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科举种田 第218章

作者:酸茄 标签: 玄学 穿越重生

  包裹不小,几件棉衣,一封信,还有两个精致的木盒,一大一小。

  属这棉衣最占地方,这衣服与去年的夹衣材质一样,只不过今年变成了能穿在外头的外裳,这衣服他去年便穿过,十分暖和,所以见此也只是摸了两下便收了起来,天气还没那么冷,估计过阵子就能穿了。

  他又打开了那两个木盒,大盒子里头装了一匣子的炭笔,小盒子里头装了一只发簪和一只发簪,看着上头宝石的形状,用的还是他送的。

  将那发簪和发冠拿起,再一瞧,显然是配套,薛祁暗暗说道:“的确是我喜欢的款式,平安有心了。”

  等再将这两件物事在手中把玩,仔细端详,见这发冠一处不引人注意的地方还刻着“祁”字,发簪头则是刻了一个“薛”字。薛祁勾唇一笑,还在头上试了试,觉得确实合适才又放进了木盒中,最后又打开了那封信。

  信上说了这炭笔的用法,也说了这衣裳的材质,至于那发簪和发冠,赵平安说,一个是给他的,一个是给他“表妹”的……

  看到这里,薛祁神色变了又变,难怪那发簪上刻着“薛”字,他在信中告诉平安,他那表妹也姓薛。

  原以为这两件都是给他的,不曾想是他想多了,不过再一想到这表妹又是谁,他到底还是叹了口气。

  一个谎言需要另一个谎言去掩盖,不过眼下他也没有更好的法子,只能掩盖着了。

  都是自己做的孽,且瞒着吧!

  不过看到这信的后头,赵平安还写了几样适合做兵粮的食物,对于厨房内的事情薛祁不是很懂,但听赵平安说起来似乎很是重要,便把这几处关键的抄录下来,让随侍交给了负责兵粮的伙头兵去研究,看看究竟如何。

  等一封信看完,薛祁珍而又重的把信收到了匣子里,才又对帐中负责内务的兵随口问道:“对了,把上次战役缴获的那个犀角匕首找出来,我要送人。”

  “少帅,那犀角匕首只此一柄,何等珍贵……”

  “找!”

第两百五十五章 犀角匕首

  自从经过此事之后, 赵平安忽然觉得沈煜待他更是奇怪,但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如他自己所说,沈煜这位仁兄是个脾气好人缘好的, 即便身份高贵却从不仗势欺人,所以在班上都吃的很开, 时常跟赵平安黏在一处也并不觉得如何,但他总觉得沈煜看他的眼神就是不对。

  尤其是没过几日后, 薛祁叫人送来那犀角匕首时更是如此。

  由于赵平安白天基本上都是在国子监上课,也只有晚上能回去,薛家的人接到主人来信说将这东西送到赵平安手上自然也要遵从。

  所以,为了确保东西送到本人手上, 这匕首是送来的国子监。

  东西是拿木盒装着的, 赵平安从下人手里接过以后沈煜便黏在了他跟前, 问他是谁送的,赵平安也不隐瞒, 直言:“薛祁叫人送来的。”

  哪知沈煜一听说这东西是薛祁叫人送来的,神情就更为激动, 忙问:“这里头装的什么?”

  “回去再看。”赵平安不急不缓的道。

  “别啊!”

  听到与薛祁有关, 此时沈煜的好奇心全被吊了起来, 哪还等得了?便拽着他的衣袖各种央求叫他打开来瞧瞧。

  “赵小少爷, 咱是从小地方过来的, 没见过啥世面,你就打开让咱瞧瞧,也让咱见见世面呗!”

  听到沈煜这么说,赵平安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你姐姐是皇后,姐夫是皇上, 爹爹又是大将军,家里什么好东西没有?也好意思说你没见过世面?“没见过世面”这几个字跟你有关系吗?”

  沈煜脸皮厚,听他这么反问也不觉得不好意思,自顾解释道:“我也没说错,京都跟苏杭还是不一样的……”

  “行了,你不用狡辩了,免得你再说出什么离谱的理由,我开,我开还不行吗!”

  沈煜展颜:“你早这样不就完了吗?”

