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象白
军营里,没有老陆这家伙在,高田虎居然觉得挺冷清的。
晚饭,又被儿子放了鸽子,小食堂不吃,硬要跟学生去挤着打饭。
高田虎在宿舍都消食了两小时了,儿子才一脸兴奋的回来,居然还在哼歌。
“你怎么不去操场跑两圈呢?”高田虎牙疼的问道。
“已经跑了四圈了,爸,我先洗澡去了。”
高田虎牙更疼了,看着精力充沛的儿子,还有点羡慕,年轻真好,用不完的劲,进山拉练了一天,晚上居然还能在操场上跑四圈。
话说,他家狗儿子,好像一高兴就喜欢跑圈,翻跟头,为此她妻子没少埋怨他。
当初夫妻俩都太忙,老爷子大包大揽的说他能带孙子,一定要带。
结果那时候老爷子正好从部队里抱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猎犬,把孙子和奶狗放在一起养……
导致现在他儿子,平时么还蛮稳重的,一张严肃脸,一开心就原形毕露,喜欢跑圈圈,喜欢翻跟头。
当爹的心好累。
听着浴室的水声,高田虎把客厅角落士兵抱来的瓜切了。
虽然家境不错,高田虎看着也心粗,陆锦华反而看着心细一些,实际上却是相反。
高田虎这里还知道给儿子切个西瓜解暑,陆锦华就完全是等着儿子切西瓜的那种人……不过陆锦华长的好看,人也蠢萌,不讨厌。
这边高田虎切着西瓜呢,电话忽然响了。
接了电话,听到内容,他面色严峻。
“在哪个医院,情况如何了,恩,我们会尽量赶来……”
接着,高田虎又打了两个电话,安排了一下事情。
这时候,高成展洗完澡出来,腰上裹着浴巾,头发湿漉漉的,一身健康匀称的小肌肉,很是漂亮。
看到老爸一手拿刀,一手拿电话,吓一跳。
“怎么了,老爸?”
“给你切了西瓜,把西瓜吃了,穿好衣服,收拾一下,你姥爷脑溢血,已经进了903医院,我们马上过去。”高田虎井井有条的吩咐道。
高成展也懵了。
刚刚把姥爷的茶杯打碎,气的姥爷在那里狂跺脚,拿着拐杖追自己,那清代的茶杯据说是姥爷为数不多,没有被打眼,买来的真东西,姥爷特别喜欢,居然被自己祸祸了。
他怕挨批,才借口跑来甘西的,完全没有想到姥爷会突然出事。
遇事要冷静,冷静。
高成展回卧室,穿了衣服,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李,就一个书包,想了一下,写了自己的电话,和Q号,在纸条上。
“爸,什么时候走?”
片刻的时间,儿子就已经拾掇好了,站在客厅问自己。
高田虎也收拾好了,看着个子高高大大,脸上却还有稚气的少年,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你十分钟,十分钟后,楼下见。”
高成展推门跑了出去。
十分钟。
从爸爸的宿舍到枝枝的宿舍,要至少四分钟,他奔跑着过去。
奔跑的时候,风在耳边吹的厉害,枝枝说,她不高兴的时候,喜欢跑步,跑着跑着,难过的事情就跑丢了,可是很多事情,丢不掉。
他从小到大,第一次经历死亡,是奶奶。
那时候他还在小学,猝不及防,奶奶就走了,再也没有一个老人,会摸着自己的头,喊自己高高。
那时候,他还不太懂事。
可是现在,他觉得自己还是不懂事,却像是要再一次面对长辈的离开,而且是他做错事之后,还欠着姥爷一个茶杯。
一时间,所有的小儿女情,都薄弱起来。
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和枝枝告别一下。
原本他都没有想告别的事情。
总觉得在一起时间很长,很长。
还没有学会告白,就要学会告别了。
他气喘嘘嘘的跑到了枝枝的宿舍楼。
他没有来过这边,只记得她说了她在304,他到了二楼楼梯口,就被拦了下来,让人帮忙去喊了枝枝。
枝枝还在洗澡,听到有人来找她,急忙忙的穿了衣服,脚上穿着拖鞋,身上穿的是一套小背心和小短裤的睡衣,上头有长颈鹿的图案。
她走到楼梯口,看到小展穿的十分正式的站在那,上身是白衬衫,黑色长裤,黑色皮鞋,一头黑发,身后还背了一个包。
高成展抬头,先看到了她的脚趾,十个粉嘟嘟的脚趾,刚刚洗完澡,她整个人都有些粉粉的,眼睛湿漉漉的,脸也湿漉漉的,和平时不一样的军装长裤,一套很可爱的睡衣,露出细细长长的胳膊,笔直的长腿,很白很粉。
她像是一条从水里刚刚捞出来的美人鱼一般,走到自己跟前,比平时更娇小,高成展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枝枝,只觉得心又重重的跳了一下,想要开口说话,却更说不出口了,只觉得喉咙都被扼住了。
高成展看了一下手表,还剩四分钟。
