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迢锈
她回家后难得起了个大早,画完全妆,卷好大波浪,穿上新买的收腰风衣和长筒高跟靴。
每次和她出门都要提前一天敷好面膜,严格按照化妆步骤,精心打扮一番,因为害怕被林北鹿嫌弃。
一到周末外环路就特别堵。
姜既月早早地就开始打车想要先和林北鹿会合,但是怎么也叫不到车。
“我来接你。”她接通电话听到的便是疾驰的风声和这句话。
说完便挂断了。
约莫十分钟后,巨大机械声浪冲破天际般,来到她的身侧。
林北鹿扭头,打开了头盔帽檐,向她眨了眨眼。
谁能想到一个小白兔般人畜无害的女生,私底下居然是机车的狂热粉。
摘掉头盔时,浓黑的头发就如绸缎般展开,能看到垂坠感的同时还带着花香。
她爽朗一笑,便可轻易夺去人的魂魄。
“上车。”
姜既月愣在原地,眼睛都看直了,她今天穿得是极为修身的掐腰皮衣,黑裤。像是食草动物突然生出食肉动物的血性,野蛮却带着致命吸引力。
她送上了那个用丝带蝴蝶结打包好的礼物。
“生日快乐,我的小鹿。”
林北鹿兴奋地拆开包装,通过重量她已经猜了个大概,果然如此,是她最爱的品牌出得一款限量联名头盔,两个月前发售的但她怎么也订不到。
眼中满是惊喜,紧紧抱住姜既月:“啊啊啊!姐妹你实在是太懂我了,我好喜欢。”
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只要有这句话就够了,她低调地点了点头盔侧面,上面还有她特别设计的“林北鹿”专属字样。
全球有且仅有一个。
她激动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万分郑重地把它戴在了头上。
姜既月坐上了摩托车后排,戴上了她嫌弃的旧头盔,紧紧环抱住她的细腰。
开得很快,狂风的急啸能代表她不断飙升的肾上腺素。
她是在一次旅行中爱上摩托的,与汽车完全不同,一个可以更直接地连接大自然的触手,而一个会被局限在一个逼仄的空间之内。任何景物也只能通过小框从身边无聊地经过。
当她附身骑在摩托车上,感受到得便是与周围景致更为身临其境地融合,那种震撼,使她可以肆意尖叫。
脚下飞驰而过的是结结实实的沥青马路,它不会因车速过快而模糊,它会深印在脑海中。
作为打工人,这是她唯一解压的方式。
“我们去哪儿?”姜既月的头贴在她的肩上,小小的身躯被流线状的风划过。
“游乐园。”
她的这句话因鼓胀的气流和密闭性强的头盔而变得模糊不清,姜既月没听见。
等到地方她才发现这不就是昨天晚上陆绥邀请她去的游乐园吗。
在这儿还能看到陆绥,就不得不怀疑这巧合的人为成份。
“你怎么在这儿?”他先发制人问出了声。
姜既月尴尬地笑了笑指了指身旁的林北鹿。
陆绥身边还有个人,但他却没有很待见徐今也,两个人隔了半米远。
“人都到齐了吗?”林北鹿问着小助理。
徐今也殷勤地上前,把现场情况一一向上司说明:“拍摄工作已经进行到一半了,不用担心。”
她作为工作狂魔没有打算放过自己的生日,特意包下了游乐场,给短视频博主提供场地,顺便给庆生。
徐今也深知她的秉性,早早地安排好一切。
“既然没事的话我们就开始玩吧。”姜既月拉着她的手就往园区里走。
谁能料到两人约会最终变成了四人的。
四人的第一站不是什么旋转木马碰碰车,鬼屋开局。
陆绥颇为担忧地询问她:“要不我们先去旋转木马?”
三个人都看向她。
姜既月强势地拒绝,回他:“你觉得我会怕?鬼屋能有什么?”
