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岫
说到这,郑嘉珣停下来,歪着脑袋看温鲤一眼。
她喝了不少酒,脸颊薄红,眼睛里水汽氤氲,像是要哭出来,偏偏一颗眼泪都不肯掉,用一种既怅惘又心碎的语调继续说:
“我们不是朋友,不是恋人,也算不上亲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迎来了第十年,十年啊。”
拖长的尾音里埋藏着无尽的叹息,温鲤一向心软,此刻愈发共情,只觉得鼻尖酸得难受。
能熬到第十年的感情,该是一份多浓烈的喜欢啊,可惜,陈鹤迎装作看不见,也不肯去好好珍惜。
暴雨前的夜风,湿润而清凉,吹过又深又长的小巷。
郑嘉珣从随身携带的小挎包里摸出烟盒,熟练点燃,抖了抖烟灰。
她站在下风口,尽量不让烟雾吹到温鲤脸上,笑吟吟地说下去。
“我第一次抽烟,只抽了半支,是从陈鹤迎手上抢的。烟草太烈,我呛得直咳,他就在旁边笑。我恼了,轻飘飘的一巴掌抽在他脸上,他也不生气,反而搂紧我的腰,对我说,阿珣,不要学坏。”
郑嘉珣穿了件吊带上衣,两条手臂露在外面,皮肤细腻如上等的羊脂,那么干净。
烟雾从她唇边溢出,又飘散,一缕灰尘掉下去,郑嘉珣却仰头,看着没有半颗星星的夜空,努力维系着傲慢。
“他说,坏事由他来做,无情无义千刀万剐的坏人,也由他来做。他会好好保护我,不要我学坏,要我一直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去生活。”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一面保护我,疼我宠我,一面又不要我。”
说到这,郑嘉珣的声音里终于浮现出一丝哽咽。紧接着,她咳了一声,抿唇,竭力将那些破碎的啜泣吞咽下去,不再泄露一分一毫。
郑嘉珣这样子实在太招心疼,温鲤忍不住上前一步,夺过郑嘉珣手里的烟,按灭,扔进旁边的垃圾桶。她很想抱抱郑嘉珣,又怕这个一向高傲的女孩子觉得变扭,正犹豫,郑嘉珣却伸手过来,掌心按着温鲤的发顶,揉了揉她的脑袋,像揉家里年纪最小的妹妹。
“小姑娘,你比我运气好,遇到的是陈鹤征。”郑嘉珣眼眸湿润,表情却笑着,“阿征是个好人,他很爱你,也很努力的在爱你,别辜负他。你们两个,要好好在一起。”
提到陈鹤征,温鲤觉得心底一片柔软,同时,又有些说不清的忐忑和忧愁。她很介意,外人总把陈鹤征和钟萦联系在一起,又不得不承认,钟萦唱歌时的样子极具个性和魅力。
好像她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上,受尽追捧,万众瞩目。
这种说酸不酸,想吃醋,还觉得自己有些无理取闹的感觉,可太难受了。
感情这东西,大概有毒,会让人变得很小气。
阴沉许久的天气,居然在这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
温鲤拉着郑嘉珣到公交站的广告牌下避雨,旁边有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温鲤没能拉住她,郑嘉珣又跑到店里拿了两罐啤酒。
她单手拉开拉环,将其中一罐递给温鲤,说:“为了珣姐爱而不得的第十年,不醉不归!”
清酒加啤酒,混搭下来,郑嘉珣那点酒量彻底告罄,温鲤第一次近距离地观看撒酒疯,觉得心惊肉跳。
郑嘉珣先是叫嚣着要阉了陈鹤迎那个混蛋,温鲤生怕她出言无忌,引来围观,连忙去捂她的嘴。
郑嘉珣拨开温鲤的手指,神秘兮兮地对她说:“在料理店遇见的那个女孩子,主动过来跟我打招呼的那个,你还记得吧?她是电影学院的学生,还没毕业,饭局上见到过陈鹤迎一次,就起了心思。”
“不知道哪位高人给她指了条‘明路’,告诉她我是陈鹤迎的义妹,她就变着花样的到我面前来刷存在感,”郑嘉珣单手叉腰,“这不存心添堵吗?我能给她好脸色就怪了!”
陈鹤征是个惹眼的,他那位大哥,也毫不逊色。陈鹤迎从不染发,寸头,纯粹的黑,小臂上有纹身,右手食指上总带着一枚铂金戒指,有传言说那是他父母的遗物。他在双亲的墓碑前发过誓,会好好照顾弟弟。
陈鹤迎看人时目光凶厉,笑起来,又透出一种冰消雪释的洒脱和俊朗。
有钱有势,野性十足,又凶狠如狼——这样的男人,太容易勾起女人的征服欲。
郑嘉珣一口气讲了好几段陈鹤迎和各色佳人的恩怨纠葛,温鲤听得万分尴尬,又忍不住有些吃醋,胡思乱想着,陈鹤征身边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人?
