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 第553章

作者:御井烹香 标签: 布衣生活 励志人生 基建 轻松 穿越重生

  别说卫妮儿,这会连卫老大的眼睛都气红了,卫小三的脖子越来越接近桌面,似乎随时准备迎接兄姐的巴掌,最后几句话是半闭着眼破釜沉舟般嚷出来的,“签都签了,毁约要赔钱的,我……我是已经下定决心了!你们怎么说都没用了!”

第1163章 风起吉亨

  【七月,此时当可算是吉亨的冬季,但气温仍在十度以上,低温主要出现在早晚,一旦太阳升起,气温便立刻升高。尽管如此,出门时也要穿好外衣,因为阳光非常猛烈,晒在身上发痛。此处的阳光,以华夏和南洋对比,仅次于在彩云道高原上所感受到的日照。

  足足近半年时间,吉亨是不会下雨的,此时饮水成为重要问题,草原上的动物也会因为水源而打斗,本地的苍蝇极多,一旦动物死去,群蝇汇聚,半日便会开始生蛆,腐败速度比南洋更甚。同船的黑大汉乌闯荡说,这里的气候和他老家接近,是书本上所说的热带草原气候,他在离开老家之前,从不知道原来季节被分为四个,旱季和雨季之间,生命的基调和节奏完成两极转变——在他的概念中,这本才是生命的自然。理所当然,他对吉亨的气候,适应得要比我们更快得多。

  我到达吉亨已经近四个月了,经过了雨季到旱季的转换,很难说哪种气候更加折磨,刚刚谈到的是吉亨的旱季,不下雨且气温较低,比较偏干,但所有一切都是脏兮兮、黑乎乎的,饮用水也泛着让人倒胃口的黄泥色,可一旦进入雨季,吉亨就有另一种烦恼了——雨。

  这里在雨季,雨是几乎不断的,我们可以见识到各种各样的雨,毛毛细雨、瓢泼大雨,若有若无的丝雨......没完没了的雨让人很快就从久旱逢甘霖的喜悦中缓解了,并且开始厌倦这种连续不断的降水。

  在降雨季,这里的苍蝇要相对少一些,对笔者来说,这是个滞后的发现,因为笔者到达吉亨时还是雨季,感受到的首先是蚊子的困扰,这里的蚊子品种非常繁多,有大有小,但比较令人庆幸的是本地似乎没有流行疟疾,蚊子的叮咬只是让人疼痒,还不至于传播什么疾病。

  但除了苍蝇蚊子之外,本地的蜘蛛也是令人害怕的,不知道为什么,袋鼠地所有的昆虫似乎都大得骇人,据说在吉亨之外的其余区域,人们还发现了巨大的蜥蜴,乌闯荡说这又让他想到了家乡,他据此怀疑袋鼠地有狮子和大象,但目前来说,深入草原中所发现的主要的大型动物还是传说中的袋鼠,这东西长得真是特异!而且非常的强壮,让人遗憾的是,袋鼠肉并不好吃,不论怎么烹饪都缺乏风味.....

  在吉亨的居民都很厌恶袋鼠,比较起来他们更喜欢鸸鹋,这种动物和乌闯荡所说的鸵鸟很相似,但更大,肉相对要美味得多,蛋的尺寸也很大,如果在华夏本土有见到‘恐龙蛋’之类的大蛋,读者们应该也知道了,这是袋鼠地运回来的鸸鹋蛋。或许可以试着孵化一下,也许还能孵化出可爱的小鸸鹋呢!

  对于那些受到吸引来到袋鼠地的冒险者,’小心袋鼠’应该是被铭记的第一条戒律,围绕这条戒律,还有很多注意事项,比如说,进入雨季之后,在靠近泛滥的湖泊时,还是需要相当小心的,如果见到仅仅露出一个头的袋鼠,千万不要靠近,因为它极可能把人拖下水淹死,只因为把擅自接近的人类当成了领地的侵犯者。如果天气不好,能见度不高,那就更该如此了,袋鼠在水中并不是非常的醒目。吉亨的百姓经常诅咒水里的袋鼠,’希望一道雷把他们劈死’!