“你要走了吗?”这样的成展同学好陌生,好像白天里嘻嘻哈哈的那个小展消失了,枝枝有些迟疑的问道。
“我要走了。”高成展忽然伸手抱住了枝枝,很用力的抱了抱,大大的手掌,触摸到她略微瘦的脊背,她真的很娇小。
第一次有些慌乱的把自己写的纸条,又从书包掏出了那个碎掉的茶杯,把茶杯和纸条,揉一起,递给了枝枝。
他忽然有点想哭。
不知道是要离开,还是因为姥爷。
现在回去,修好也没有用了吧,这是很重要的东西,他想给枝枝,他张开嘴,却没有说出话,有些愣愣的看着枝枝,又伸手把她抱住了,重重的。
“我会想你的。”
说完毅然转身走了。
枝枝被抱懵了。
都不知道自己如何回的宿舍。
枝枝站到窗户跟前,楼下空荡荡的,没有人。
窗外,忽然刮起很大很大的风,把窗帘吹的噼里啪啦的响,军营上方,一架直升机在旋转着,声音很大,上面的灯一闪一闪的。
枝枝抬头,看着那夜空中慢慢消失的飞机,不知道为何,心中有些失落,好像很重要的东西飞走了。
第一百〇三章 :天才小俊
柳陌的闺蜜丁云,是个很厉害的女人,离婚,独立带一个女儿,创立了一个化妆品品牌,云韵,主打纯天然中药配方,风靡全国,属于国内高端一线化妆品。
最普通的基础套,水乳面霜,就要卖到一千五左右,销量非常好,而她品牌下卖的最好的,却不是这基础套,而是云韵驻颜霜,很多明星都在用,一小瓶就要将近两千。
这个时候,一两千,大把的人工作一个月,都拿不到这么高工资。
柳陌用的大多数护肤品都是云韵的,两人年轻的时候倒是关系一般,柳陌结婚后,身份大不一样,常常出入各种高端场合,丁云很会做人,柳陌也愿意有这样一个朋友,两人一来二去,成为闺蜜。
丁云的女儿丁菩儿也在大京附高,也是高一的新生,柳陌虽然跟丁云交好,对自己一对儿女交朋友却很挑剔,她不是很看得上丁菩儿,毕竟就是个商人之女……
不过柳陌出席活动,很爱带自己一对儿女。
陆成俊最不喜欢参加这种活动,但是爸爸妈妈姐姐都来,他也被拖来了。
“哟,你们一家四口,真是羡慕死人了。”丁云一看到柳陌携丈夫子女都来了,很是高兴。
她之所以对柳陌十分客气,并不是因为柳陌自己,柳陌就是个商人之女,以前她是压根看不上的,而是因为柳陌嫁进了陆家。
陆家在大京市,谁能不知道。
陆老爷子可是一手管着全国财政。
陆家自己更是家底雄厚。
不像他们这样经商的,小心翼翼,八面玲珑,各方周旋,才能保住一点富贵。
而陆家,那是真正豪门世家,底蕴深厚。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丁云长相出挑,性子爽利大方,往人群中站,绝对不会被埋没,而相比柳陌,一副弱柳扶风,整天都是不高兴的丧气样子,丁云见过不少小三都是这德性。
丁云自己遇人不淑,离婚了还被分走不少钱,柳陌却硬生生的成了陆少明媒正娶的妻子,还生了一对龙凤胎。
虽说陆少是二婚,可是前头的老婆死了,孩子也没了,这跟一婚有什么区别,说不定经历了前面的死鬼,还更珍惜眼前的人了。
看到柳陌,这么多年了,可都是一直娇滴滴,子女都这么高大了,她还像小姑娘一样的容貌,一点没变。丁云心里很是妒忌,嘴上却笑道:
“你这皮肤嫩的可以掐出水来了,我何必浪费钱,请明星代言,把你喊去一亮相,我的产品就要卖断货了。”
“云姐,你别打趣我了,这是我送给菩儿的礼物。”柳陌出手很大方,送的是一对钻石发卡。
自从嫁给陆锦华后,她在外头从不小气,人情往来做的很好。
一番寒暄之后,就进入宴会会场。
陆锦华虽然是军人,可是陆少那名声,圈子里的没有不知道的,看到陆锦华都一脸惊喜的来打招呼。
柳陌心中得意。
平日出席活动,带一双儿女,受的追捧就不少了,都夸她有福气。
带着老公来参加,更是喧宾夺主,都快成为众人的瞩目中心。
陆锦华虽然性格直爽略有些鲁莽,但是交际方面也是一点不差的,毕竟家庭出身在那里。
不知道寒暄了几波人,丁云的女儿终于出来了,今天小姑娘才是主角。
柳陌站在丈夫身边,优雅的拍手,嘴里称赞道:
“云姐的女儿真漂亮。”
丁菩儿眉眼间距有点宽,嘴唇有些大有点厚,鼻子也有点塌,长相算不上传统好看的,长的应该像爸爸,丁云的前夫长的很丑。
小姑娘宽宽的额头上戴着小皇冠,身上穿着一条淡蓝色的公主裙,裙子底色是白色的,那些淡蓝全都是水晶的颜色。
她步伐僵硬,应该还是有些紧张。
不知道为何,陆锦华此刻居然想到,要是那个光头小女孩穿上这一身,不知道会有多好看,应该会非常非常美吧,那个女孩身上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
“锦华哥。”柳陌说话,发现丈夫居然没有回应,不由得用手碰了碰他,“想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