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第32章

作者:爆炒小黄瓜 标签: BG同人

  当时她还以为,他那句话是指自己才华过人,多少人想欣赏都欣赏不到他的乐音,她却买椟还珠,对他的演奏听而不闻,只欣赏他精准而优美的拉弓姿势。现在想想,这句话更多的是自嘲,而非讽刺她无知。

  哎呀,误会大了,早点告诉她一切不就好了吗?害她因为这句话暗暗着恼了许久。

  想起之前,她居然觉得E先生比埃里克优秀,真是一个天大的误解。

  E先生只在音乐和建筑上小有成就,埃里克却精通魔术、骑术、枪术、绳索和小提琴。

  听说,小提琴是难度最高的乐器,不仅入门难,精通也难。埃里克运弓和按弦的时候,姿势却非常自如写意,好像不管什么形式的声音,自然界的声音也好,琴弓、琴马和指板共同运作出来的声音也好,他都能轻松驾驭,使其化为震撼人心的乐声。

  而E先生只会拿着木棍指挥别人,怎么看都是她的幽灵先生更优秀一些。

  “要是他没做完那事儿转身就跑就好了,”她闷闷地想,“不然我们现在该多快活呀!我也不用在宴会上受气了。”想到E先生和那群蠢货绅士,她就一肚子气。

  这时,一个声音在车厢外响了起来:“先生,请停车——请停车!一个孩子爬上了你们的马车!”

  马车夫不明所以地停车了。

  外面传来稚嫩的咒骂声。莉齐很想探出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但在大街上这样做未免有些不雅。她犹豫了片刻,心想“去他的不雅”,打开车门,伸出一个脑袋。

  原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偷了一位男士的钱包,被发现后,走投无路地跳上了她的马车,以为可以逃过一劫,谁知,这位男士的奔跑速度堪比运动员,直接把他从马车的踏板上拽了下来。

  莉齐并不同情这孩子,笑吟吟地在旁边看热闹。

  她也被这种小鬼偷过。他们是一帮叫人牙痒痒的小瘪三,对城市的每条大路小巷都烂熟于心,连巡警都抓不着他们。有的小鬼手上还有家伙事,追到没有路灯的街道,会冷不防回头捅你一刀。她不敢招惹这群小无赖,但乐得看他们倒霉。

  这位男士却说:“你得感谢这位小姐,要不是怕惊吓到她,我绝对会揍你一顿,滚吧,别再让我再看到你!”

  那孩子像逃窜的耗子似的,连脸上的泥巴都来不及擦,一溜烟跑了。

  莉齐遗憾地说:“您不该放他跑的,我完全不介意您揍他一顿。”

  男士顿时露出懊恼之色:“是吗?我还以为年轻的小姐都对暴力深恶痛绝,甚至听见‘打架’两个字都会晕过去,早知道不放他跑了。”说着,他咧嘴一笑,鞠了一躬,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请原谅我的疏忽,居然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斯利姆·斯蒂芬,是一位旅行家,也是一位作家。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您应该看过我写的廉价小说。”

  莉齐挺爱看小说,兴致勃勃地收下了名片。

  名片的背面印着斯蒂芬的小说名称:《传奇枪手传·第一部 》《传奇枪手传·第二部》《沼泽地谜案》《“恶魔之子”与暗夜骑士》《“恶魔之子”与黑人小屋》——的确很廉价。

  莉齐的兴致败了个精光,刚要用两个甜美的酒窝和几句客气话,把这个三流作家打发掉,忽然想起“恶魔之子”是埃里克在马戏团的称呼。

  她的心怦怦狂跳起来,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还是说,这个作家就是埃里克派来的。他做了那种蠢事后,无颜来见她,便派了一个人假扮作家,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过去?

  这么想着,她脸上的酒窝深了不少,整张脸显得光彩照人。

  斯蒂芬见自己递出名片以后,这位小姐便露出如此迷人的微笑,也跟着傻笑起来。

  马车夫则不安极了,自家太太刚在宴会上大闹了一场,回家的路还没走到一半,就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起了情。

  作为夏洛莱家的马车夫,他赶车的时候,从来都把脑袋昂得高高的,目不斜视地挥马鞭,从不避让单座车或货车,现在却恨不得把头埋进膝盖里——他看到有太太认出莉齐了,正在跟旁边的人咬耳朵。

  马车夫绝望地想,不到明天,她在街上跟陌生男子打情骂俏的事就会传遍整个巴黎,德·夏洛莱伯爵先生会气死的!

