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央
“谁?班长吗?”
“嗯。”
“甩都甩不掉?想象不出来啊。”他忍不住笑了。
汤祁乐也笑:“你又知道了?”
非要说的话,一场恋爱和终生当然不可能划等号。谁做了男女朋友就能打定主意结婚?实话实说,他对人的感情没那么多信赖。
地球这么大,哪有真的无法分开的人?
易思违不假思索地说:“我想分手,难道她还能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我?”
汤祁乐突然不吭声了,四肢僵硬,表情呆滞,像是撞见了鬼面杀手,正在被要求“说茄子”。易思违脊背一凉,一回头,发现莫乌莉居然就在不远处。
撞破这一幕,她的表情纹丝不动,也没插嘴。莫乌莉站的方式很放松,喜怒莫辨。
一时间,汤祁乐和易思违都很尴尬。
易思违的表情瞬息万变,莫乌莉直勾勾盯着他。他不由自主,像狗一样回避主人视线,但很快又还是发出声音,准备解释:“那个……”
莫乌莉故意打断他,也不再看他那边,直接问汤祁乐:“你之前那个表没交,辅导员要我催你一下——”
之后去食堂途中,莫乌莉不断地跟汤祁乐说话,也不管那些话有没有意义。汤祁乐压力很大,但也只能一一回答。易思违就处在想开口,却插不上话的境地。
他被晾了一路,好在进到食堂,莫乌莉还是看向了他:“吃什么?”
易思违说:“我以为你再也不会理我了。”
莫乌莉觉得好笑。要是他的反应没意思,她也不至于逗他玩。假如说他是不相信人心恒久,那她则是根本不认为真善美存在。所谓的爱只是人生的闪光,是冲动、自我感动和被刻意赋予的意义——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里,莫乌莉都这样觉得。
“是我不好,对不起。”他说
这算什么不好?莫乌莉想。她才不需要他道歉。即使易思违再恶劣一些,她也不会受伤,只会觉得预计没落空。
她问:“吃什么?”
他和莫乌莉一起吃饭。就算莫乌莉只吃很少很少的食物,易思违也不会说什么,只问她等会儿要不要一起去便利店。
她像是随口一提:“刚才谁打给你?”
他回答:“小学同学,就是上次到我家那些。”
食堂里还挺吵闹的。
他说:“你认识吴曜凡还是吴越凡吗?也是育才的。”
“没听说过,”莫乌莉想了想,又突然说,“他是不是有个女朋友?叫兰伊若的。”
“是的。”
“那我知道了。”她低着头,却抬起眼睛观察他,“我和兰伊若同班。她好像复读了,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复读了?”易思违脸上是真的茫然,显然,还是头一次听说,“兰伊若跟我是小学同学。”
“好巧!不过我和兰伊若不太熟。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有点似曾相识的形容,易思违好像在哪里听过。但这不重要。他也只是稍微提起,不打算深入:“我记得她还挺外向。你高中是什么样的人?”
莫乌莉已经吃完了,慢条斯理地作答:“就是普通高中生,每天读死书,土里土气,也没怎么享受青春。
“兰伊若是会化妆去学校那种人,谈恋爱,参加歌手比赛,校服也改得很漂亮。她是挺外向,人缘很好。我这种人,肯定不会在她的交际圈里。”
他忽然问:“为什么要这么说?”
“嗯?”
易思违站起来,没什么表情,替她接过拎包,让她能直接端着餐盘起身,不用转身再拿东西。他淡淡地说:“……什么‘这种人’。”
她望着他的侧脸,心像石轮,在胸腔里默默滚动,发出碾磨地面的响声。
离开食堂,他们找了间空教室。就算午休时间很短,也是可以学习的时间。易思违拿出了之前从她那借的笔记:“谢谢,还给你。很有用。”
“嗯嗯。”莫乌莉拿回去,才翻几页,突然发现有异常。
她习惯用活页,但要抽出来写写画画、单独背记,难免弄乱。她本来想着周末整理,可是,手上这本笔记本与之前大不相同。
易思违借过去,对照整理了自己的笔记。按他的说法,“刚好有空,也算复习”,他就把她的活页本全部顺了一次,还补了一些缺漏的内容。补漏时,易思违会全部写上,不会只记知识点就了事。
自己的笔记和另一个人的字迹混杂在一起,满满当当,变得更加有用。莫乌莉停顿几秒,突然生硬地转移话题:“要是我不想分手,我是不会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
他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对应他之前说的刻薄话。
她望着他,笑像漆黑的水一样,悄悄在低处聚拢:“我会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两个人对视,半晌没人说话。再有声响,是易思违先开口。他干巴巴地问:“哪里损伤就不能发声了?喉上神经还是喉返神经来着?”
怎么会瞄准那里?
莫乌莉绕到他身后,温柔地搭他肩膀:“是颈动脉吧?”
哪有只让人变哑巴这么好的事。
两个人都笑了。有的人在说实话,有的人却以为是玩笑。
下午的生理学实验课上,莫乌莉干脆利落,切开实验用的兔子的脖子。
止血,插管,大功告成。
易思违和田亦一组,大家都开始了,他连麻醉都没打,还在不安。田亦忍不住骂骂咧咧:“大哥,我真的服了你。对着大体老师你重拳出击,对着动物你畏畏缩缩是吧?你是小动物保护协会成员兼人类灭绝主义者吗?”