  说到雷,就要谈到吉亨这个名字的由来了,其实许多读者应该也有所猜测了,不错,吉亨的典故来自’震卦,亨,吉’,原本这里是有意要叫做’雷震城’、’雷暴城’的,但初代城主郑大木是注重好兆头的,亲自改名为吉亨城。

  这个名字也代表了城中上下美好的祝愿,亨者通也,吉亨是袋鼠地最靠近南洋的港口,这里有希望成为南洋和袋鼠地交流的渠道端口,吉亨也是袋鼠地上第一个华夏据点,甚至也可以说是第一个人类据点。至少在袋鼠地北部,勘探队没有发现什么土著,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这里就是个大荒岛,只要移民源源不断,不下十年,袋鼠地上的华夏百姓将会占据绝对优势......】

  在纸上刷刷不停地移动着的铅笔,突然顿了一下,庄子咬着下唇沉思了一会,在最后一句话前标注了一个星号,又打了个问号,表示对这句话的表述并不是特别确定,这才继续往下写道,【总的来说,虽然旱季、雨季都各有各的缺点,但世上哪有完美无缺的气候呢?】

  “嗯......还不够。”思忖片刻,他微微点了点头,“再加一句......从年平均气温来说,吉亨仍然是很理想的避寒地,在这里生活至少不会有冻死或者热死的担忧......行了,这么着也算是说了几句好话,不然总感觉是在抱怨,主人家该不高兴了。这润笔拿得也心虚......”

  不过,话说回来了,就算是收了高额润笔,好吃好喝地招待着,住在吉亨这里相对条件最好的木屋里,感受到了郑家的诚意,但要让庄长寿再把吉亨吹得体面点儿,他也觉得很为难,绞尽脑汁想了半日,居然无法下笔!一时也是忍不住抱怨道,“这鬼地方真是没有一点好!鸟不拉屎,可算是知道为什么没人住了,这上头的野人住个半年,只怕也是造艘独木舟就划走了吧!就是这个虫子,就不是人住的地方!”

  当然了,这肯定是气话,但的确,在庄长寿看来,吉亨唯一的优点也就是这里和南洋的距离的确很近了——只要明确了航线,就算是划桨,都可以划得过来。不过大多数时候,就算是赤道无风带,也会有一点可以利用的微风的,郑家的桨帆两用船,已经可以比较顺利地往来于吉亨和满者伯夷之间——其实只要动力跟得上,也就是五七日的航程,在海上这几乎就相当于是比邻了!

  除此之外,这里实在是没有什么潜力,热带草原气候,如果让庄长寿自己判断的话,也就能在干季搞小水库灌溉,种点土豆了,雨季那个下雨的程度,导致缺乏日照,再加上土壤肥力不足,水稻收成是不会好的。当然,这是农业,畜牧业的话,庄长寿就不太懂了,他有一点怀疑,就是旱季的这个蚊虫,牛羊是否能受得了,当然目前还有牲畜良种的运输,本地已有的几种动物似乎都不适合养殖。这个是已有定论的,余下还有什么?哦,还有毒蜘蛛和毒蛇,这东西简直应有尽有,在庄长寿看来这才是吉亨乃至整个袋鼠地的特产。

  “真羡慕徐师啊......去的黄金地,虽然城建不会有这么好,但听说黄金地物产丰富,适合农业,而且四季分明,气候干爽,美景处处,又有什么当地土人、弗朗机人,听起来就热闹得很。这些年来,我们华夏过去的移民也有不少,不像是吉亨这里,也就是三五百人,这要不是郑家的财力支持着,我估计这三五百人也早回去了......这鸟地方!既然叫袋鼠地,感觉就只适合袋鼠活。”

  庄长寿嘀嘀咕咕,用家乡土话肆意抱怨了一番,又屈指计算起了船期,有些不耐烦咂了咂嘴:他在袋鼠地,已经住了小半年了,这当然不会是原计划。本来庄长寿是受了郑家的邀请,加入袋鼠地沿岸考察队的,想要乘坐一艘桨帆两用船,沿着海岸线往大陆东部,利用望远镜观测沿岸地形,绘制海岸线地图,同时考察沿岸的地理资源,寻找本地土著等等。但没想到,刚到吉亨,他就被一只蜘蛛咬了!

