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美人养娃日常 第43章

作者:老胡十八 标签: 女配 年代文 穿越重生

  甚至什么样的颜色搭配什么样的服装,什么样的场合穿出去,她都有研究。这不就是妥妥的后世的美妆博主吗?只不过是线下的。

  喜欢美,并且有实践美的勇气和能力,这就是青春啊。

  青春的活力,让卫孟喜也忍不住心驰神往。最终,她选了一管不容易出错的正红色,还学会了薄涂和深涂,她并不笨,只要不怕羞,多请教这位“美妆博主”,一下子就领会了什么样的场合适合什么样的涂法。

  她由衷地说:“谢谢你啊小妹妹,不知道怎么称呼,下次我要再有需要还找你。”

  “我叫李晓梅,姐姐记得找我啊。”虽然这年头的国营单位还没有提成一说,但能增加点营业额,自己脸上也好看不是?

  李晓梅是高中毕业后家里安排进来上班的,她爸爸原本是市百货公司的采购经理,经常京市海城开会采购,偶尔还能出国呢,是真正肥得流油的好岗位啊,家里从不缺客人。

  可自从三年前爸爸突发脑溢血去世后,能把她安排进百货公司就已经是曾经的老相识念旧情了,想要在里头混个风生水起,那得全靠她自己。

  偏偏李晓梅也有自己的骄傲,不愿阿谀奉承,看不上捧高踩低,每天只沉迷于“打扮”,再加上以前李父的宿敌穿小鞋,她在百货商场的日子并不好过。

  卫孟喜认真记下她的名字,离开百货商店,直到坐上中巴车的一瞬间,这才想起来,一通买买买,刚赚的还没捂热乎的八十多块钱……居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花光了。

  当然,虽然恨其不争,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饿出胃病,刚下车她就拎着卫东去吃了一碗水饺,亲眼看着他吃完,把汤喝完。

  矿招待所规模很大,跟外头普通招待所不一样,不仅有住宿,还有一个大餐厅,而且厨师手艺不错。唯一的儿子结婚,李家也舍得下血本,包了十几桌酒席,每一桌都是十个菜,六荤四素,那叫一个奢侈!

  卫东刚才吃了半碗水饺的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了,流着哈喇子问:“妈那是啥?”

  卫孟喜在他指着的手上轻轻拍了一下,“不许指,好好说,那是红烧大肘子。”足有两三斤重,烧得又软又烂,通红通红的,堪称全桌最硬的菜。

  几个孩子同时咽口水,这也太香了吧?吃席能吃红烧大肘子,这得啥人家啊?看来要把坏小姨家吃破产是任重道远咯。

  新人早早来到,正在招待四方来客,谢依然穿着一套非常罕见的粉红色毛呢套裙,丝袜黑皮鞋,盘的新娘头上打着摩丝定型,还插着几朵塑料假话,跟胸前的“新娘”花相得益彰。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身打扮非常一般,甚至有点土,但在其他新人都穿解放装戴绿帽子的1980年,这是当之无愧的洋气!

  显然,谢依然也很满意这副打扮,直接过来显摆,“李干部非说这身衣服配我,要我自个儿花钱我是舍不得的。”

  卫孟喜只是笑笑,人家花老公的钱也没错。

  “听爸爸说要送我一份新婚礼物,姐姐你说会是什么呢?”

  能让她这么得意的,肯定很值钱,而谢父那样自诩文化人的狗东西,肯定不会送明晃晃的“铜臭之物”,应该是能显他逼格的书画古玩之类的。

  古玩不适合长途班车携带,所以应该是书画。

  而书画,卫孟喜这个曾经天天打扫卫生的小保姆,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卫孟喜当年是六岁,不是六个月,有些事情她可记着呢。“谢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着借花献佛之前,要先摸着良心想想东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马屁可是会拍到马痔疮的哦。”

  谢依然没想到她这么伶牙俐齿,被怼得说不上话,正好李怀恩过来,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目光被卫孟喜吸引,立马先过去挽着他,有说有笑。

  卫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够了才往回赶的,来的时候不早不晚,刚坐下一会儿,门口就簇拥着进来四名胸前戴红花的老人。

  卫孟喜抱着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识就落后面那个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头的孟淑娴,比养尊处优的李母还年轻,主要是没吃过苦。卫父虽然走得早,但活着时候夫妻恩爱,让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后来的老谢,虽然急功近利,把“晋升”俩字写脑门上,但不知是出于真爱还是为了稳住她的目的,对她也很宠爱。

  就这样,四十岁的孟淑娴,外形风韵犹存,神情中还保留着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谁不得夸她命好呢?