第一次上这种课,总是格外有趣。
等熟练了,有些事就会变麻木。
周末,莫乌莉临时改变了计划,易思违约她出去玩。
夜里的商场熙熙攘攘,去掉他们都是人,是医学院大学生,要吃饭和读书这两点,两个人还是有一个共同点的。
莫乌莉喜欢首饰,易思违也喜欢首饰。
一些人看来溢价夸张的首饰店里,这对年轻男女认真地踱步,看了一组又一组。
莫乌莉单手撑着另一只手的手肘:“金色和银色,你喜欢哪一种?”
易思违也不知不觉做了同一个动作:“以前喜欢银色,现在感觉金色也蛮好的。”
“是的。银色的搭衣服更好看。但是,穿简单、深颜色的衣服,金色很压得住。”
“我也这么觉得。耳钉也是——”
这两个人只顾着说话。店员经过,本来想上前推荐商品,犹豫良久,又还是先退一步。直到他们分开去逛,店员才陆陆续续上前搭话。
有和女性好友结伴的女顾客走来,问易思违:“打扰一下。我想买礼物给男性朋友,可不可以请你帮忙试试?”
试戴的戒指刚好也是他喜欢的款,易思违不说话,静静地颔首,接过佩戴。也就十几秒,给她们拍了个照,然后就摘下。
取下交还时,对方摸到了他的手臂。他猛地一退,撞到了宣传立牌。立牌倒下,没有损坏商品,但还是引来一阵注目礼。
莫乌莉从另一头探出身,悄无声息,观察到易思违的反应。他的神情有些局促,跟店员道了歉,反而用皮囊的特权换来安慰。
没什么新鲜的。她回过身,继续看耳钉。
易思违闯了祸,虽然根本没有人怪他,可他还是像幽灵似的,飘过来找莫乌莉。
货架间的通道不宽敞,他还非要站在她身后。莫乌莉说:“怎么了?”
易思违说:“吓我一跳。我不喜欢别人突然碰我。”
这习性很像野生动物。
莫乌莉不自觉地挖苦他:“是吗?之前是谁在夜店,随便人家往自己身上蹦?”
说完她才后知后觉,这话是不是有点像摆女友派头?
不过有些男的也爱吃这套。他们喜欢自己像个宝藏,被女人守护,不许他人侵犯的样子。
很遗憾,易思违一点都没发觉,低着头,平白无故,声音听起来甚至有点委屈:“……我也不能不看场合乱生气。”
以前他还遇到过直接掀起他衣服摸他腹肌的gay,但对方是朋友的朋友,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绕道那家店,从此少了一个能去玩的好地方。有人喝醉酒,他帮忙抱上车。就一次,只一次,之后就变成每个人都应该抱着转一圈。那他能怎么办呢?哪里都不去了吗?他也不是拒绝不了,单纯无所谓。
但今时不同往日。有女朋友的话,情况又不一样。
莫乌莉对他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
她在挑戒指,问他说:“两个我都喜欢,戴两个好些吗?”
他说:“看看。”
易思违接过试戴款,在手里转动,看了一下,然后去握她的手。
莫乌莉本来只想让他看看,没料到他动手。他抓着她的手,蓦地拉近,压低身体,近距离看了一会儿。
她看着他:“怎么了?适合戴吗?”
“真好看,”他视线向上,迎接她的打量,“的手。”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潮湿(9)
“真好看的手。”
分不清是记忆还是幻听, 有别的人也对她说过这句话。莫乌莉有片刻的失神,然后,她加深了笑容。
还是小时候, 莫乌莉喜欢女艺人韩彩英的笑容,缄默、黑暗,难以揣摩。她一度童言无忌, 就算去做整容手术,她也一定要变成她那样。妈妈听完很不屑。莫乌莉的妈妈姓乌。印象里, 妈妈缩在巨大的红色沙发里, 反驳她说:“长着那么大的手, 有什么好看的?”
妈妈认为女人手大很丑。那时候, 莫乌莉年纪还小, 对外界人世间认知尚浅,长辈的观点是她的信息来源之一。她想, 她这样的手是不是很难看?
值得一提,长大以后, 莫乌莉就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她喜欢修长的手指,能稳当地握住max型号的手机, 抓紧其他东西时, 也能更好地用力。只要她想要的,她什么都能拿到。
商场购物的约会结束, 易思违和莫乌莉乘地铁回去。他送她,两个人提前看好了站。晚上,市区人流量仍不小, 他们并排站着, 一开始没闲聊。易思违望着灯, 马屁拍对了而不自知。莫乌莉心情好, 所以主动搭了话。
她说:“你要听歌吗?”她递出耳机。
易思违接过去,她在放冬天早晨起不来床时听的音乐。
他忽然说了句什么,车站里总是很吵闹,加上戴了耳机,莫乌莉不得不凑过去听他说话。易思违说:“‘白色条纹’?”
“你也听这个乐队?”
他在笑,很高兴的样子,用垂落在身边的手打拍子。莫乌莉很少和人聊音乐或电影,至少一开始不。一来她没有刻意喜欢过,二来这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用它们去了解别人很恶心。因此她没说下去。易思违也不接着说。
他们听着碰巧都喜欢的音乐,谁都不发表观点,只是静静地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