  虽然已经在南洋历练过一番,也知道毒虫、毒蛇的杀伤力能有多强,但谁能想到在吉亨的水泥房,四处都有钉了纱窗的房间里,还能被蜘蛛咬到脚底?庄长寿甚至不知道那东西长什么样,就是起夜时,脚往下一摆,毛茸茸的好像踩到了什么,那东西还会动,随后就是足心一痛,啊地大叫起来——

  这下好了,没死都算是命大的,就是痛,脚肿了两个多月才好,断断续续地还会发烧,庄长寿都感觉自己虚了不少,也是常年身子骨打熬得扎实,吉亨的条件又好,屋子里能防得住大部分蚊虫,他这才得以痊愈,不然,按乌闯荡的说法,他老家很多人都是这样被咬了以后,伤口被蚊虫叮咬下蛆,感染发烧而死的。

  勘察队当然是不会等人的,让庄长寿在吉亨养病,便提前出发了,庄长寿痊愈之后,百无聊赖,也是尽力在吉亨附近考察了一番,想着至少敷衍出两三篇游记来,回去后有东西可以交差——他对自己的选材,其实倒也还算是满意的,因为这就是他一直以来的风格。

  庄长寿自从当年南洋驸马出了大名之后,也曾沉迷在探险带来的名气和财富之中,颇为享受了几年,但几年后,想要改做其余营生,却发现自己已被宠坏了——尝过了写游记带来的好处,再看别的营生,都觉得太辛苦,不如出门游玩,虽然也辛苦,但开阔眼界不说,那乍然到了生地,处处都是龙潭虎穴一般,随着自己的探索而慢慢熟悉风土人情的刺激感,也是别处难寻,再加上游记的风行程度,几乎和买式话本子旗鼓相当,收入非常的丰厚,故而,他还是重操旧业,跑到各地去游历起来,时不时发表几篇游记,就算是自己在做正事了。

  虽然庄长寿的文采无法和张宗子、徐侠客等人相比,但他的游记在读者中也还算是受到欢迎的,因为几人的偏重还是不同:徐侠客所写的是途中所见的山川盛景,让读者心向往之,配合着照片犹如眼见;

  张宗子一般有出行都是跟着买活军的行动的,就像是主题故事,主角就是买活军的吏目兵丁,旅途里的所见只是故事的一部分而已;

  庄长寿的游记呢,则多是站在了旅人的角度,切身为他们打算,就犹如南洋驸马的故事,教会了大家在南洋不要到处乱洗澡,不要撩拨土人女子一样,每到生地,有什么该注意的,怎么去避免危险,很多坑他自己或者踩过,或者见到别人踩过,这样写出来的游记哪怕语言很平实,大家也非常爱看。

  尤其是一些想要迁徙去某处找机会的百姓,更是把庄长寿的游记奉为圭臬,甚至很多人会因为得到了庄长寿写某地的游记,认为当地物产丰富而民风淳朴,而决定去该地定居的,甚至庄长寿在羊城港的住所,时不时还能收到读者的信件,或者是解释某地的民俗,或者是告诉庄长寿,本地的习俗已经发生变化,请他及时修订游记云云。

  就说彩云道吧,庄长寿其实是和徐侠客一起去的,只是在半路上分道了而已,徐侠客的兴趣在于考察山川绝境的地理,庄长寿则是去吃吃喝喝玩玩的,也就是因为他去了彩云道,并且认为彩云道的确很宜居,现在开始修建昆顺走廊以后,有不少村镇具备发展成县城的潜力——真不夸张,据彩云道当地吏目的反馈,很多北方的移民就是因为这篇游记,就选择了当地作为迁徙的目的地,您就说这绝不绝吧!