  莉齐却没有感受到马车夫的绝望,她觉得自己非常守闺训——说两句话而已,又不是当场跳下马车,跟这位作家逃之夭夭了。

  莉齐指着名片上的“恶魔之子”,故作好奇地问道:“这个讲的是什么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噢,想不到女士会对这个系列的小说感兴趣。”斯蒂芬摸了摸乌黑的唇髭,他是一位颇有魅力的男子,除了笑起来时,端正的五官会满脸乱跑以外,没有任何缺陷,要不是他疑似认识埃里克,而她又迫切想要知道埃里克的行踪,不然她还挺乐意跟他调调情的。

  “啊,是的!我非常感兴趣!请您跟我讲讲大概的剧情吧!”她眨巴着眼睫毛,天真而期待地望着他。

  “没问题。”斯蒂芬一口答应下来,也没想过这样跟一位女士说话是否失礼,他是个粗人,写小说可以说是他最体面的爱好,不然也不会跑得那么快,而且热衷于创作犯罪题材的小说,“去年还是前年,新奥尔良附近出现了一位神枪手,尽管长得像恶魔一样可怕,却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路见不平要么直接拔枪,要么用一条特制的绳索,套住对方的脖颈……”

  噢,这很明显就是埃里克!

  莉齐兴致更浓,双颊泛起玫瑰的红晕,轻声细语地问道:“那您——是来带我去见这位英雄的吗?”

  “啊?”斯蒂芬一脸莫名其妙,“我没明白您的意思,小姐。”

  莉齐也有些莫名其妙:“你不是这个‘恶魔之子’派来,带我去见他的吗?”

  “当然不是,小姐。”斯蒂芬抓抓后脑勺,完全不知道莉齐为什么会联想到那上面去,“我压根儿不认识他,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是以他为蓝本写了两本小说而已。我不建议您跟这种人接触——小说都是虚构的产物,现实中‘恶魔之子’做了不少好事的同时,也做了不少坏事——不过,您要是实在对他感兴趣,我可以寄两本样书到府上——”

  这人拿埃里克写书,还说他的坏话。

  莉齐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去,冷冷地说:“不了,我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说完,她连声再见都懒得讲,收回探出的脑袋,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冲马车夫嚷道:“回家!”

  马车夫抓起缰绳,一边赶马车上路,一边腹诽:“现在才想起来回家……你跟陌生男子相谈甚欢的传言,估计早已经到家了,说不定连家里的幽灵都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50个红包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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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Chapter33

  ◎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怪物?◎

  抵达夏洛莱府邸时, 已是傍晚。

  莉齐这一天心情起起伏伏,一会儿兴致勃勃,一会儿勃然大怒, 一会儿意兴阑珊,走下马车时,已经一脸倦容, 只想洗个澡,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另一边, 兰斯也在朝家里赶。

  他还没到家,就听说了莉齐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情的传闻,也听说了她和E先生的风流韵事,以及她当着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宣称自己有情人的事情。

  兰斯初听见时,满心不可置信。

  在他看来, 莉齐虽然举止粗俗, 但还算恪守妇道,就算有段时间频繁参加舞会,跟男人跳舞调情, 也没有传出过难听的流言来。

  他哪里知道,莉齐之所以没有跟那些人进一步来往, 是因为嫌他们不如埃里克聪明和有魅力。

  兰斯自认为跟交际花来往, 是为了还人情,就算不是为了还人情,妻子也不该有怨言, 毕竟丈夫找情妇天经地义, 妻子——虽然也有找情夫的, 但都是偷偷摸摸地找, 从不会像莉齐一样大声嚷嚷找了个合得来的情人。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他戴了顶绿帽子。

  兰斯越想越痛苦,越想越难受,连跟交际花散步都散不下去了,只想行使丈夫的权利,回家对莉齐质问一番。

  然而回到家中,他却没有看到莉齐,问了女仆才知道,她正在盥洗室里洗澡。

  虽然现在人们已经知道,洗澡对健康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还是没有人会这样频繁地洗澡,因为洗澡实在是一项豪奢的爱好。

  早些年,人们家里都没有热水器,必须由仆人手工把热水运送到浴缸里,洗完还要让仆人一桶一桶地提出去倒掉;即便是现在,也要先用火镰费劲地点燃热水器,并且全家人大多共用一缸洗澡水——提供洗浴的酒店也是如此,客人们共用一缸洗澡水,除非是极其昂贵的土耳其浴。

  除了莉齐,没人会天天洗澡,更没人像她这样,决不跟他人共用一缸水。

  要是以前,兰斯不会在意她用了几缸水,也不会在意她一天洗几次澡,毕竟没有花他的钱,他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但今天,他突然记起了自己丈夫的身份——丈夫是妻子的上帝,妻子的一切都归丈夫所有。

  丈夫不取用妻子的嫁妆,只是出于道义,并无法律上的支持;丈夫不要求妻子履行必要的义务,也是出于绅士风度,并非天经地义。

  一直以来,他都太纵容莉齐,以至于她得意忘形,完全把妻子的本分抛到了脑后。她整天到处跳舞,花枝招展地招惹陌生男子,从来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跳舞了,也从来没有想过自蜜月以来,他们就再也没有同床共枕了。

  兰斯忽然打了个寒噤,骇然地想道,她不会跟其他男人有过肌肤之亲了吧?

