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 第12章

作者:叶安宝 标签: 前世今生 甜文 穿越重生

  村民走后,小厮问她:“小姐,还去买狗吗?”

  “你们去,我在这里等你们。”方皎月有点不耐烦:“去哪里了呢?”

  她喃喃自语:“不应该。”

  小厮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够过问的,两个小厮忙进了村子,剩下车夫在不远处保护小姐。

  方皎月绕着小院走了一圈,一点线索都没找到,魏湘雅大着肚子,又带着个五岁的小孩子,没那个能力离开得太远。

  估计是去县城了,如果进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还有秦臻养的那条臭狗,现在那狗还挺小,再养几天吧,长大一些,不然肉不够她吃的。

  大概过了一刻钟,两个小厮担着筐过来了,框里是两条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养着的,家里吃饭都困难,自然不会善待养的狗。

  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养大后也是打算卖掉的,有人过来买,又给了很多钱,村民不顾家里孩童的哭喊,唤了狗过来,几个人联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凑过去看了一眼,一条大黄狗,一条灰色毛发的大狗,毛发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养的小黑,毛发油亮,秦臻对那狗极好,碗里就一块肉,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夹出来给那狗吃。

  方皎月发现,自己还是更馋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马车。

  上车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过来,让他派人在县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没说是谁,只说是个年轻貌美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还带着个五岁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马上召集下人过来,让他们明天去找这么一个女人,一再强调要偷偷的。

  刚回头,就看到小姐双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点头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无表情道:“明天你去县城的学堂问下,看有没有个叫秦臻的学生?”

  方皎月觉得魏湘雅要是来了县城,一定会让秦臻去学堂读书,梧桐县就三所学堂,去这地方问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诗经出来看,看了几页后,秦臻和林长卿从学堂回来了。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秦臻和林长卿已经成了好朋友。

  秦臻聪明,好学,林长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认真不少。

  这让姚玉兰非常高兴,越发觉得让秦臻给林长卿当学伴是最正确的决定。

  “妹妹。”林长卿看到林夏桃,马上就跑了过来,伸着两条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条斯理走过来,叫了一声:“小桃。”

  林夏桃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脸:“秦臻哥哥。”

  看向林长卿:“三哥,你今天学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又不能出去玩,还太小了,天气又冷,大家都不准她出去。

  林长卿来劲了:“妹妹,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时,方七从外面进来了。

  “小姐,梧桐书院有个叫秦臻的学生,今年五岁,是县令家三公子的学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第十二章

  方皎月问方七,秦臻是怎么给县令三公子当的学伴?又问梧桐县县令有何背景?

  方皎月上辈子在梧桐县生活大半年,并没和这个县令打过交道,大秦氏族势力强大,朝廷都是由几大家族把持,可以说,就算是在小地方为官,也是哪个大家族的旁系。

  方七道:“这县令叫林文昌,是京城林家正经的嫡少爷,十多年执意要娶一商贾之女为妻,被林家赶到这不毛之地来了。”

  来之前,方丞相就把这些情况告诉方七了,并说林文昌怕是永远不会回京了,不需要和他交好,但也不要交恶。

  虽然林文昌和父母兄长大吵之后,带着妻子远赴梧桐县为官,但毕竟是林家的人,能够不要得罪还是别得罪的好。

  方皎月点点头:“好像有点印象。”

  这事她长大后听京城那些贵女说过,说那商贾之女长得一幅狐媚子样,林文昌被她迷住了,才看不上大家族里的贵女。

  大家说起这事,各个不屑,嘲讽,让一边的林仙蕙脸都气青了。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方皎月重新坐下,她要想个接近秦臻的对策。

  这天下午,林夏桃去外面玩了一会儿,就和两个丫鬟呆在屋子里烤火。

  李氏给她剥了个桔子,怕桔子太凉了,只给林夏桃吃了半个,又拿着从外面买回来的点心喂给林夏桃吃。

  林夏桃由着她喂,吃了好几块杏仁酥后,林夏桃朝外望了一眼,今天的太阳已经落山了,她猜测着时辰,几个哥哥这个点应该从学堂回到家里。

  她知道自己在哥哥们心里的地位,就是他们的小心肝,他们每天从学堂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过来看她,和她说一大堆话,再去做功课,一家人一起吃晚饭。

  今天哥哥们怎么还不来?

  “杏花姐姐。”林夏桃偏头,甜甜道:“你去问下,哥哥们是不是还没放学?”

  杏花把手里给林夏桃做的袜子放下,这个点,几位少爷应该回到家了啊。

  她忙道:“我马上就去。”

  杏花一路跑到前厅,正要去问问守门的小厮,几位少爷回来没有?就看到送少爷们上学放学的马车停在不远处。

  她小跑过去,问林渊的书童:“小姐让我过来问少爷们呢?”

  书童回:“少爷们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位摔倒在地的小孩,一并把她带回来了,几位少爷都围在那小女孩身边。”

  杏花问了一句:“小女孩?”

