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 第11章

作者:叶安宝 标签: 前世今生 甜文 穿越重生

  到了县城后,遇到了姚玉兰和林文昌。

  见儿子和女儿都没事,林文昌总算是踏实了,训斥了林长卿几句,把林夏桃从马车中抱下来,不经意间看到魏湘雅和秦臻。

  林文昌一愣,总觉得有点眼熟。

  他以前在京城并没见过魏湘雅,两人年岁差得有点大,但见过魏国璋和皇帝,三人曾经还一起喝过酒。

  只是离开京城十多年,再加上梧桐县消息闭塞,林文昌并不知道皇后和太子出了事情,甚至连小太子是谁他都不知道。

  自然不会往那方面想,但见魏湘雅一身风华,气质极好,他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魏湘雅也点了一下头。

  到了林府后,姚玉兰就让丫鬟带魏湘雅和秦臻去休息了,并说需要什么就和她说。

  他们一家还没吃饭,等在饭桌上坐下,各个都是饥肠辘辘。

  吃过饭后,都回了院落休息。

  临睡前,林文昌忍不住道:“我看那位夫人气质极佳,怕是出身世家大族。”

  姚玉兰也是这个想法:“京城有哪个世家大族姓魏吗?”

  林文昌思考了一会儿,有倒是有,氏族之间关系复杂,盘根交错,比如他们林家在京城也算个大家族。

  “怕是魏家的旁系。”林文昌这样猜测。

  “不能是嫡系?”姚玉兰反问。

  林文昌笑:“魏家正经的嫡小姐是魏将军的亲妹妹,宫里女人最大的那位。”

  姚玉兰听人说过,皇后娘娘姓魏来着,具体叫什么名字,她也不知道。

  林夏桃睡着后,就在小黑身上醒了过来,秦臻还没睡,见小狗醒了,惊喜道:“小黑。”

  林夏桃看他一眼,移开视线,打量起这间屋子,不算大,该有的都有,还有属于秦臻的书桌和书架。

  秦臻总觉得小黑嫌弃他,特别不喜欢他,对他都是爱理不理的。

  “人家说养狗三日,狗记一辈子,你怎么就养不熟?”他不满,蹲在小狗旁边:“你摇尾巴给我看看?”

  林夏桃趴着不动,看都不看他。

  秦臻叫它:“小黑,小黑……”

  叫了十几声,这狗还是一点反应都没。

  “傻狗。”秦臻摸摸小狗的耳朵:“你好傻。”

  林夏桃还是不理他,连个眼神都没给。

  半个月后,十几辆马车从外面行驶进梧桐县,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进了县城最西边一座一直没人居住的宅院。

  林夏桃躺在榻上打哈欠时,秋月和杏花就在说这事。

  “我听人说是京城来的贵人,特意来咱们这里养病的。”

  秋月没去看,好奇问:“多大了?”

  “听说是个小女孩,也就五六岁吧,她从马车上下来,街上的人都看呆了。”

  两人都当林夏桃还小,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秋月看一眼林夏桃:“再好看肯定也没我们小姐好看。”

  “那是,我们小姐才是最好看的。”

  林夏桃看自己的手指头,两岁的小孩子有什么看头,看这阵势,怕是方皎月过来了,比她想的还要来得快。

第十一章

  秋月和杏花说了一会儿,两人都拿起一块帕子绣起来,她们最近新学了一个花样,是魏湘雅教的。

  林夏桃坐在软榻上发呆,好无聊啊,突然想看书了。

  她打了几个哈欠,困意袭来,却是怎么都睡不着。

  “哥哥们从学堂回来没有?”她问。

  秋月回:“还要半个时辰。”

  林夏桃点点头,从榻上跳下来,想去外面看看,最近越来越冷了,怕是过不久就会下雪。

  结果还没走到门口,就被李氏抱住:“小姐,外面冷,不能出去玩。”

  林夏桃挥舞着自己的小胳膊:“我想去看小黑。”

  这半个月,府里的人都认识秦臻养的那条小黑狗了,本来还担心小狗见到生人会很凶,会乱叫,会到处乱拉粑粑。

  结果那狗又乖又懒,根本不像狗,倒是像头猪。

  前几天小黑睡着了,小少爷和秦臻一起给这条小黑狗洗澡,毛发都被烤干了,这小狗还是没醒,旁边的下人都以为这是条死狗。

  到了晚上,才看到这狗醒了,屁颠屁颠在门口走来走去,等着吃饭。

  偏偏府里的几位小主子都极其喜欢这条小懒狗,下人们对小黑也存有讨好的心思,然而,他们给的东西,小黑都不吃。

  李氏把林夏桃放在榻上:“小黑在睡觉。”她嘀咕:“我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这么懒的狗。”

  林夏桃仰起脑袋看她:“我就去看看,不会着凉的。”

  李氏见不得她可怜巴巴的表情,只能把狐裘拿了过来,给林夏桃披上后,又给她戴好手套和帽子,这才抱着林夏桃去看小黑。

  小黑依旧躺在窝里睡觉,魏湘雅看到她们过来,忙把手里的香包放下。

  “小桃怎么来了?”