心思只要往那个方向上稍稍一偏,温鲤觉得整个人都酸了,像打翻了一杯柠檬味的苏打水,气泡翻腾,又酸又涩。
郑嘉珣递过来的那罐啤酒,温鲤始终没喝,拿在手上,将瓶身捏得作响。郑嘉珣睨她一眼,又把啤酒抢了回来,独自喝完。
两罐啤酒下肚,温鲤以为她应该消停了,没想到郑嘉珣又接了通电话。那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郑嘉珣应了两声,之后,竟然冒雨跑到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温鲤被她折腾得心力交瘁,想拦她,结果力气没有醉鬼大,被一并拖到了车上。
雨下得越来越大,车前的雨刮器无声运作。
司机师傅见两个小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却一身酒气,神色不免有些微妙,敲着方向盘问她们去哪?
温鲤刚要报上家里的地址,郑嘉珣一把捂住她的嘴,对司机说:“金域。”
金域,桂坊西路上最著名的一家夜店,常有明星出没,一掷千金。
温鲤简直头大,醉醺醺的一个小美人,跑到那种地方去,不是羊入虎口吗?
她拿出手机,琢磨着要不要向陈鹤征求助,让他转告陈鹤迎,说家里的小祖宗要造反?
会不会让郑嘉珣跟陈鹤迎的关系雪上加霜?
不等温鲤理出头绪,郑嘉珣忽然靠过来,枕在温鲤肩上,气息里混着酒精和香水的味道,笑嘻嘻地说:“温鲤,你想不想见陈鹤征?珣姐带你去见他呀!”
温鲤一怔,拨号的手指顿住:“你的意思是,陈鹤征在金域?”
“不止他,”郑嘉珣将垂落下来的长发向后撩,眯着眼睛,酒气氤氲,笑容明艳,“还有好多人,好多好多大美人!珣姐带你去长长见识!”
第41章
温鲤朋友不算多, 也很少来金域这种地方,她是那种安静到近乎内向的性格,学生时代就是标准的乖乖女。工作后, 闲暇时她更喜欢养鱼、种花, 还有做瑜伽练习,家里的阳台上摆满了温鲤养的多肉植物,每一盆都胖墩墩的,长势良好。
傅染宁曾半开玩笑地说, 鲤鲤这是在提前享受退休生活。
出租车开到桂坊西路, 临近路口的位置,就不好再往里走了,太堵, 而且长街两旁停着不少豪车, 万一蹭到哪个,司机得赔到吐血。
郑嘉珣降下车窗吹了一路的风,长发微散,不见凌乱,反倒风情万种,这会儿也不知道是清醒了,还是醉得更迷糊, 清瘦单薄的身形落在晚风里, 像一只迷路的蝶。
她推门要下车, 温鲤拉住她的手臂, 温声劝她:“嘉珣, 我们回家好不好?别闹了。”
金域是附近最出名的一家店, 据说, 仅灯光效果设计, 就砸进去了上千万的预算。
郑嘉珣站在机械鲨鱼形状的灯光招牌下,捋着头发对温鲤笑,她说:“小妞,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跟陈鹤迎赌气,故意糟蹋自己?不是的。我爱他,但我也爱自己。你看,我这么年轻,又漂亮,身材也好,不抓紧时间享乐,难道要等到一把年纪去跳广场舞吗?”
温鲤发现,在讲道理这方面,她完全不是郑嘉珣的对手,她只是有些不安。
郑嘉珣抬手,指尖纤细柔软,逗猫似的勾了勾温鲤的下巴,说:“你就是太乖了。小朋友,你要学着坏一点,让陈鹤征拿不准你的想法,这样的恋爱才更有意思。更何况,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出来玩,蹦蹦跳跳没烦恼!”
温鲤想到郑嘉珣先前说过的话,下意识地追问了一句:“陈鹤征真的在这儿?”