  要说因为写游记而大富大贵,富可敌国,这不至于,但的确庄长寿一家人,是因为这游记而过上了宽裕的生活,其实他本来哪怕不再写,积蓄之丰厚也足够过上数十年了,但至此他已经是完全爱上游历了,虽然家里孩子逐渐大了,父母也老了,似乎不再适合远行,但心里总是痒痒的:主要是,除了那一次下南洋之外,这些年来他好像还没有乘海船去远方做一次长途的跨大洲旅行呢!那非洲、黄金地、袋鼠地甚至是欧罗巴,如今渐渐都有很多人去了,他一次也没有去过,就封笔退隐,是不是也有点不甘心呢?

  那次下南洋,舱位不好,吃够了苦头,这会儿也是有钱有身份的人了,路上的苦可以少吃一点,要不......出海考察一次,再议论封笔转行的事情?

  庄长寿家里,对于他的游历倒是不反对的,主要是他在家也帮不上什么忙,而出门就意味着挣钱。虽然出门就意味着危险,但都走南闯北这么久了也没出事,反应也就逐渐麻痹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庄长寿对于自己经历的危险,在游记里一般是绝口不提的——就如同这一次他也而不会提到自己被蜘蛛咬一样,他认为这是孝顺的一种。

  有了出海的想法,下一步就是要挑选目的地了,庄长寿本来是想和徐侠客一起去黄金地看看的,但郑家半路横插一脚,邀请他到袋鼠地一行,用他的特色,来写写吉亨和袋鼠地的生活——当然了,润笔费这么高,一路上吃住全包,这文章中帮着润色几句,溢美些许,这也是应该的事。

  庄长寿也不是第一次收到类似的请托了,当下欣然应诺,方有此行,本来,按计划他是随勘察队一起,经过九个月的勘察而返回吉亨,休整后北返满者伯夷的,但没想到刚到吉亨,就来了这么个意外,这下,勘察队的船只是赶不上了,全没戏了,谁知道下回这样的周游式巡航是什么时候?庄长寿就有些犹豫了——是在吉亨等勘察队来一起回去呢,还是先搭乘定期通航的货船,回满者伯夷,再转回羊城港去?

  当然了,伤没有全好的时候,他是不可能上船的。不论如何,坐船还是比较耗费体力的事情,在身体里的毒素还没完全清除出去的时候,贸然乘船,可能会让旧伤复发,本来能好的伤,落下病根,或者甚至病重不治一命呜呼,也不是没有。

  庄长寿被咬了之后,胆子要小得多了,想到这里的确有点儿不敢行险了,也就是近日来,他自觉已经大好了,这才略微动念,开始打问下一次通航船送物资的时间,寻思着要不要回满者伯夷去。吉亨这里,有对讲机是可以和满者伯夷联系的,用的是海事频道,一般是三日通话一次,三日前还没说船期,今日他就想着要不去问问情况——可是,一看屋外的尘土,还有那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嗡嗡着的可怕的苍蝇,他就是一阵阵的心烦,暗道,“真不知道袋鼠是怎么应付苍蝇的,我看如果是牛,苍蝇这么多是会被叮得发狂的!这里虽然是草原,但真不能养牛!”

  想要掀开磁吸的纱帘,走到屋外去,几次起身都又坐了回去,还好,在庄长寿痛下决心之前,屋外烈日之下,有个瘦削人影,撑着一把遮阳伞走了过来,却是他养病期间常常照顾他的干事郑淼,手里还拎了一个篮子,里头似乎装了东西。庄长寿一看,心下也是一喜,也不敢怠慢,忙掀帘子出了屋,将四周环视了一圈,心下叹道,“吉亨这鬼地方也就这么丁点大,一眼就看完了!”

  这才堆出笑来,热情地道,“大水弟,怎么这会儿来了!哎哟!这罐头堆得这么多,都是什么好东西?我看看,梅菜扣肉!咖喱鸡!还有玉兰片!了不得,了不得!这是补给船来了么!”

  “可不是!七日后到,届时这些空罐都是要带回去再灌装的。”郑淼也是精神奕奕,满面笑容,吉亨的天气对他似乎并无丝毫伤害,一进屋他就挽起袖子张罗起碗筷来,“咱们老哥俩今儿可要好好喝一顿——庄子兄,我再告诉你个好消息——这一次随船来的还有我们城主,他也要追上勘察队,给他们送补给去!”