  林夏桃甜甜笑道:“想湘姨和小黑了。”她说完,从李氏怀里下来,就往秦臻的房间跑。

  小黑的狗窝就放在秦臻睡觉的床头,因为给小黑洗过澡,小狗不脏也不臭了,连只跳蚤都没,秦臻每天做完功课就抱着小狗。

  要不是被魏湘雅训斥了一次,他晚上都想抱着小黑一起睡觉。

  小狗在睡觉,身上盖着一件黑色的棉袄,林夏桃看了小黑几眼,她白天在小黑身体里醒来都是为了吃饭,晚上醒来也不会乱跑,而是趴着发呆,应该见不到女主了吧。

  方皎月到梧桐县两天了,刚到梧桐县那个晚上,她就让管家方七去村里买了一条土狗回来。

  带来的厨师连夜把那条土狗宰了,烫了,去了毛发,最后给方皎月做了个狗肉全席。

  方家的主子爱吃狗肉,下人们在耳濡目染下也喜爱吃狗肉。

  再加上方皎月带了十多个人过来,那一条土狗还不够他们吃一顿。

  这才隔了一天,方皎月又馋了,寻思再去村里买条土狗来。

  她唤了管家过来:“让马夫准备下,我要去村里。”

  方七一愣:“小姐亲自去?”

  方皎月一个眼神扫过去:“不行?”

  小姐自从上次风寒好后,就像变了个人般,方七觉得他更加喜欢小姐,对小姐也更加忠诚了,甚至超过了对丞相大人和夫人的忠诚。

  方七忙点头哈腰,让马夫准备好马车,又叫了两个小厮跟着,让他们陪小姐去村里。

  方皎月上了马车,手里抱着个精致的暖手炉,里面烧的木炭是上等的无烟炭,两只小手暖暖的。

  她软嫩雪白的脸上是不符合年纪的沉稳,方皎月冷冷一笑,想到前世的事情,她和家中一个一直心悦她的侍卫私奔,却遇到山匪,死得极其凄惨。

  半个多月前,她重生了。

  想到前世发生的一切,方皎月就嫉恨秦臻,她那么爱他,而他呢,竟然把她赐婚给别的男人。

  他是太子,之后当了皇帝又怎样,她是重活一世的人,这世她有可以让所有人爱上她的金手指。

  至于秦臻?她不会放过他的,她会让他国破家亡。

  还有皇后娘娘,就因为她打死了秦臻养的小狗,皇后娘娘不喜欢她,还不准小公主跟她玩,她爹进宫求皇上赐婚,皇上犹豫时,是皇后娘娘坚定拒绝了她。

  方皎月垂眼,一条狗罢了,他们一家人吃过的狗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条了,她给了秦臻银子,是他不肯要,还拿起棍子想要打她。

  她带来的下人为了保护她,才会打伤秦臻,才会把狗打死,她还是给了秦臻银子的。

  一件小事而已,她早就忘了,秦臻却一直记着,登基后竟然还报复她。

  方皎月一直以为秦臻给她赐婚是报复她吃了他的狗,古修远那个庶子,容貌尽毁,她根本看不上。

  她现在虽然是庶女,但吃穿用度都是嫡女,嫡母非常喜欢她,重生后,她有金手指,嫡母比上一世还要喜爱她。

  到了白云村,方皎月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穿了一件绛红色的斗篷,头戴狐裘帽,边上有一圈白白软软的兔子毛,衬托得她整个人玉雪可爱。

  有村民看到她,都看呆了,这是哪里来的大家小姐。

  “小姐。”小厮跟在后面:“从这里走。”

  方皎月仰起脑袋:“多话。”她沿着村子西边的那条小路走,方皎月打算先去见秦臻,这次不能再像前世那样了,她要让秦臻和皇后娘娘都喜欢她。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后娘娘不在了,她会对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会爱上她。

  过个十多年,她再复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里看了一眼,小厮马上会意,进了小院。

  然而,房门紧闭,似乎主人并不在家。

  小厮过去敲门,没有人回应。

  “小姐,没人。”

  方皎月皱眉:“去找两个村民过来问话。”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这个时候,皇后娘娘已经怀孕了,她很少出门,现在又是大白天,皇后娘娘怎么会不在家。

  四处看了看,只觉得小院萧条,一点人烟气息都没。

  没有多久,小厮就带了一个在附近锄地的村民过来。

  方皎月抬手指了一下:“住在这里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发抖:“搬走了。”

  他们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只知道那天早上干活时,发现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开门,过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从县城回来,他们过去询问,才知道那个女人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里,那对老夫妻都不知道,他们更加不晓得。

  方皎月又问了几句,见实在是问不出话来了,让小厮给了村民几个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