  赵平安无奈,也不拖沓,说完话便把这盒子打开,露出里头安然躺着的东西,瞧着似乎是个匕首。

  匕首的手柄和鞘两头尖尖,但尖处又相对平滑,都是采用的同一种材质,赵平安觉得应当是某种动物的角,整个匕首通体遍布着不属于本朝常用的纹络,但中间仍旧能够看出缝隙。

  一手握着一端,赵平安用力一拔,直接露出那锋利的刀刃,但由于手边没有什么适合试刀的工具,他便顺手在桌子上摆着的那叠纸的边缘一划,如同切土豆丝一般。

  只见他一刀下去,那叠纸边上便缺失了一个指节粗的宽度,随即,一条一条的纸片便散落在桌上。

  感受着这手感,赵平安惊叹:“这匕首好生锋利。”

  虽然外表上并不咋地,这角制的手柄拿着也不大习惯,但刀刃的锋利程度却比他师傅送他的那袖珍匕首还要强上几分。

  “是个好东西,就是这手柄不大顺手,回头找首饰店的人帮忙改改……”赵平安小声嘟囔。

  不料他这话还没说完,就听沈煜将这匕首夺了过来,气呼呼的道:“改什么改?今日若不是我在这,这匕首估计就被你糟蹋了。”

  “什么意思?”赵平安不明白。

  说到这里,沈煜洋洋自得,昂着头,拿着匕首,环胸道:“这就是你不识货了吧!平安你得知道,咱们大魏的锻造技术相对于其他几个国家还算是比较成熟的,这匕首的确还不错,但比这匕首锋利的多了去了。”

  而后,他将刀鞘合上,才又指着这匕首的两端道:“你没看出来吗?这匕首最珍贵的还是在这刀柄和刀鞘上。”

  “哈?”赵平安一头雾水。

  见他听得云里雾里,沈煜只好与他详细解释:“这是犀牛角,咱们大魏可没几个人有这东西,。”

  赵平安“……”

  犀牛角!

  乖乖,就这一个匕首,若是放在上辈子,怎么着也得五年起步了吧!

  他原以为这是某种牛的角,便没太在意,但谁能想到这是犀牛角?哪怕他从前在动物世界里看过,但这会儿拿到手上也认不出,更不敢认。

  他上辈子就是个普通人,哪里见过这玩意儿?

  他这反应算是正常,因为这犀牛角不常见,即便是在这整个大魏朝,也只有那水源密集的林缘山地才可能找出到几头来,关键这动物实在凶猛异,莫说是寻找,就算是找到了,捕获起来也并非易事。

  相比起犀牛角,大魏的达官贵人还是更喜欢金银铜来制作刀柄和刀鞘,所以这犀角匕首在大魏,实在少见。

  但他不识得,不代表沈煜不识,这东西他从前见过一次,还是在他爹的宝库里见着的,珍贵异常。

  说来,他们大魏没这习俗,但在一些敌国贵族们中却有这种习俗,男孩子的成年礼,家里人都会送上一柄匕首,有牛角,有犀牛角,或是一些其他动物的角。

  总之,犀牛角为最佳。

  在男孩的成年礼上送上一柄犀角匕首,不仅代表着成年,也代表着权力的象征,毕竟这犀牛角可不是任谁都能弄的着。

  沈煜他爹沈大将军有,是因为早年间便与敌国打过仗,从敌国缴获来的,而薛祁之所以有,自然也是这个原因。

  以他爹这把年纪打过这许多的仗,也只缴获了一柄,足以见得,即便是在敌国,这东西也不多,但薛祁不仅有,还给了赵平安,这已经能够代表许多了。

  沈煜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知是想到什么,还冲着赵平安挑了挑眉,神情很是暧昧,只听他小声道:“老早便知道你俩关系不一般,但感情深归感情深,我是真没想到啊?薛祁竟然肯把这东西给你,他还挺……”

  说到这里,沈煜便住了口不再说,但赵平安听到一半,却是好奇,直问他:“挺什么?”

  沈煜想说“挺喜欢你”,但话到嘴边,看着赵平安那不谙世事的眼神,又挠挠头,偏过了脸,眼神飘忽的改口道:“就挺……挺仗义的。”

  说到仗义,赵平安也承认的确如此:“确实,不过这两回送的东西还是太过贵重,倒是叫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礼。”

  “他送你东西又不是为了让你回礼,不过你说两回……他还送过你什么?”沈煜眨着眼睛,十分八卦。

  “就是一匣子宝石。”赵平安随口道。

  “卧槽!”

  听到这里,沈煜瞪大了眼睛,惊呼:“这家伙这是把聘礼都给你了吧!”