  在庄长寿逐渐呆滞的笑容里,郑淼爽朗地笑了起来,兴奋地说,“哈哈!本来还以为你得跟着下一艘船回去呢,这不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你跟着大木哥一起,可不就能追上勘察队了吗——庄子兄你也千万别怕,我们大木哥为人很靠谱的,虽然严厉了一些,但只要听从吩咐,他也绝不会无缘无故就体罚船员,那都是谣传,谣传......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船上除了城主之外,还有一个大人物——说起来,他名字里也还有个寿字,那就是辽东大将祖天寿!”

  “什么?”庄长寿毕竟也不是当年的惨绿少年了,多少有了些城府,听这么一说,也是咽下了满嘴的苦涩,连忙问道,“他,他来这里做什么?”

  “哦!你来得久了,还不知道吧——咱们离开华夏时,出了不少大事,你知道六姐已经接过了敏朝的治权了,还有一件事是你不知道的,那就是辽东将领中,有些想为我华夏开疆拓土的有志之士,都纷纷自请去边疆镇守了。”

  郑淼还是那笑嘻嘻的样子,庄长寿也看不出他的真实想法,而是听他很喜庆地说道,“这其中祖将军就选了袋鼠地,这一次,他是来勘测建城地址的,以后,我们在袋鼠地这里,就多了一个邻居喽!”

第1164章 袋鼠地大王

  辽东的将领,突然跑到袋鼠地这里来要建城了?这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啊!

  哪怕是见多识广,可庄长寿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是这样取死有道的,不得不说,这个消息一下就压住了他因为行程将要继续而生发的那点子抑郁——要说回老家吧,他不甘心,可要继续下去他也害怕。

  本来不知是悲是喜的,这会儿听说祖天寿居然要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建城,他自己那点担忧,忽然间似乎就不值一提了,反而莫名地跟着激动了起来,哪怕对于祖天寿这个名字,乃至辽东边将群体都压根没有丁点印象,也还是激动不已,好奇地道,“祖将军怎么会突然到这里来!是被发配来的么!建城点已选好了?他——他——”

  “怎么会选袋鼠地?那自然是因为袋鼠地已经是他能选的最好的去处了嘛!”

  郑淼忙着拿开罐器在那里折腾呢,庄长寿连忙去拿盘子,他还有点儿一瘸一拐的,不过动作却是麻利,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地把盘子都给排开了,见到那篮子里有罐头黄桃,更是期待得紧:本地的饮食实在是相当匮乏,吉亨建起来大概也有四五年了,迄今为止只能实现主食和蔬菜勉强自给,更不要说养什么牲口可以常年吃荤了——就连主食自给,都很是勉强,想要多种些什么来当本地的产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耕种上主要的困难,是因为本地不但气候多变,而且到了旱季食物匮乏,灌溉是大难题,动物进入耕地抢食是普遍现象,所有的耕地几乎都要用荆棘篱笆围起来保护,就这,袋鼠还经常在旱季开始时,跳进篱笆里大快朵颐。直到百姓把蔬菜抢收光了,这才开始迁徙。

  前些日子吉亨这里还在讨论,城市建起来之后,袋鼠迁徙去寻找水源的行为是不是越来越晚了。总的说来,这里一年也就是半年产菜,主粮产粮也很一般,种地的难度还远超南洋,吉亨的居民对大量种地基本上都是完全没有兴趣的,如果想种地,他们肯定会选择呆在南洋。

  不过,虽然不产粮食,但本地的日子却不算难过,这就要归功于定期前来的补给船了,尤其是在旱季,补给船对吉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除了罐装的菜肴和蛋肉之外,最主要是补给船会带来大量清洁的饮水,对于一个热带草原城市,这是至关重要的:在干季,吉亨能找到的水源都是黄汤子,动物能喝,人怎么喝?当然可以说过滤煮沸,但燃料从哪里来呢?