说到陈鹤征,温鲤的表情透出些许忐忑,又乖又清秀的模样,在朗姆酒味道的光线下,显得格格不入。
郑嘉珣一向能折腾,她爱热闹,也爱混乱。陈鹤迎口口声声说不希望她学坏,行动上,却逼着她变成了一个妖精。
而妖精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抓住一只兔子,逗她,撩拨她,看她惶惶。
生活太无聊了,郑嘉珣想,应该找点乐趣。
于是,她眨着眼睛,唇角弯起,勾出一抹坏笑,指着身旁变频闪烁的灯牌,给温鲤讲了一段往事。
“陈鹤征在这里办过一场生日宴,当时小少爷心情好,拿着吉他上台来了段solo,时长大概三分钟,被人拍了下来,发在群聊里。几百人的那种夜店微信群直接疯了,男男女女,全在打听他是谁,什么时候还出来玩,能不能认识一下。再后来,那些人说上千万的灯光效果,不及他一个人瞩目。”
那样子的陈鹤征,野性不羁,百无禁忌,温鲤也曾见过,在大学的时候。
舞蹈学院和桐大离得近,女生宿舍夜聊,最常提起的人就是他。
他在学校的体育馆打球,黑发汗湿,手臂上肌肉线条嶙峋鲜明。他穿着黑色的卫衣,身形挺拔,自夜场中攒动摇摆的人潮间穿过。
频闪灯忽明忽暗的光影下,他侧身,半回头,深邃漆黑的眼睛,映出跌宕的世界。
身旁锦绣如灰、鲜花着锦,独他一人,安静、冷感,眉眼有霜雪。
那一瞬的张力,是惊人的。
温鲤眼前忽然闪过钟萦的脸,表情淡淡,桀骜率性,同时,她心里涌出一个大胆又荒唐的想法——
如果,她也变成那个样子,一身反骨,鲜明又热烈,是不是就不会再患得患失?
成为一个坏孩子,是不是就会变得更勇敢?
坏一点,就会有更多偏爱吗?
郑嘉珣瞳仁清亮,指尖压住温鲤的唇珠,轻轻地,点了点,她笑着:“陈鹤征要是在里面,你就进去把他抓出来;他要是不在,你就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夜晚那么长,这才刚刚开始,何必急着回家种蘑菇?”
说完,郑嘉珣握住温鲤的手腕,带着她往灯光最厚重的地方走。
*
一脚迈进金域的大门,似乎就再也分不清晨昏昼夜。
这里永远热闹,屏蔽天光,电子音疯狂震颤,舞池里冒着烟,人群高举双手摇摆不休。
室内,赛博朋克的设计风格极具科技感,卡座像太空舱,冰冷的蓝、小众的青,以及混沌暧昧的紫,各色光柱扫过人群,年轻男女五官妖艳,却又面目模糊。
郑嘉珣是金域的常客,她一进来就遇到相熟的酒保,衬衫挺括的帅气小哥哥给她指路,说:“那帮人在包厢呢,等你半天了。”
电音太重,说话全靠吼,郑嘉珣点头,吹着口哨,顺便摸了一下男生的脸,揩油揩得光明正大。
小男生也不生气,还朝她自荐,说:“我新学了一款鸡尾酒,一会儿你来,我调给你尝尝,不收钱。”
郑嘉珣笑了笑,没拒绝。
真是个纵情声色的好地方啊,没有委屈,没有不甘,没有辗转反侧,只有一宵畅快,不问来日。
金域的包厢数量不多,开间宽敞,价格也贵得离谱,里头应有尽有,甚至摆了水果和甜品的自助餐台。
昏暗的光线下,十几个年轻男女互相碰杯,骰盅摇得哗哗作响。
郑嘉珣一进去,就被一个叫艾米丽的女生抱了个满怀。郑嘉珣顺势将温鲤从身后推到人前,说:“这是我妹妹,带出来玩,我顾不上的时候,你要罩她,别让人灌她酒。”
艾米丽身材丰满,也不知是妆化得好,还是混了血,眼窝很深,眼睛特别大。她抬手比了个OK,不等她说话,旁边一声惊叫:“卧槽,这不是上次在四时同春遇见的那女的!”
话音响起的同时,一个满脑袋金发的男生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步蹿到温鲤跟前,笑得热络又妖孽:“小妹妹,还记得我吗?”
卓屿自称桐桉夜店扛把子,爱组局也爱凑局,恨不得24小时都在夜店里泡着。
他对温鲤印象极深,能让陈鹤征失控的女孩子,卓屿就见过这一个,所以,这样暗淡的光线下,也能一眼认出来。
郑嘉珣有点意外,挑眉看温鲤:“你们认识?”
温鲤对卓屿没什么印象,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提到四时同春,思路从陈鹤征身上发散开,她倒是想起来了。
当时,卓屿是跟在陈鹤征身后的。
于是,温鲤点头,谨慎地回答说:“见过一次。”
“嗨,别说得那么生分么。”卓屿笑着,“阿征一见你,脸色全变了,醋劲儿那叫一个大,我都惊了,陈鹤征居然会吃醋?后来,他又一个劲儿地灌酒,把自己灌到胃疼进医院,要不是亲眼所见,谁跟我说我都不会信的。”
旁边有人搭腔:“你少造谣!当我们不认识陈鹤征?”
“我亲眼看见的,”卓屿回身,在那人肩膀上杵了一拳,“狗才骗你!当时,阿征从餐厅出来直接就送医院了,迎哥打电话给我兴师问罪,我腿都哆嗦。陈鹤迎哎,惹急了他,我吃不了兜着走!”
旁边的人笑着哄他:“瞧你那点儿胆子,不够丢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