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程心妙差点冷笑出声:“那你呢?”
他不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得更像是话里有话。一般的已婚先生在外面和女人吊膀子,向来都是从这“悔不当初”四字说起。程心妙看他年纪轻轻,以为他另有些新招法,没料到他还是个古典派,多说几句之后就又回到了这些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这可就没意思了,如果他接下来还是不能耍些新把戏出来,那她就没有兴趣再奉陪下去了。
这时严轻开了口:“我还没有。”
这句回答算是一个小转折,出乎了程心妙的预料,让她在沙发上继续坐了住:“哇,应该让笙姐姐过来听听你这句话,兴许她一时感动,就会对你回心转意了呢。”
严轻不知道这未婚小姐随便抓了个男人就开始大谈婚姻爱情的行为,是不是什么摩登的新潮流。先前他和程心妙所处的这个世界毫无交集,没见识过她的这一套。不过他知道上流社会的女人们往往会是格外的“文明”与“解放”,想和男人恋爱就恋爱,想和男人睡觉就睡觉。
乡下女人这么干会被绑去浸猪笼,风流只在上流社会是美谈。他这种人当然和“上流”二字无缘,程心妙这最后一句话,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和,于是索性以沉默相对,让程心妙这句笑语孤零零的消散在了空气中。
在程心妙眼中,他是多说多错,越是把话讲得悦耳,越显得他是居心叵测的小流氓。但他也并没有因为闭口不言就显出正气来,程心妙只感觉他像是有些懵,但这突如其来的懵也很古怪,因为一个十几岁就敢跟着姐姐情人跑去异国的小子,不可能是个怕女人的。她还依稀听闻这小子是赤手空拳跟着笙姐姐走的,这些年一直是袖着双手吃她喝她。
“也难讲,”她转念又想:“也许全是笙姐姐主动愿意呢,是有那样的女人,肯为了个小白脸倾家荡产,甚至卖了自己去养男人。”
思至此,她格外仔细的又看了看他,发现他倒是也有吃女人一口的资本:瘦削,修长,衣服架子式的身量,皮光肉紧,骨相匀称,是俗称的底子好,上了年纪也不会走形。
他察觉到了她的注目,还是不明所以,所以抬头看了回去。先前他一直对女人不大留意,生理上需要她们,但心理上——他似乎根本就没什么“心理”可言,能被他放到心里反复掂量的人,通常都是他屠宰的对象。
他还是在躲到林笙家中之后,才生平第一次认真的看了一个异性。
起初也不是他想看她,而是他和她朝夕相处,她对他给了很多的照顾、发了很多的牢骚、也做了很多的防备,他实在无法对她视而不见。他还眼看着她今天换了身旗袍,明天烫了个头发,她用了一罐新的雪花膏,把整间屋子的空气都熏染得甜蜜芬芳、动人心魄。
她就这样在他空荡荡的脑海里,留下了一些画面、一些气味。
由着这些异性的画面和气味,他此刻便对前方的程心妙特别留意了一下,结果是他认为程二小姐的模样有点怪。
不丑,只是有点怪,或许是由于她和林笙的相貌属于截然不同的款式,而他在这之前已经看惯了林笙。她也有她的气味,他不动声色的嗅了嗅,是玫瑰花香。
他直直的看了程心妙一会儿,然后移开目光。
程心妙起初以为他是要向自己眉目传情,可随即就发现他那眼神不对。
他的眼神过于冷静,像是路过的野兽从远方驻足望来,隔着极长的距离看了看、嗅了嗅,然后无意吃她,继续向远方去。
*
*
林笙随着程英德顺着一层走廊慢慢走。
她一边留意着程公馆的格局和道路,一边有一搭没一搭似的和程英德闲聊。虽然她此刻不过是位戏中人,但她知道演戏也要有诚意,若想骗过别人,先要骗过自己。
自己现在是个什么身份、什么情形?自己现在就是这么个身份、这么个情形:望着两边的墙壁与房门,她显然有些摸不着头脑,因为楼下这一层不见半点奢华,有的房间开着房门,干脆就是一间空房,只摆着一套不当不正的桌椅,桌子上面倒是摆了不少的茶碗。
单看这一层的屋子,还不如一般的殷实人家,但程家有钱是世人皆知的,因此她这个破落户客人,又有点不敢深问,走过一半走廊后才终于忍不住了:“那几间屋子那样空着,是要单收拾出来、做别的用处吧?”