  但凡是草原,树木都是稀缺,比起运煤块补给,船只还是选择了更有效率的做法,反正就几百个人,直接运水来就行了,无非就是运力、烧水的钱,除此之外,几乎没有成本,连肉食基本都是罐头运来的,多运一点水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所有的定居点中,袋鼠地的定居点,日子大概算是最好过的,一个是因为他们离南洋真的很近,而南洋这些年来不但开发得很好,而且也恰好是郑家的大本营,再有一个,就是本地的土著相当的稀少。

  不像是立志城,要面对虾夷人和东瀛的压力,和高丽距离也是不远,建新要面对哥萨克和罗刹人,至于黄金地更是有复杂的土著和欧罗巴奴隶主关系需要去处理。吉亨这里,就是一片荒地,他们住下来之后,除了袋鼠、虫蝇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敌人,而且比起袋鼠,虫蝇还更让郑家感到棘手。

  其实袋鼠还行,只要买活军愿意给郑家提供火铳,那就不是问题,来一只打一只,再难吃,烧熟了那也是肉,袋鼠皮好歹也能卖点钱——这鸸鹋都能卖蛋,袋鼠皮也可以做点装饰品,虽然对郑家开发吉亨的花销来说,这点进项是九牛一毛,但至少算是有个产业了。

  而虫子,这是真的眼下没有办法去应对的——吉亨在干季从来不搞聚餐,就是因为这个,大家都在各自屋内吃饭,包括送来的罐头也都是小装,这都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更改的规矩,从前,郑家运来的罐头还都是大装,因为买地还是喜爱搞食堂聚餐的,往往聚餐的时候也是上课的好时机,但大装、食堂,这就意味着露天场地,以及注定不可能完全统一的用餐时间,只要罐头一开,聚过来的蚊蝇数量简直是让人发疯的,一次吃不完的罐头,第二天就可能长蛆,如果舍不得浪费,照样吃下肚子——运气不好的人,得了肠胃炎,发起烧来,就一命呜呼啦!

  死过人之后,郑家就开始送小装罐头,按人头来分配了,这些罐头都是算好了份量的,对于吉亨居民,免费提供,也就是说,在吉亨只要你能住得下去的话,郑家就可以确保你不被饿死。当然,如果作奸犯科、不服命令,寻衅斗殴什么的,那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只是吉亨的百姓很多都是郑家的老下属,没有谁会如此不智就是了。

  在庄长寿看来,虽然花费巨大,但也就是因为有这些好处,吉亨才能留得住人,不过他其实也并不理解为什么郑家要花这么多钱来保住在袋鼠地的这么个据点——眼下看来,吉亨的百姓多少都有点’无所事事’,似乎其存在本身就是意义。

  比如说,这里三成以上的人是船工,主要负责修理来送补给的桨帆两用船,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因为倘若没有吉亨的话,船根本没必要定期过来。你说船工要为此收钱的话,那郑家又得到了什么好处呢?

  要说因为有吉亨在,考察袋鼠地地理的船只,有个补给点的话,那倒是不假,但其实船只也完全可以多开几天功夫,就到满者伯夷了,吉亨有没有似乎区别也不大。郑家为什么一直花钱,在这样一个荒芜的地方不断地使力气,甚至还要加大投入,这是他着实想不通的一个地方。

  他本来就是百姓出身,虽然略有了一些富贵,但时常也感觉自己和世家子弟,乃至豪商巨贾之间,看待事物的角度还是大不相同的,就像是张宗子、徐侠客等前辈,似乎从来没有质疑过这些定居点的巨量投入,庄长寿虽然也能拿一些理由来说服自己,可到了这里,看到了花费,见到这实实在在流出去的财富,还是不由得咋舌:这要是能种地的好地方,也罢了,这样的地方,不但不走,还有新人要来,这都是图什么?甚至还有什么去处,比袋鼠地更差?

  “那可多了去了!”