抓紧林北鹿的袖子,一头扎进漆黑。
紧随其后的便是绵延不绝尖锐的叫声。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也不知道这人在逞什么强,说不害怕的是她,被鬼追的睁不开眼只会尖叫的也是她。
反观其他三人,陆绥紧紧贴在她身边护着,林北鹿好奇地打量这些恶鬼的妆,徐今也则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大胆的女人。
说实话刚进门的时候,骷髅遍布,连徐今也都不免感觉阴森,脚步有些虚浮。
他朝着黑暗处冒着红光的摄像头做了个手势。
地形瞬间改变了。
像是山体轰然倒塌的声音,姜既月一直捂着耳朵闭着眼睛,冷汗从后背源源不断的冒出来,她紧紧攥住衣袖不肯放手。
“芽芽你在哪儿?”这声音是林北鹿的,她和姜既月分开了。“别怕,陆绥就在你那边。”
“啊,我没害怕,救命!”姜既月的声音都在颤抖,她的脚踝被一只冰冷的手抓住了。
重心不稳倒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别怕,我在。”
紧紧握住她骨节分明的手腕,黑暗中人的感官也变得出奇的敏感,能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抚摸着后颈。
与周遭的冰冷阴森截然不同,能让她感受到这是一个切切实实安全感十足的人类。
霎那间,灯光全部被开启。
他们站在一扇单面窗前,看着对面的两个人。
陆绥一只手还紧牵着她,表情像是盱衡大局运筹帷幄的幕后推手,唇边还扬着淡淡的笑。
她顿时了然,一把将手甩开,语气带了点假意的哭腔:“你玩我?”
他用手将那颗傲娇的头给摆正。
让她好好看着玻璃窗对面的人。
等她回头时居然看见,徐今也单膝跪地,一只手拿着戒指盒。
不知从哪儿变出了一大束玫瑰花。
灯光亮起,鲜花铺了满地。
黑雾成了纯白的雾气。
林北鹿就站在一切的中心。
两个人耳语,拥抱,接吻。
左手无名指的戒指闪着耀眼的光。
一切都措手不及,却又顺理成章。
她流泪了,捂住脸低声地哭;他搂住她,不停安慰着。
或许选择鬼屋作为求婚地点的想法怪诞却又合理,透露出:
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存在于甘愿赴死。
两个人走了出来,徐今也的表情就像是得胜凯旋的将军,身上没有一根羽毛不是上翘的。
姜既月已经把陆绥的衣服哭湿了。
两个人抱在一起,反倒是林北鹿更加成熟,还安慰她。
“我们站在外面什么也没听清,你们俩儿说了什么?”这下她的哭腔的确实实在在了。
徐今也就算再告白一万次也不嫌累,虔诚地望向他的未婚妻:“这条路我走了很久,既不偏向左也不偏向右,所有歧路,都把我引向你,你愿意嫁给我吗?林北鹿?”
第41章 被拖去解体的战舰无畏号
“我愿意。”
林北鹿脸上的笑仿佛明丽的霞色, 她看着徐今也回答道。
“不过我们得约法三章。一,必须写婚前协议。二,在我的工作没有到达满意的地步是不会结婚生小孩的。三, 只要我说「立刻」你就要马上放下手中的一切,坐上摩托车后排,和我去民政局。”林北鹿义正严辞,而一旁的徐今也的眼中好像只剩下一个她。
她不像是埃德蒙画下签署结婚誓言的新娘, 更像是执剑的女王, 为最英勇的战士授勋,带着一丝神圣的威胁。
“嗯嗯, 都随你。”他的脑子已经不会思考了,所有的神经元都在处理一个信息,就是“我愿意。”
笑得痴傻, 那是他放下一切骄傲自尊苦苦寻求的女孩, 怎能不珍视?
她坚持写婚前协议的原因就是不想因为结婚而拥有不属于她的那部分财产, 也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既不想当笼中鸟, 更害怕成绣屏鸟,笼中鸟还有机会挣脱牢笼, 而慢郁玲珑绸缎上的织金鸥, 年月久了,光会暗淡,会被虫蛀了。
不管她想做什么徐今也都会无条件支持,这是最忠诚的诺言。
过往的点滴好像都在戒指的光反射中重现。
第一次见她, 白毛衣和百褶裙, 那时的她还是个初入职场的小菜鸟,手里的文件夹都快挡住了视线, 按电梯也不找人帮忙。
第二次见她,衬衫和黑长裤,有所长进了呢,明目张胆的讨好让人一眼就能看穿,但是依旧忍不住掩护她的虚情假意。
第三次见她,鎏金吊带长裙,似乎在名利场上都游刃有余,不过总有不长眼的人往前凑,嫉妒?有这种感觉也不赖。
徐今也转着那枚订婚戒指,细数两人的过往。
每一次见她都无疑不被深深吸引。
谁能想到从狼群文化中脱颖而出的头狼居然被驯化成了乖顺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