  卫孟喜心里暗暗叹口气,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卫孟喜实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边幅就能鹤立鸡群,此时穿上浅绿色的收腰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又涂了恰到好处的口红,简直就是人群里当之无愧的风景线。

  孟淑娴一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亲戚。同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可越看吧越觉着有点眼熟。

  卫孟喜把呦呦递给卫东根宝,根花用干净的小手,小心地帮她捋了捋裙子,确保前面后面都没有一个褶皱。

  “妈,谢叔叔。”

  老谢也愣了愣,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谢依依”虽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娴这样的金丝雀不一样,她胆小,怯懦,无所依仗,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永远像只小鹌鹑一样缩在角落,但她还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鹌鹑,知道给客人端茶倒水,给他提拖鞋,给妹妹拿书包。

  本来一开始他也是不愿养这个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关键是这个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几乎不哭不闹,还会经常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讨好“谢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刚随母亲改嫁过去的时候,谢鼎曾经想给她改名“谢依依”,正好跟亲生闺女相配,可卫孟喜那时候刚丧父不久,很反感继父着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记的样子,哭着闹着不同意,那是她在谢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闹,后来也成了继父不让她继续念书的原罪之一。

  卫孟喜笑了笑,周围宾客只觉眼前一亮,美人笑起来比不笑那是好看一万倍啊。“看谢叔叔记性,我叫卫孟喜,不叫谢依依。”

  就在众人疑惑他们到底是啥关系的时候,卫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娴的胳膊,从眼里挤出两滴眼泪,“妈,这么多年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娴就像一只被主人圈养多年的金丝雀,好吃好喝供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连神经反应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说:“你是小喜?”

  那个驼背含胸,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抬头挺胸,这么好看?

  此话一出,所有宾客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亲妈?这世上还有不认识自己亲闺女的母亲?

  李家父母已经听李怀恩说过,儿媳妇有一个异父异母的继姐,此时哪还有不明白的?儿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成为亲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来依然和怀恩不知道多高兴,大家都赶紧入座吧,今儿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妇女工作的侯爱琴,几句话就把大家伙的注意力转移到吃席上来——这一桌菜可实在是太丰盛了!远超这个年代的酒席水平,难怪大家都说李家不一样了,李家兄弟俩一个在机关,一个在矿务系统,往上数三代都只是泥腿子,可耐不住兄弟俩官运好能力强啊。

  要搁旧社会,俩一穷二白无父无母的小伙子,想要出人头地那就是做梦,可新社会不一样,抓住机遇,泥腿子也能变身城市名流。

  作为兄长的李奎勇一家也来了,看见卫孟喜也怔了怔,这是小陆家属?上一次见的时候顶多觉着是个漂亮的小女同志,现在总觉着哪里不一样了。

  见李家老小十几口人全看过来,卫孟喜无比庆幸自己今儿这八十多花得值。卫红根花是有衣服穿,还有裙子,可那都是李茉莉送的,万一让李家人一眼看出来,不说啥也就罢了,要是说点不中听的,这不是伤害孩子自尊心吗?

  李茉莉挎着小皮包,咚咚咚过来,摸了摸根花脑袋,“小卫雪,你也来啦?”

  她对这孩子的喜爱从不掩饰,但对同样眼巴巴的卫红就视若未见。

  卫孟喜轻轻抚了抚卫红的头发,“你呀,不是念着要吃席嘛,可别把新衣服弄脏啊。”

  果然,新衣服和吃席来得太快,快到卫红都来不及悲伤。在红星县那边吃席是不兴带小孩去的,但在金水矿嘛,很多都是双职工家庭,不可能把孩子扔家里,所以只要能自己吃饭的小孩都能有一个座位。

  卫孟喜这一行直接就占了半大桌,李家的孩子也要跟小姑留在这边,一瞬间这桌就坐得满满登登。作为唯二的大人,卫孟喜和李茉莉自然是手忙脚乱。

  李家四个男孩一个女孩,就连女孩也跟爷爷是一样的暴脾气,拉着卫东根宝喊打喊杀,一会儿玩打游击战,一会儿警察抓小偷,卫东几个又要忙着好吃的又要忙着跟他们玩儿,没多久就小脸通红满头大汗。

  但好在婚礼现场本来就很吵,他们声音也控制得很好,没咋影响到其他人。

  卫孟喜吃着碗里的红烧肘子,心里想的是明天的菜式。这几天已经把大多数家常菜都做遍了,作为厨子,她喜欢自己做的食物给别人带来快乐的感觉,但每天最艰难的就是备菜。

  不行就还是回锅肉吧,最好是肥多瘦少那种,干体力活的男人们最喜欢。

  “小喜。”忽然,身后传来怯生生的声音,卫孟喜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她从容的吃完嘴里东西,擦了擦嘴,这才回头,“妈。”

  孟淑娴上下打量她,拍着胸脯说:“我还以为你过得不好呢,上次你婆家来县里大闹了好几场,说你……看你现在过得这么好,我也放心了。”

  她只看见她穿着新裙子,却不知道裙子是今儿临时买来撑场面的,更不知道钱是风里来雨里去挣的。

  说着,孟淑娴从随身包里掏出一个绿色的小本子。

  卫孟喜顾不上伤春悲秋,先把东西检查两遍,确保是写了姓名编号盖了钢印的小学毕业证,这才放心。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姓谢的就是一家子小人,要是知道她的用途,保不准又会从中使坏,所以她在电话里也没告诉母亲。

  “小喜,我听说你在陆家又生了个闺女,但妈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一定要好生待人家前头老婆生的那对,只要你真心对他们好,真心付出,总有一天能看见你的好,男人的心很容易捂热,以后……”

  卫孟喜烦透了这套讨好别人的说辞,上辈子她在讨好型人格上吃的苦还不够吗?