  若不是聘礼,谁送礼会送一匣子宝石,这东西又不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鹅卵石,不对,鹅卵石也不便宜,起码从别处运过来的运费就不低。

  不过那可是一匣子的宝石,也就是薛祁如今在北境,这些个东西对于北境的人来说好弄一些,但也不便宜!

  不管如何,沈煜算是看出来了,薛祁待这小子的确不一般,沈煜还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却见赵平安一拍桌子,倔强回道:“说什么呢?”

  沈煜还当他要说什么,紧接着便听赵平安大意凛然的道:“什么聘礼?他送过来的这明明是嫁妆。”

  沈煜“……”

  两个男的,聘礼还是嫁妆有区别吗?不都是一回事吗?

  不过,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沈煜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挑破他俩的关系,免得日后相处起来麻烦,只当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够了。

  他挑了挑眉,幽幽的看了赵平安一眼,到底还是懒得反驳,只道:“你说是嫁妆就是吧!”

  赵平安想到国色天香的表妹,也不管沈煜语气中的不对劲,总归这心里是乐开了怀。

  不过这次薛祁送他这么大一份礼,他总是过意不去,加之手头又没有什么别的好东西,他有的薛府也有,想来想去,赵平安还是将之前他师傅赠他的那把大宝剑叫人给薛府送了过去。

  这剑是他师傅送的,如今转赠他人,大不了回头拿几颗宝石贿赂贿赂他师傅就是了。

  而就在这大宝剑运送的途中,北疆又发生了一件事。

  之前,薛祁把赵平安给他的那几个改善军部伙食的法子交给了后勤管理兵粮的属下,经过一番琢磨,如今这成果也算是出来了。

  往常,军部的饭食大多都是汤汤水水,各式咸菜,再加上几种肉干或是干饼,新鲜的肉食几乎没有。

  北境不同于别的地方,新鲜的肉食运送太过艰难,冬季还好,若是到了夏季,就更容易腐坏,所以对于食物必定要先经过一番处理,粮食倒是不怕,重点是这肉和菜。

  菜倒也罢了,腌制咸菜的技术在这一世也算是相对成熟,但肉却是难了,肉干,不管在哪个国家,尤其是在军事上,是极重要的储备物资。

  将士们每日训练,光靠一些汤汤水水是肯定不够的,必定需要一定的肉食来补充每天所需的能量。

  但这东西也实在难咬,且肉干在制作的过程中,能量流失的极快,不好吸收,这是所有行军打仗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不过,去参军的每一个人,脑中都被赋予了一个概念,那就是行军打仗,条件艰苦是应该的,他们过的本就是有今日无明日、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能有肉干吃就不错了,谁还去奢求再多?

  每个人都知道,这种情形下,即便是抱怨也没有用。

  想要改良,却不知从何处改良,或者说从未想过要改良,这就是他们如今所遇到的问题。

  赵平安给他写的都是些简易方便的食物,特别适合行军打仗,且容易保存。

  肉松,馕饼,五谷粉,这几样东西被后勤部的人做出来后便送到了他们的少帅,也就是薛祁的帐内。

  看着眼前这几样头一回见到的食物,薛祁忍不住问:“这是何物?”

  “是少帅前些日子嘱咐属下们研制的,如今小有成果,特来呈给少帅瞧瞧。”

  “哦?”

  薛祁有些意外,但也记得这是赵平安写给他的法子,便没说什么,只管尝了起来。

  先是那五谷粉冲出来的糊糊,明眼看着便是浓稠,入口亦是如此,谷味浓郁,比他们之前喝过的那些米汤要强出不少。

  紧接着,他又把这馕饼也尝了尝,兴许是吃惯了好东西,薛祁并没有觉得哪里特殊,但他不知道的是,这馕饼极易保存,即便是放的久了,也比旁的饼要柔软。

  最后便是这肉松。

  看着眼前那一小碟零零碎碎像是食物配料一般的食物,薛祁挑了挑眉,什么也没说,直接拿筷子夹了一些棉絮状的肉松送入口中。

  只一瞬间,那绵密焦脆的口感便萦绕口中,复而成团,没怎么咀嚼便咽下了肚。

  感受着这肉松的口感,似乎有些像肉,但与他平日里吃过的肉又有所不同,心中有疑,薛祁指着这一碟子问底下的人:“这是何物?”

  一直候在此处的属下单膝跪地,回道:“回少帅,此物是肉松,乃是用猪肉碎炒制出的,比起肉干,此物极易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