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 第22章

作者:卜元 标签: 情有独钟 种田文 甜文 年代文 成长 现代情感

李兰之听见自己的声音颤抖着问:“江工,你的意思是飞鱼被他给……给……”

后面的话她颤抖得说不下去。

江谨昌摇头:“飞鱼没有,但这畜生逼迫常欢干了些事情。”

“畜生,你他妈的畜生,老子弄死你!”

常明松大吼一声,冲上去对着刘家荣一顿拳打脚踢。

李兰之双眼红得充血,咬牙切齿道:“打,给我狠狠地往死里打!”

刘家荣双手双脚被绑住,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呜呜地哀鸣。

生怕把人打死了,江谨昌把常明松拉开,然后直接了当问道:“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做,私了还是准备送他去坐牢?”

江谨昌看两人不太懂的样子,补充道:“私了的话,就让刘家荣的妻家做出赔偿,如果不愿意私了,我们现在就去公安局报案,这种情况,判个十年二十年不是问题。”

李兰之斩钉截铁说:“报案,我们现在就去报案。”

这话一出,不说常明松,就连江谨昌也朝她看了过来,神色似乎有些惊讶。

常明松却很犹豫:“报案的话大家肯定都会知道,不说常欢,飞鱼当时也在场,这种事情就是有一百张嘴巴都解释不清楚,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子,传出去让她们以后怎么做人……”

李兰之打断他的话:“这种畜生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如果这次绕了他,你能保证他以后不会对几个孩子下手吗?我们要上班,哪能每时每刻都护在孩子身边,至于别人要怎么说,嘴巴长在他们身上,这个谁也没办法,再说私了你就能保证他们不会传出去吗?两个孩子年纪还小,过几年就不会有人记得这事。”

在李兰之看来,与其颤颤兢兢每天提心吊胆,还不如一劳永逸,况且这种畜生如果私了的话,那实在太便宜他了。

常明松明白她说得有道理,但还是很犹豫不决。

李兰之一锤定音:“别犹豫了,这事就听我的。”说着她转向江谨昌,“江工,一事不烦二主,我们跟公安局没打过交道,还要麻烦你教教我们。”

江谨昌没推脱:“好。”

对于李兰之和常明松两人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看两人相处的情形,他猜到两人应该是好事近了,只是他以为两人在一起,做主的应该是人高马大的常明松。

现在看来是他看错了,李兰之虽然看着柔弱,却比常明松有主意多了,而且李兰之的决定也让他有些刮目相看,李兰之不喜欢林飞鱼这个女儿这事,他同样有所耳闻,他还以为刚才她一定会选择私了。

他见多了这种事儿,很多家长遇到这种事情,一般都会选择私了,他们并不在乎孩子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更在乎能不能从中得到赔偿。

刘家荣入赘到陈家,虽然在陈家没人把他当人看,可一旦刘家荣坐牢,势必会影响到陈家以及他们的孩子,因此陈家势必会拿出百分百的诚意来和解,简单说,那就是赔偿的钱不会少。

因此当看到李兰之毫不犹豫选择报案时,他很是意外。

当然他很赞同李兰之的做法,对于刘家荣这种畜生,送他进监狱才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刘家荣听到几人的话,惊恐瞪大眼睛,摇着头呜呜叫得更凄惨了。

三人押着刘家荣出了废园,常明松直到公安局门口还在犹豫不决。

但很快他就没得犹豫了。

事情的发展超过了所有人的想象。

刘家荣看到公安同志吓得当场屁滚尿流,不是夸张,就字面的意思,还眼神躲闪,浑身发抖,公安同志经验老道,敏锐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

于是把刘家荣押到审问室去,几番盘问下,刘家荣便哭着招供了——废园里居然还埋着两具女童的尸体,而且都是被他先奸后杀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算常明松曾经有想私了的念头也没用了。

猥亵案件升级成刑事案件,刘家荣被看押了起来,公安同志让李兰之三人先回去,说后续有需要会让他们过来配合。

回到十八栋,李兰之提出要去江家把林飞鱼接回来,却被江谨昌给拒绝了。

“那孩子昏迷前说她不想回家。”

听到这话,李兰之心中颇不是滋味,尴尬说:“我还是去把她接回来吧,已经麻烦你们很多了。”

江谨昌不知道是不是跟机器打交道惯了,说话也一板一眼的:“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既然飞鱼不想回家,那就让她在我家呆一个晚上,明天我把人给你送回来。”

说完他不管一脸无语的李兰之,转身大步走了。

李兰之本想追上去,肚子却在这时传来一阵抽痛,许是刚才来回奔波导致的,她不敢大意,看了眼江谨昌的背影,然后转身上楼去躺着。

半夜,常欢在梦里哭了起来。

常美被吵醒。

她一脸不爽地爬下木架床,却看到常欢像只虾一样蜷缩着,双眼紧闭,嘴里发出呜呜的哭声。

常美推了她两下,但常欢没有醒,她嘴里嘟喃了一句“真麻烦”,然后从上面拿下自己的被单,在常欢旁边躺下。

顿了顿,她伸手抱住常欢,嫌弃说:“就这一次啊。”

过了一会儿,常欢停止哭泣,整个人缩在姐姐怀里,终于睡得安宁了。

第二天,李兰之早早起来去副食品店买了猪肝和一点瘦肉回来,煮成猪肝瘦肉粥,然后给江家和常家都送了些过去。

忙完这些,她坐下来准备喝口粥,却瞥到角落处的纸条。

她弯腰把纸条捡起来,一眼就认出是林飞鱼的笔迹,就见上面写着一行字:“妈妈你不要嫁给常叔叔,我一定会把爸爸给找回来的。”

窗外太阳白花花地耀眼,李兰之看着纸条上的字,感觉眼睛被刺痛了。

她扭头看向遗像,双眼赤红说:“如果你在的话,你一定能理解我的对吧?”

