度很微妙,我们要回旅店用温度计确认一下。”

  虽然他守在海边的灯塔顶端度过了十几个小时,但沈凌始终都在自己的背包里玩耍活动,薛谨本以为她是不会被海风或浪花弄湿感冒的。

  沈凌不想现在回旅店,因为薛谨在旅店里订了两个单人间,她不能像现在这样近距离盯着他瞧——

  “我不想现在回旅店。”她直接说了出来,“我讨厌回旅店。为什么你非要订两个单独的房间?”

  “因为带你来工作并不在我的计划范围内。”薛谨用手背试探过她的额头后,又放到脸颊上试了试,“需要我提醒吗,沈小姐?你不仅导致了我两个月的出差,还在我收拾行李嘱咐你好好看家时为了一只小飞象玩偶跑进我的背包里,把象耳朵咬得全是口水后敞着肚皮睡了过去——你知道我在旅店登记入住的时候拉开背包是怎样的心情吗?”

  差点手一抖就把你当着整个酒店大堂和猎人同事的面掏了出来放在我的护照上好吗?

  而且你还仰躺在我笔记本电脑的散热板上——万一散热板被闷坏了,着了火烧到你的尾巴怎么办?

  薛谨当时只庆幸自己出差前的两个小时还在民政局准备带着这只崽崽办离婚,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都在自己身上——否则沈凌就不得不和自己挤在一个标准单人间里,谅薛谨自制力再怎么优秀,他也不能保证两个月在一个只有床和浴室的小房间里和沈凌独处会发生什么。

  这里是E国,薛谨甚至没办法买来玩具把沈凌丢到地毯上让她自娱自乐,大部分时间他不把沈凌带在身边就觉得对方会走丢。

  ……而贴身近距离接触是必须避免的。

  他是计划离婚,不是计划当禽兽。

  沈凌当然不明白一个雄性再如何自制也会有点内心深处的蠢蠢欲动,而薛谨能自制到这种程度也许性别已经过分压抑变成了“妈妈”的新性别——她只是盯着对方贴近的那滴泪痣,隐隐约约明白了为什么她还会“松一口气”。

  因为薛谨说话了,薛谨在和她交谈,而他和她交谈时的语气总会柔和一点点。

  这让之前那份深深的疏离感瞬间消失,他再次成为了那个戴着眼镜在家里给她收拾抱枕的仆人,而不是一尊离自己极其遥远的雕塑。

  如今,沈凌左挑右挑,只能挑出“沈小姐”这个称呼的毛病。

  ……但她目前有点怂,被自己的奇怪运势连累出差两月的薛谨明显不会再更改这个称呼。

  ↑完全不知道对方的抑郁的重点不是出差,而是她为了一只玩偶跑到背包里从C国睡到E国的没心没肺

  “阿谨。”

  沈凌咳嗽了一下,再次申明:“我真的同意和你离婚哦,我非常非常愿意。”

  和你自己的运势说话去。

  “而且我们早就达成一致,你只会多待七天……”

  是吗,两个月后你还在我的背包里睡成一滩猫饼。

  “我也很喜欢你两个月前给我烤的香橙味杯子蛋糕,我知道那是告别小蛋糕,所以我吃掉了整整一盒——但卡斯说告别小蛋糕只有告别那天才能吃,结果那天没有顺利告别,我实在是没办法把吃下去的小蛋糕还给你……”

  卡斯,很好,“带坏小孩”名单上又多了一个人。

  “……所以,”沈凌总结道,熟练地把脸往他贴住自己脸颊的手掌里蹭蹭,“阿谨,不要生我气啦,事情发展到现在也没办法?”

  ……唉。

  “我没有生你的气,沈小姐,我也不会因为没能成功和一个漂亮女孩离婚而生气。”除非我是个幸运E的神经病,我想我是的,“把你想吃的派吃完,然后我们应该回旅店休息了。”

  哦。

  ……但你刚才看上去很不开心,而且你什么都没吃。

  “工作并不是玩耍,沈小姐,而且我并不是很喜欢E国的食物。”

  薛谨顿了顿,面对沈凌瞪圆的眼睛,友善解释,“你刚才把你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

  在垫着小软垫、摆着小玩偶的背包里躺着玩和蹲守在海岬旁的灯塔顶部一连击退三波魔物潮并不是一个概念,但是薛谨选择一笔带过——工作会令人疲惫,这是普通人之间默认的定理,而不是一个被捧在金字塔尖长大的祭司该明白的事情。

  魔物潮平均每七个小时出现一波,在这个临海的区域该频率直接上升到了三小时一次——作为负责瞭望观察、时刻占据最高处的狙|击|手,薛谨的休息时间其实比团队里的其他人少很多。

  他们可以去喝酒然后享受第二天的宿醉,黄昏时换上装备重振旗鼓;薛谨则要赶在早晨的太阳出现之前回到自己的瞭望点,以免被行人发现。

  凌晨一点多击退魔物潮,早晨五点半重新攀上灯塔——就连魔物都有在海浪下打盹的时间,他没有。

  薛谨持续这样的作息已经度过了整整两个月,结束工作后他只想立刻回到旅店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