  吉亨这里,烧的煤也是补给船运来的,本地解决的就是主食和菜干,主食是杂粮饼子——为了实验产粮,本地种了很多粮食,玉米、土豆、高粱、小麦、大麦、水稻都有,掺着做饼子吃,庄长寿养伤时特许吃大米粥,一旦好了,也和大家一起吃饼。

  这种饼子是用坑烤出来的,口感粗粝,尽量把水份烘掉,减轻对蚊虫的吸引,在旱季里保存半天之后,干得可以用来切菜,做饭的时候,大家把炉子点上,用一口小锅加热罐头,饼子就放在罐头上,盖盖儿重新焖软,同时再把菜干加进罐头里,略加一点水,咕嘟开了就是吉亨很典型的一顿饭。

  常见的供给罐头一般是茄汁肉丁焖黄豆、清蒸杂鱼鲞、豆豉油麦菜鲮鱼、蛤蜊鲜蔬等等,不能说虐待,毕竟罐头往往是有鱼有蛋的,在如今物资吃紧的大环境下,能见荤这就相当不错了,但这千篇一律的味道,吃久了也还是叫人想家。像是郑淼今天拿出来的咖喱鸡,那就是他的私藏了,哪怕是杂粮饼,被这么一焖也觉得香味扑鼻。

  两人也不相让,边吃边说,郑淼指点着罐头笑道,“庄子兄,我说句话你别不信,在所有开拓点里,袋鼠地的前途,那真是相当不错的了,你要是去过别的定居点,可就知道了!辽东的将军,如果不去袋鼠地,也不愿解职回家的,多数要去通古斯,那通古斯就更别提了!在所有定居点里,我看就是通古斯的前景最差!那里深处内陆,交通不便,而且正对着通古斯高压,这几年来估计非常冷,到那里去是可以冻死人的!”

  “我们吉亨比起来呢,好处可就多了,第一,本地气候好,不可能被冻死——真别小看了这点,就这也很叫人羡慕了!”

  “第二,本地物价低,因为距离南洋近,就这么说吧,别的定居点还一座小楼没有呢,我们这里都普及水泥平房了!”

  虽然郑家财大气粗,但的确,比起来回一次需要数月的黄金地,或者是远离物资集散中心的立志城、建新等地,就在南洋边上的袋鼠地,物价是真不高。郑家也是大手笔,水泥粉一船船的运来,从吉亨到码头的路可都是水泥的,因此本地可以跑自行车和橡胶轮马车,除了没有澡堂以外,吉亨的文明程度真是不低的。

  庄长寿对这点,也予以认同,“就是没有什么产业!”

  “眼下是没什么产业,工业无从谈起,农业不好发展,渔业么,或许还是不错的,但现在也没什么渔民过来,没有形成产业,暂且就不谈了,”郑淼也不否认,但他的信心似乎一点没受到影响,“吉亨这里,就算是在袋鼠地也远远算不上最好的地方,要说有一点,那就是它离南洋近——它也只要守住这点就够了,别的,不用怎么发展!”

  “这话怎么说?”

  “现在,整个袋鼠地就吉亨一座城镇,那你当然没有感觉了,这个地方好像一无是处,可这偌大的土地,不会一处矿没有,一个能种地的地方没有吧?”

  “一旦,别的城镇发展起来,吉亨就是货船返回南洋的必经之地,到那时候——”

  这话是有道理的,而且的确触到了庄长寿没想过的盲区,他也不由得微微一怔,“说得倒是!可那需要多久啊!远的不说,立志城这都建起来十年了吧?才算是堪堪在虾夷地站住了脚跟,延伸出去的下一个定居点,还没影儿呢,这袋鼠地的其余城镇要发展起来......那不得几十年的功夫了?”

  “几十年?都是说早了,这是百年几百年的功夫!”郑淼哈哈笑着,往嘴里送了一块乌黑透油的梅菜扣肉五花肉,那肥肉入口即化,令他极为满意地眯起眼,缓缓哈出了一口气,“我们郑家,如今做的就是这样百年的生意!这生意要是做起来了,就是看在袋鼠地的份上——”

  他没往下说,只是微微一笑,庄长寿听了,心底倒是一动,好像长期以来的一个疑惑,见到了一点曙光,心中暗想道,“就算是看在这百年生意的份上,哪怕郑总督在南洋犯了什么错,又或者不中用了......六姐必定也要放他一马的,又或者,他自个儿坏事了,也连累不到郑家人。”

  “百年的生意,带来的也是百年的基业......这也就难怪郑家在开拓袋鼠地这件事上,如此尽心尽力,舍得下本了。这个想法......果然还真不是我能想到的,但的确,生意做得这样大,官位有这么高的时候,看到的也就不是眼前那点小利了......这都是往几辈子之后去铺陈那!”

