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砂梨
他西装革履走在一群人前面,举止从容,精英感十足。没人知道他这样的人夜里也会同样沉溺于男女之事。
在掠过他时,男人脚步停顿,那些簇拥着他的下属很有眼力见地退开数十步,把空间让给传闻中的兄弟俩。
这是顶层办公室。
依路周刚进公司的资历来说,他是不应该出现在这的。而此刻,他安静地站在走廊一端,似乎在等着谁的到来。
“有事?”孟鹤鸣如同降临的神祇,即便是关心,都带着高高在上的意味。
“哥,你好多天没回家了。”路周装作忘记昨天见到他已经回家,口气如常地说:“妈有话想让我带给你。”
孟鹤鸣道:“她有我电话。”
男生抿抿嘴:“但你没接。”
片刻后,男人觑他一眼,径自朝前:
“进来。”
这是路周第一次进孟鹤鸣的办公室,除了一株琴叶榕,高奢冷淡的色调让这方开阔的空间看起来毫无生气。不过话说回来,这和他哥很相衬。
热衷工作,固执坚韧,强势古板,没什么趣味。
姐姐一定很快就会厌倦的。
他的思绪被一杯冰美式打断。
助理放下杯子,匆匆离去。
他坐在柔软的小羊皮坐凳上,看他哥在桌前处理完几份工作上的事,才不紧不慢地抬眼:“不是说有事?”
路周摸着冰凉的杯壁:“妈是想说,什么时候让族叔伯过来,商量改姓的事。”
“她不是一向很有主意?”孟鹤鸣反问,“人都认齐了,改姓这种小事怎么想到过问我了。”
“哥毕竟是大哥。”他笑了下。
路周听闻过孟鹤鸣替代孟鹤群上位的故事。
他和孟鹤鸣骨子里流着更相近的血液,这点血缘上的亲密让他无条件地站在孟鹤鸣这一方,即便他们之间在某方面也有竞争关系,但他依然觉得,比起那位素未谋面的大哥,孟鹤鸣上位更好。
不管用什么手段。
孟鹤群死了。
眼前的人就是唯一的大哥。
甚至在孟家,有些人已经忘了原来的长子,称孟鹤鸣一声大少爷。
人走茶凉用在这个时候实在是太恰当了。
不过孟鹤鸣对“大哥”这样的称呼没什么反应,冷淡地说:“这种小事不用过问我。”
“我只是来带话。”路周低头抿一口咖啡,黑亮的瞳仁镜子般明朗,“其实我更喜欢现在的名字。”
“路周吗?”男人没什么兴致,只是在嘴上念了一遍,又转头投入自己的工作中去。
路周忍不住喊他一声。
他没有不耐,不过也没有很温柔就是了。
头都没抬一下:“有事继续说。”
“你安排我去的部门,没人让我做事。”他像个认真寻求帮助的小孩,“这样月底拿工资,会让我觉得很愧疚。”
“愧疚的话自己找事做。”孟鹤鸣道。
路周试探着问:“端茶、送水?”
男人这才抬头,说不清是冷淡还是讥讽:“你对自己的定位倒是不高。”
路周脾气好得不像话,很乖地问:
“哥,你刚进公司的时候,是做什么的?”
他刚进公司的时候自然和路周一样,上面有孟鹤群,再往上还有孟泽平,没有人把他当做来继任公司的,只当个公子哥,高高侍奉起来就行。
不过孟鹤鸣的野心在那,他会自己疏通人脉,自己钻研项目,自己想办法搞定对方客户。而不是像路周这样傻乎乎地问,哥,我该做什么?