程英德答道:“老爷子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性格,你只当这一层是总商会的会长办公处就是了。”
林笙听得糊里糊涂,笑了:“我知道程叔叔当上了总商会会长,可何必要在家里办公呢?”她又回头看了一眼:“好在还不算吵闹。”
程英德回答:“今天算是少有的清静,平时不是这样。”
他腿长步大,一味昂然的自己走,林笙追不上他,走着走着就得小跑两步:“大哥也是这样在家办公吗?”
“我不这样。”程英德目视前方,将脚步放缓了些:“我喜欢把公务和私生活分开。”
说到这里,他们在走廊尽头拐了个弯。这个弯安装了两扇大门,大门左右敞开,无意阻挡任何人,更像是一种界线,而门后陡然变作豪华天地,脚下垫着满铺的波斯地毯,周围贴着印花的法国壁纸,头顶悬着珠络勾连的一长串英国水晶吊灯。
她迟疑着收了步伐,而他停在门槛外,向内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从这开始,是我的住所。”
“哦……”她一边向内迈步,一边左右的看,看着看着笑了:“实不相瞒,这里才像是我想象中的程公馆。程叔叔这一点倒是很开通的,有些家庭的长辈,自己过得省,就也看不得小辈享受。”她紧接着又补道:“我知道程叔叔肯定不是省,他把他那边的屋子布置得简单些,江湖朋友来了,反倒更可以随便。”
程英德也一笑:“你这话,还真把老爷子的意思猜中了。”
前方有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下方有两名西装青年正在窃窃私语,忽见程英德带人走过来了,连忙一起后退几步,在墙角落里肃然站直:“大少爷好。”
程英德没理会,径直要带着林笙上二楼,走到半路时,他见林笙接连回头向下望,便问:“在看什么?”
“我说了大哥不要笑我没见识。”
“我笑你做什么,你说。”
“我是想那两个男仆躲在角落里,好像和人捉迷藏一样。若是不留意的话,非让他们吓一跳不可。”
“他们是保镖。”
“噢?不是说这租界里的治安还不错?怎么出门要带保镖不算,家里还要随时有人站岗?”
“租界里的治安是还可以,但我们家树大招风,前几天刚闹了一回刺客。”
“还有刺客?来杀人的?”
“对。
林笙听了个张口结舌,显然认为这像是小说里的传奇故事。程英德看出了她的惊骇,于是说道:“但是没事。来了两个刺客,全都死了。”
“死在这房子里了?”
“死在了后花园里。”
“这——”
她也做不出什么合适的点评,程英德以为她还是怕,安慰她道:“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人视老爷子为眼中钉肉中刺,我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早已经习惯了。”
“这种事情哪能习惯?”她的声音低了些:“前几天,我刚搬进我租的那房子里时,附近有条街发生了凶杀案,那街离我还远着呢,我都吓得睡不安稳。何况你们这是直接闯进了家里来。”说到这里,她苦笑了一下:“换了是我,这就够我做两年噩梦的了。”
说到这里,她问程英德:“你真的不怕?”
程英德答道:“身为父亲的儿子,无论怕或不怕,这种风险都是我应当承受的。”
“大哥是好孩子,比我好。”
程英德扭头看她:“这话怎讲?”
“你方才那话说得很有担当,我想你在程叔叔跟前一定是一直都很听话。不像我,我十八九岁时疯得很,烦死了家庭,总是想要逃出去,想要独立。最远一次是自己乘船跑回了中国,钱花光了才又回了日本。”
她叹了口气,还是笑微微的:“想来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真像是梦一场。现在我自立门户过日子了,有时候反倒怀念过去被人管束的岁月。我发现啊,人在无忧无虑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正是无忧无虑。我那时候被他们管得气死了,可当时的人生苦恼其实也就只有那点管、那点气。”
程英德问:“你现在有什么苦恼吗?有的话说出来,程家是可以帮助你的。”
他是好意,但这句话却是把她问得不好意思了,她连连的摇头:“没有,没有,我们的生活很简单,两个人衣食无忧,这就已经是很好了。”
“两个人?你有小孩子了?”
“没有,我是说我和外子。”
“尊夫也来上海了?”
“他就在二楼那间屋子里呀!”
“我怎么没看到?”
“可能是因为他坐到了角落里?”