  “大概五六岁吧,身上还穿着狐裘,很贵气。”

  杏花点点头,跑回暖水阁。

  把书童的话一字不差说给林夏桃听:“少爷们心善,这是救人去了。”

  “穿着狐裘。”林夏桃皱眉:“五六岁的小姐姐。”

  这梧桐县能够穿上狐裘的小姐没几个,她的几件狐裘都是外祖父家送过来的,至于祖父祖母家,林夏桃发现自己一点印象都没,可能她爹的爹娘早就死了吧。

  “是啊,大少爷身边的书童就是这样说的。”杏花不解:“小姐,要不我再去问问?”

  林夏桃摇摇头:“不用了,你们呆在屋子里吧。”她看李氏:“奶娘,你抱我过去,我想去看看那个小姐姐。”

  李氏吩咐了秋月和杏花几句,抱着林夏桃去了前厅。

  林夏桃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有点杯弓蛇影,一听到穿着贵气,年纪又是五六岁,她就想到女主方皎月。

  总觉得如果这个小女孩是方皎月,就是故意来接近她的哥哥们,或者说通过她的哥哥们来接近秦臻。

  林夏桃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头。

  李氏以为她眼睛不舒服:“小姐,不可乱摸眼睛。”

  林夏桃把手放回兜里:“哦。”

  到了前厅,除了丫鬟和小厮,林夏桃看到三个哥哥和秦臻都在,就连她娘和魏湘雅都来了。

  还有个背着医药箱的大夫,那是县城医馆里最出名的张大夫,林夏桃以前也找他看过病。

  “这位小姑娘摔伤不重,但要小心这几天别碰到水,以免伤口感染。”

  张大夫放下一瓶金创药,提着箱子走了。

  最先发现林夏桃过来的是林子升,马上笑着道:“小桃。”

  林子升走过来,伸出两只手,李氏把林夏桃给了他,林夏桃靠在林子升怀里,两条小胳膊搂住林子升的脖子,脆生生问:“二哥,你怎么不来看我?”

  她一开口,其他人都看向她,自然把放在方皎月那里的目光移到了林夏桃身上。

  林长卿怕林夏桃冻着:“妹妹,快过来烤火。”

  林子升抱着林夏桃朝火盆旁走去,林长卿马上搬了一把椅子过来给林夏桃坐,林子升把林夏桃放下,和她解释道:“我们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位受伤的小女孩,就把她带回来了。”

  林长卿在旁边点头:“大夫说她没事,等下娘亲会派人送她回家的。”

  方皎月坐在红木椅子上,眸中泪花闪闪,正和姚玉兰撒娇:“我膝盖好痛。”

  姚玉兰已经给她上过药了:“过几天就好了,好孩子,别哭,你家住在哪里?我让人去通报你的父母,让他们过来接你。”

  魏湘雅在旁边和秦臻小声说话,无非是问了一些方皎月的事情,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摔倒在马路边,身边又没个人,魏湘雅心里也是同情,看方皎月的眼神很温柔。

  方皎月咬着嘴唇:“我爹娘都在京城,我身体不好,是来这里养病的,今天和奶娘管家走丢了。”

  魏湘雅一听这话,马上道:“京城过来的?”

  方皎月眨巴下眼睛,天真懵懂的表情:“嗯,我爹爹是丞相大人。”

  魏湘雅眼神沉了沉,把秦臻拉到身后:“去陪小黑玩吧。”

  方皎月把魏湘雅的动作看在眼里,上辈子就是这样,魏湘雅得知她打死了秦臻养的小狗,又是丞相大人的女儿,更加不喜欢她。

  这辈子还是一样,她都还什么都没做,就让秦臻和她保持距离。

  秦臻第一次见方皎月,在他眼里,把方皎月带回林家,无非是小孩子的心善,除此之外没别的想法,自是比不上最喜欢的小狗。

  “娘,那我去和小黑玩了。”他乖乖的道:“就玩一会儿,我就会写功课。”

  看着他跑了,魏湘雅才把视线收回来,转向姚玉兰:“林夫人,我也先回去了,还得给孩子热饭菜。”

  “小心点,慢点走路。”姚玉兰嘱咐一句,等魏湘雅走后,又叫几位奶娘带少爷和小姐回去,再待在大厅里,她害怕冻着自己的孩子。

  林夏桃在李氏抱她的时候,看了一眼方皎月,她一袭白色狐裘,肤色白得近乎透明,眼睛又大又亮,嘴巴小小的,才五岁的小女孩,五官都没长开,但看起来十分精致漂亮。

  林夏桃突然就不想走了:“娘,我想陪陪你。”

  她不走,林渊他们自然也不肯走,都说等方皎月的奶娘找过来他们再走。

  姚玉兰只能继续问方皎月:“你和奶娘住在哪里?”

  方皎月歪着脑袋:“我说不清,就是住在一座宅子里。”

  她眨巴下眼睛,眼里含着两泡晶莹的泪珠:“姨姨,我肚子好饿,有没有吃的东西?”

  姚玉兰寻思着,既然是丞相大人的女儿过来,就算阵仗不大,住的地方绝对不会差。

  她唤了几个小厮过来,让他们去外面打探,既然方皎月失踪这么久,想必她带来的下人心急如焚,肯定一直在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