屋里静悄悄的,没人回答。

两天后,李兰之带着林飞鱼去了一个地方,一个原本在其成年之前都不会带她去的地方——

殡仪馆。

第17章

这天是个半阴的天气,没半点风,闷得人心慌。

林飞鱼仰着头问道:“妈妈,你要带我去广州吗?”

工厂和大院在郊区,在大家的观念里,市中心才是真正的广州,因此小孩子每次被大人带去市中心时,都会跟小伙伴说自己要去广州。

“不是。”

李兰之应了一声,目光扫过她的脖子,那里已经看不见被掐过的痕迹。

林飞鱼明亮的大眼睛盛满了疑惑:“那我们要去哪里?”

孩子的眼睛最是干净,又像雏鸟,总是对大人充满了信任,李兰之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让她没办法坦然面对这样的目光。

她撇过头说:“等去到你就知道了。”

过了一会,23路车来了,这年代的公交车是一种“铰接式”的公共汽车,把前后两个车厢铰链在一起,人们称它为拖卡车。

虽然不是周末,但人依旧很多,李兰之拉着林飞鱼上了车,车上没有位置了,母女两人只能站着。

林飞鱼对没有位置坐这事并不在意,她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看着车外,希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去年这时候爸爸带她去了一趟市中心,那是她第一次看到外国人,也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人的头发是金色的、绿色的、棕色的,像开了染色铺的一样,什么颜色都有,外国人的样子长得也很奇怪,绿眼珠子,大鼻子,长得很夸张。

可直到下车,林飞鱼也没看到半个外国人。

李兰之带着她直接进到火葬场里面。

林飞鱼一眼就看到那条高耸入云的红砖烟囱,十分突兀地挺立在那里,不断有黑烟从里面冒出来,浓烟滚滚,看上去仿佛张牙舞爪的黑色怪兽。

这是什么地方?

为什么妈妈要带她来这里?

这时,一行人哭哭啼啼推着一辆板车由远而近,板车上放着一副薄板棺材,板车从她们身边经过时,李兰之开口了。

她指着板车上的棺材说:“看到没,那棺材里面装着的是个死人,等会儿会被送进里面的火化炉,然后被烧掉,最后变成一堆骨灰出来。”

把人烧成骨灰?

那该有多痛啊。

林飞鱼瞪大眼睛,整个人不可控制地颤抖起来。

李兰之没看她,也没有停止说下去,而是面无表情继续道:“你爸爸死了,死了懂不懂?他被烧成了骨灰,从这个世界永远消失了,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林飞鱼“哇”的一声哭出来:“你骗人,爸爸会回来的,他答应过我,他很快就会回来!”

李兰之低下头看着她,声音冷酷又残忍:“他不会回来了!他被烧成骨灰被放在殡仪馆里面,我现在就带你去看!”

说着她拉起林飞鱼的手臂就朝旁边的殡仪馆去。

林飞鱼失声痛哭,用尽全身力气拼命挣扎:“我不去,我不去!我爸爸没有死,他没有被烧成骨灰……”

那一天,在和爸爸分别的第四十九天,林飞鱼终于在密密麻麻的骨灰架上看到了爸爸。

不,正确来说,是看到了装着爸爸的骨灰盒,上面附着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下面写着一行字——

林有成,男,生于1944年3月3日,卒于1975年8月21日。

那一天,林飞鱼是被妈妈背着从殡仪馆走出来的,她在妈妈的背上嚎啕大哭。

豆大的眼泪一颗颗砸下来,砸在李兰之的肩头上,也砸在两人的心头上。

李兰之没有安慰她,更没有流泪,她背着林飞鱼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出了火葬场。

在她身后,烟囱喷出一大股浓稠的黑烟,风一吹,天空飘起了黑色的灰尘,天地灰蒙蒙,仿佛下起了一场黑色雪花。

从殡仪馆回来,林飞鱼就病了,李兰之给她请了假。

这天午后,家里没人,左右邻居也没有人,上工的上工,上学的上学,床上摊开着两本小人书,旁边的桌子上开着一瓶水果罐头,外面太阳亮得刺眼,林飞鱼躺在床上,不想看小人书,也不想睡觉,难过得什么都不想干。

突然对面的小窗口传来一阵奇怪的鸟叫声,她爬起来一看,就见江起慕的妈妈猫在窗口旁边,头上插着几支鸡羽毛,正在学鸟叫。

郭敏卉看到她,立马紧张兮兮说:“喜鹊喜鹊,我是黄鹂。”

林飞鱼:“?”

郭敏卉看她不出声,连忙说:“你要跟我接头啊,我们都是地下党,可不能让人发现了,我是黄鹂。”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林飞鱼顿了下说:“黄鹂黄鹂,我是喜鹊。”

郭敏卉眼睛亮亮的:“喜鹊,你要不要来我家?我家有大白兔奶糖、饼干、水果罐头,你过来啊,我请你吃虫子。”

林飞鱼嘴角抽了抽,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她便点头,然后关上门去了对面。

给她开门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叫康婶,是江家请来照顾郭敏卉的。

康婶的孙子拉在裤子,她正要给孙子洗屁股,因此只简单交代了几句就放她进去。

过了会,林飞鱼躺在江起慕的床上,轻轻叹了口气,躺在她旁边的郭敏卉学着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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