  “你如果只想跟我说这些,我看还是免了。”

  卫孟喜真觉着跟她多说一句都是浪费,但她还不能走,重头戏才刚开始呢。

  此时,两位亲家公正在台上发表结亲感言,无非是两个孩子多么优秀,成家后要如何孝敬双方老人,为国家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做贡献啥的,乏善可陈。

  直到李父从手里掏出一支红木匣子,这场婚礼才走到卫孟喜感兴趣的时候。

  那是一对梅花牌男女表,在目前国内也算奢侈品级别的,虽然没说价格,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份新婚礼物不一般。现在的普通工人,辛辛苦苦攒半年也只舍得买一只上海牌或者宝石牌红旗牌之类的,一口气买俩,也就李家能有这经济条件。

  虽说再过几年,到八十年代中后期结婚“三大件”会变成彩电冰箱和洗衣机,但这时候的“三大件”还是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自行车和缝纫机小两口新房已经摆上了,最贵的手表却是当众送的,甭管是已婚未婚的都掩饰不住羡慕。

  任何年代,结婚都是两个家庭的较量,李家这么大方,谢依然这小县城姑娘可不就是嫁进了福窝窝吗?

  曾经的卫孟喜也曾渴望过这样的画面,但现实一次又一次给了她响亮的耳光,让她知道别人给的任何时候都有机会收回去,只有自己挣的才会捏在自己手里。

  在众人的夸赞声中,卫孟喜看向谢鼎,果然,他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很快,他就露出老狐狸的笑容,“我们经济条件不如亲家,就是个教书匠,但我们对新人的祝福和期盼却是一样的,都希望爱女与贤婿琴瑟和鸣,永寿偕爱。”

  这文绉绉的用词,着实令人耳目一新,唯独李母侯爱琴却眉头一跳,啥叫两家人不一样,合着他谢家是书香门第知识分子,她李家就是暴发户吗?

  卫孟喜憋笑,老谢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能出风头的机会啊。

  当然,更出风头的还在后面。只见他推了推眼镜,让人送上一卷画轴样的东西。

  所有人都停下了筷子,好奇地看着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李家送高档手表,谢家不可能就是送一幅老丈人作的画吧?虽然心意是好的,但比起来确实不够看,他又不是名家大师。

  兴许是看出宾客的轻视,谢鼎胸腔里提起一口气,“为父一辈子教书育人,除了书房里那些老物件儿,也拿不出什么值钱的,唯独这幅字,是咱们谢家祖传了六代的藏品,如今为父赠与爱女贤婿,就是……”

  谢依然眼睛一亮,是那幅字?父亲平时最宝贵的,除了有志趣相投的朋友上门,否则他都不会拿出来的。

  而且,她曾听父亲喝醉酒的时候透露过,这副啥大师的字现在已经炒到五千块了,要放黑市说不定还能翻倍!

  一万块是啥概念?哪怕李家再有钱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听说外头现在鼓励“万元户”,把那些所有家业加起来能有一万块的人戴上大红花,上夸富会呢!

  据她明里暗里打听,公婆一个月也就八十块工资,一万块得老两口不吃不喝攒五年!

  要是有了这幅字,她还会受婆婆白眼吗?

  这就是最宝贵的嫁妆,是她在婆家立稳脚跟的嫁妆!

  李父离得近,一眼就认出来,“亲家公手上的是《兰亭集序》?诶等等……”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左下角盖着的一个红色的章子,是……

  “这是白术山人的临摹本?”

  谢鼎挺了挺胸膛,“正是。”他已经请很多人看过,这个正是白术山人的临摹本。

  “虽然与书圣的比不了,但在历代临摹本中,因其最能体现兰亭原貌和意蕴,是临摹本里最珍贵的版本之一,与冯承素、虞世南临摹本齐名。”

  白术山人其实是清顺治年间一位有名的书画大家,一辈子寄情山水无心仕途,最重要的是,他是石兰人,而且故居就在阳城市一带,前十年因为破四旧被一把火烧光之后,他的字画忽然就被炒起来。

  大概,这就是物以稀为贵吧。

  在座的宾客们,大小也算文化人,听见“白术山人”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份新婚礼物是当之无愧的大礼。

  然而,就在谢鼎享受众人称赞羡慕的时候,人群里忽然传来一把清脆的声音:“等一下。”

第32章

  太不合时宜了。

  所有人不得不回头, 看向声音的来源——是一开始那个漂亮的女同志。

  有耳目灵通的已经打听到,这个女同志是新娘子的继姐,异父异母那种。虽然二人年纪相差只几个月, 继姐已经是二婚了, 嫁的还是煤矿工人。

  新娘子就不一样了,高中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 到最艰苦的地方去,现在回城了也忙着考大学呢。任何时代,只要是爱学习想上进的人,都更容易获得别人好感, 谢依然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