  他这才知道,原来刚才郑淼提到祖天寿要来袋鼠地时,面上那欢容并不是作伪,而是真心实意——虽然不知道祖天寿多有钱,但在庄长寿看来怎么也不不会比搞海贸的郑家更有钱的,在吉亨建城,几十年内这是纯纯的赔本生意,祖天寿不可能挨着吉亨选址,他一定要去一个能发展产业,或者种地或者打鱼、放牧的地方。

  而只要他定居下来开始建城了,那就需要海船和本土贸易,对于吉亨来说,就是助力。如此想来,郑家当然欢迎祖天寿来袋鼠地栖身了,而不是早已将此地视为自己的地盘,不愿分他人一杯羹。这么看,要是辽东边将都来了袋鼠地,指不定郑家还更高兴呢!

  想到这里,为何吉亨城主郑大木,会特意从南洋学校请假出来,陪祖天寿巡视袋鼠地,庄长寿也就是豁然开朗,完全明白了,他面上不由浮现钦佩之色,举手道,“佩服,佩服,好长远的目光,好大的魄力!”

  不过,他还有一件事是比较不解的。“如果整个袋鼠地都和吉亨一样,那是真的难留,不过这个我已经知道了,袋鼠地的气候很多变,吉亨往南走,没多远气候更加干热,甚至还有沙漠——据说往东南,气候温和,蚊虫也没那么多了,是适合农业的。”

  “但去那里的航路,这样看至少还要再加个十天半个月的,和黄金地比也就没有航程优势了,如果那边的农业没什么特产的话,和那边做生意,似乎很难赚钱呢!祖将军如果选了那边定居的话,又该怎么维持局面呢?”

  “你这话说得倒是很对,如果只靠农业,那袋鼠地真是没什么可谈的——但你忘了吗,庄子兄,如今买活军最缺的是什么?”郑淼面上也露出了一丝神秘的笑容,卖起了关子。

  “粮食啊,怎么了?”

  “呃.....咳咳咳.....”

  庄长寿一句话,倒是把郑淼给噎住了,他狼狈地咳嗽了几声,把呛进鼻子里的豆豉给擤了出来,一边擦鼻子一边说,“那倒没错,是缺粮食的,不然我们也不会搞什么主食自给了,从南洋买岂不便宜?也就是南洋米都紧张,又是二老爷主政,所以要格外小心......这些都不说它了!”

  “买活军如今,除了粮食之外,最缺的就是矿!”

  庄长寿这下是彻底明白了,“勘察归勘察,南边更远的农业区,你们暂时是没想着过去的——你们是盯住了北部沿海,距离南洋很近,有运力优势的矿区!”

  “没错!”

  郑淼爽快地点了点头,又有几分炫耀地道,“这正是城主定下的方针,长辈们没有插手,没有什么二话!我们城主,真可谓是少年英杰,庄子兄你可和他见过面没有?若是见过面,你就晓得了,也就是如今天下太平,海晏河清的,他才跑到袋鼠地来做城主,若是遇到那乱世,我看,我们城主必定是可以匡扶宗室、平定天下的能人!”

  对郑大木这个名字,除了他年纪尚轻就担任吉亨城主之外,庄长寿知道的,也就是一些琐碎的谣言了,不过,他对郑淼是很熟悉的,知道他是个能人,见他都对郑大木推崇备至,也不由得燃起一丝好奇来,对于即将开展的旅程也没那么抵触了,“若是如此,倒要借着这同船的机会,好好亲近亲近,没准,在那’南洋驸马’之后,我还能重整旗鼓,又出个家喻户晓的佳作,能为他写一篇’袋鼠地大王’的故事出来!”

第1165章 学习圣地吉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