  这两天,他虽然跟交际花形影不离,但至多不过吻一下她的面颊和嘴唇,并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即便是在结婚前,他也没有跟她做过那事儿。

  他是一位遵奉教规的天主教徒,对欲望深恶痛绝,跟交际花来往,主要是因为这是时下流行的恶习罢了。

  一个上等男人想要进入社交界,不沾点儿时兴的恶习,譬如打牌、养情妇等,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从来没有跟莉齐解释过这事。就算莉齐让他解释,他也认为没有解释的必要。

  女人应该对男性的世界一无所知,尤其是莉齐,他一直觉得她对男人了解得太多了,几乎快变成一个男人了。

  总之,兰斯只要一想到他虽然有情妇,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风流事;莉齐倒是没有说自己的情夫是谁,却已经有了一打的候选人——男演员、E先生、陌生男子……最可怕的是,就连家里的鬼都对她抱有强烈的占有欲!

  兰斯面色苍白,简直气疯了——他居然娶了这样一个荡-妇!

  他缓缓攥紧了拳头,一语不发地拿下了挂在墙上的马鞭,朝楼上的盥洗室走去。他今天——今天一定要行使丈夫的权力——让她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

  当然,他没想要打她,只有下层暴民才会对女人动手。他拿马鞭只是为了使自己显得气势汹汹罢了,而且他也怕莉齐打他。

  正在这时,兰斯猛然对上了一双烈火炽烧般的金色眼睛。

  幽灵站在黑暗的走廊里,极其平静冷淡地看着他。

  想到家里发生的那些怪事,兰斯下意识一阵惧怕,想要避开幽灵充满压迫感的直视,但很快他又攥紧了马鞭——他不能再退让了。

  旁边就是盥洗室,如果他再退让——谁知道幽灵会跟那个荡-妇做出什么来。

  兰斯竭力压下心中的恐惧,露出冷漠而严峻的表情:“让开!我要管束自己的妻子!”

  幽灵似乎微微一笑,声音仿佛蛇一般冰冷而柔滑:“用什么管束,你手上这根马鞭吗?”

  兰斯打了个冷战,幽灵的声音好像变了,变得更加低沉动听了。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动听,让人想到邪恶、污浊、不祥的传说。

  “不关你事。”兰斯努力冷冷地说,“她是我的妻子,她从头到脚都属于我。不管她在外面做了什么龌龊事,跟谁跳舞,跟谁献媚,只要她还活着,她就属于我,而不是属于一个——”说到这里,他的底气忽然上来了,轻蔑地上下打量了一眼幽灵,“见不得光的幽灵。”

  这是他面对幽灵口才发挥得最好的一次,原以为能激怒这个藏在阴影里的东西,谁知,幽灵毫无所动,声音里始终有一丝古怪的笑意:“就凭你这番话,她就永远不可能属于你。”

  “不属于我,难道属于你?”兰斯以为他在虚张声势,冷笑一声,“她的名字后面,冠的是我的姓氏。”

  这也是有力的一击,然而,幽灵却突然纵声大笑起来。

  兰斯被他笑得惊慌又愤怒,涨红了脸庞:“你笑什么?”

  “你以为,我会在乎她冠的是谁的姓氏吗?”

  “我认为你嫉妒得快疯了。”兰斯说,“你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跟她有关。你以为我是傻子吗?看不出你对那个荡-妇几近疯狂的爱——”

  话音未落,一条蛇影似的东西猛地向他袭来。

  兰斯一惊,以极快的速度侧身闪开,却还是没能躲过蛇影袭击——一条绳子套住了他的脖子,一点一点地勒进了他的皮肉里。

  视野颠倒间,幽灵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依然打扮考究,穿着做工精细的垂至膝盖的黑色大衣、白色衬衫和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短靴。

  如果不看他的脸庞的话——无法不看他的脸庞,兰斯每次看到那张脸庞,都会感到一阵心惊肉跳,居然有人长成这样,仿佛阴冷坟墓里爬出来的森白骷髅,两只眼洞里燃烧着冷漠而恐怖的金火,简直不像一个活人。

  是的,兰斯确定幽灵是活人。

  假如他真的是幽灵的话,不可能对莉齐那么上心,也不可能被他一句话激怒,更不会用绳子对付他。

  “一个活在阴影里、长相恐怖如魔鬼的东西,”兰斯极端轻蔑地想,“爱上了我的妻子。可惜她连我都不爱,又怎么会爱你这个怪东西?”

  这么想着,兰斯不禁对他生出了一丝怜悯。

  可怜的怪物藏在阴影里,觊觎别人的妻子。就算莉齐不可能属于他又怎样,难道就可能属于一个怪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