弟弟太过天真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
孟鹤鸣在权衡,是让他继续这么天真下去,还是适当地推波助澜。他不喜欢有人觊觎自己的位置,同时,也不喜欢将身边的人养成废物。
在他沉吟的那几秒里,毛手毛脚的弟弟把咖啡杯打翻了。
已经有了男人轮廓的青年手忙脚乱起身,一只手去扶咖啡杯,另一只手拎着满是咖啡渍的裤腿懊恼不已。
他从裤兜摸出一方手帕,埋头忙乱地擦拭起来。
靛青色的麻布纹。
孟鹤鸣察觉熟悉。
他忽得眯起眼,想起了手指抚过同样的麻布手帕时令人讨厌的粗粝手感。
第49章 介怀
隔了些距离, 在短暂的沉默过后,男人还是选择起身。他按响呼叫按钮。
随后,助理以飞快地速度推门而入, 先是一愣,随即有条不紊地处理起来。
餐巾按压在被咖啡液浸湿的裤腿上,底下的短羊绒地毯也沾了星点痕迹, 几个保洁合力抬走地毯, 换上一块新的,又将那杯泼了的咖啡收走,端来另一杯。
做完这一切后全部退出, 不过就是半分钟的事。
路周尚在原地感慨孟鹤鸣眼皮底下这些人的效率之高, 没发觉他哥已经站到了身后。
潮湿的裤腿上盖着一块白色毛巾, 他手边还有条熨烫平整的西裤。是助理离开前,经他哥授意留下的。
他说:“这是孟总准备在这的衣服, 新的, 您可以穿。”
男生拿起那条黑色西裤, 向四周张望。
冷不防地, 与他哥的眼神对上。
他们俩眼型很像,都是狭长型。眼睑微微下压,便能感受到无声的威压。男人此刻眼睛里很静, 不经意地瞥过他,随后徐徐下移, 落向被遗忘在扶手上靛青色手帕。
越是缓慢的动作越能给人以心理压力。
路周想,一定是居高临下的地位,给了他哥太多玩弄人心的手段。
很多时候只是一瞥, 他便感觉到危险将至。
“……怎么了,哥?”他不由地吞咽。
“手帕脏了。”孟鹤鸣提醒说。
他哥好像忽然忙完了手头的事, 在他对面那张单人沙发上坐下,双腿交叠,优雅又松弛地将身体靠在椅背上。
只是目光,还牢牢地锁在他身上。
“没关系。”路周逐字逐句斟酌着开口,“脏了回去洗一下就好。我用了它很久,有感情的。”
“它”自然是指那块手帕。
男人饶有兴致,双手交扣在腹前:“说来听听。”
“哥你应该不会想听。”他说,“是云州带来的。”
“仅此一块?”
“嗯,仅此一块。绝版的。”
“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男人下了判断。
路周却不服:“特别在心里。云州的亲——”亲人两字没说出口,他想起不被允许与云州那里再产生联系,于是话锋一转,变成:“亲爱的老乡送我的。”
孟鹤鸣懒得拆穿这点拙劣的把戏,问他:“一直带在身边?”
有些弄不清他的意图。
但路周还是说:“带的。”
男人不知道在想什么,眉眼间似乎失去了兴致。
在他起身即将离开之前,路周脑子里一根断开的弦忽然连了起来。他哥何曾对他的事表现出过如此关心?他唯一关心的不过就是……
刚巧,这块手帕曾在央仪那存放过几日。
或许那几日,他有见过。
因此觉得眼熟?
路周知道,自己并不是全然无害,偶尔也会钻出恶劣的想法,尤其是在昨晚夜风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
他动了动唇:“也不是一直都带。”
见对方脚步停顿。
他才继续道:“在榕城遗失过一段时间……落在我很要好的朋友那。”
一块普普通通的手帕而已。
都是靛青色,都是麻布材质,那又怎样呢?
靛青色那么常见。
至于麻布,这个材质的确不适合当手帕,也很少会有人这么折磨自己的脸和手。那些摆在聚光灯下等待出售的手绢再廉价,不是丝绸,也该是柔软的棉。
而不像这块,它粗粝的纹路让人讨厌,像极了小时缠绕在他颈间的麻绳。它罕见得那么特殊。
不过,那、又、怎、样?
孟鹤鸣缓缓转过脸,平静的表情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他同往常那样笑了笑,如同一个哥哥正在关心弟弟那样:“原来你在榕城还有好朋友。”
路周一字一顿地说:“有的。”
他挥了挥手,表示知晓:“有空请你的朋友来家里坐坐。”
没人知道要用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压住继续挑衅的心,路周捏着毛巾的手自然下垂,他甚至差点脑袋一热,把他和央仪早就认识的话说出来,想看看他哥精彩的表情。
可是说出来又如何?
认识得再早,他也晚一步,在他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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