程英德愣了一下,紧接着恢复了他一贯傲然的面目:“失礼了,没留意。”
第17章 两个视角
在程英德站在那道门槛前伸手做出“请”的姿势,请林笙随他走入他所居的东侧楼时,他同父异母的妹妹程心妙对着斜前方的长沙发一抬下颏,也给了严轻一个“请”字。
她请严轻坐到起居室中央的沙发上来,大方一点、不要客气。
严轻并不想动,他在角落里坐得挺舒服,况且腰间的伤虽然拆了线,但略一牵扯筋肉,还是会疼。疼是小问题,大问题是他须得忍着疼痛举止如常,不能让人瞧出他有任何异常。
林笙还不回来。
他记得临出发前她第一百次的嘱咐了他,让他做客要有做客的样子,如果做不到进退有礼,那么也可以古怪一点、也可以沉默一点,但是无论如何,不可以太出格。
于是对着程心妙那个不依不饶的邀请姿态,他站起来走过去,坐到了程心妙的斜对面。
他这样坐得近了,程心妙才发现他比远看时更高大些、也更结实些,不是细条条轻飘飘的那一路小白脸。虽然和她之间还隔着好一段距离,但她也能感受到他坐下时的分量。
有些分量,但没温度,也没气味。于是她亲自倒了一杯滚热芳香的咖啡,欠身推到了他面前:“请用,不要客气。”
他实在是没事做,而且也确实是有点渴,于是低头用小银夹子从珐琅糖罐里去夹方糖。他想自己是加三块还是四块呢?四块吧。
他忙着计算糖块,忘了向程心妙道谢。
程心妙看他接连往杯子里投了四块方糖,像是对糖和咖啡都很贪婪,可随即用小勺子缓缓搅着热咖啡,他又显出了一副食不甘味的冷淡姿态。
将咖啡搅得温了,他心不在焉的把杯子送到了嘴边。
程心妙盯着他,见他那女性化的薄嘴唇轻轻贴了玉白色的杯沿,唇部以着似动非动的小动作,浅浅啜饮了一小口。
杯子放回碟子,他向后靠去,虽然胳膊腿儿都各在其位,并没有做出四仰八叉的坐姿,但程心妙单从他这一靠,便瞧出了他隐藏着的没规没矩。
“你平时喜欢做什么?”她问:“读书?打球?看电影?”问到这里,她笑起来:“还是跳跳舞打打牌?”
他对着那大半杯甜咖啡回答:“我没有爱好。”
“骗人。”她笑:“我好像听谁说过,你和笙姐姐就是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认识的。”
严轻不会随便附和一个他不确定的事实。短暂的思索过后,他答:“很久之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
他以那样冷淡的语气,做这样凉薄的叙述。于他来讲是避重就轻的敷衍,但程心妙却感觉他言语微妙,话中仿佛是既有伤心、也有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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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英德对林笙印象不错。
之所以印象不错,是因为他先前对她有偏激的想象,一度以为她是那种蠢而恶的浪荡妇人,为了养小白脸而不惜反叛家庭、离弃父母。若不是昨天程静农一再强调她是林伯父的独生女儿,那他今天或许都不会从百忙之中抽身回家、迎接这位远客。
结果当面一见,他先是发现林笙其人从头到脚都挺顺眼,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庸俗丑恶,再一相谈,他看她的言谈态度也是落落自然,并无矫揉造作的举止。
总之以他的标准来论,这位林小姐至少是个挺正常的人。而他对人类的要求也不高,“正常”就已经足够了。方才他推测林笙应该是已经和小白脸丈夫一别两宽。没了那么个面首似的下三滥丈夫,这让他看她更正常了些,没想到说来说去,合着她和那个小丈夫没离婚,而且那个小丈夫并非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就在父亲那边的起居室里。
他简直不能想象那得是个多不起眼的非人生物,才能让自己在起居室停留了那么久、都完全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人各有命,林小姐非要在正常生活里添加一些病态的成分,他也不便多做评价。他在英国人开办的学校里受过相当现代化的教育,思想非常文明,向来承认人类生而自由,包括拥有吃粪的自由。
二楼的走廊尽头是对开的两扇木门,木门上方是几何形状的镂空格子,镶嵌小块彩色玻璃。房内采光一定是非常的好,因为阳光透过玻璃、已经往地面投射了一片缤纷光影。
“这是我的书房。”他推开木门,请她进去:“如果你喜欢读书,可以随时过来挑几本带回去。我已经过了读书的时候,这些书白放在这里,也是浪费。”
林笙走进去,就见这宽阔书房里,果然是盛了满满的阳光。顶天立地两面墙的大书架里摆了满满的书籍,她随便从一侧开始看起,心想程英德大概是个细致的人,因为靠下一层的架子上,居然还保留着一排中学课本,想来是他当年用过的。
她不看别的,只弯了腰看那课本的书脊。抽出最初级的一册英文课本,她打开来翻了翻:“你用的也是这本书?”
他跟着低头看了看:“这是我中学一年级时的课本。”
“我原来也有过的。”她很高兴似的:“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家里还有家庭教师,是一位英国老小姐,我叫她密斯马丽。密斯玛丽就是按照这本书上的内容教我学英文,我们全家去日本之前,刚好是把这一本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