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刑 第35章

作者:南山鹿 标签: 都市情缘 天之骄子 婚恋 现代言情

  “怎么还没睡着?”夏知蔷记得,冯殊是那种喝多了就只想安静睡觉的体质。

  “有点饿。我下楼去煮碗面,你先睡吧。”

  饭桌上他光顾着应付亲戚、喝酒,没什么机会动筷子。

  也没胃口。

  夏知蔷灵光一闪:“猪油拌饭吃不吃?”

  两人轻手轻脚来到一楼厨房。

  猪油是现成的。

  夏胜利用的都是市面上最好的猪板油,经由小火反复熬制,最后加点盐巴和花椒,凝固成型的油膏白润滑腻,香气扑鼻。

  在晚餐剩下的白饭上撒了点水,放微波炉中叮了一小会儿,夏知蔷刮了勺猪油搁在冒着热气的米饭上,等它自己融化渗透。

  她踮脚去够上面橱柜里的调料。

  冯殊嘴角挂着笑,靠门框上看了女人忙碌的背影许久。见状,他主动贴上夏知蔷的背,手一伸,轻轻松松就将要的东西找了出来。

  他没有马上递给她,手臂仍高举着,另一只手则环住她的腰,眉毛稍稍一抬,唇色润泽,醉意朦胧的眼底浅波流转,几乎是在明示了。

  像个耍赖要糖吃的小朋友。

  夏知蔷急着用东西,二话不说踮脚狠狠啄上他的唇瓣。求仁得仁的冯殊仍不松手,低下头追着她的嘴碾转,渴望更多纠缠。

  无奈地背过身,夏知蔷放任他在自己颈窝上咬来啃去,继续手头的事情。

  淋上几滴老恒和的酱油豉油,又撒了把香葱,猪油拌饭便做好了。

  她将两碗饭直接搁在橱柜台面上:“没找到猪油渣,凑合吃吧。”

  冯殊问:“就在这儿?”

  “对啊,”夏知蔷随手搬了个椅子坐下,尝了一口,满足地舔舔唇,“我小时候还趴板凳上吃过饭呢。”

  冯殊在冯老太太身边长大,不管是深夜还是清晨,都能吃到梅姨精心准备的餐食。这种略显狂野的速成食物,他没试过,在厨房吃饭,更没试过。

  拌匀,他挑了几粒米入口咀嚼了下,眉头跟着微微上扬了起来。

  “你以前经常吃这个?”

  “嗯,很小的时候,长身体嘛,晚上老饿,我爸就给我做这个吃。当年不像现在,什么都有,到了夜里能找出点猪油和白饭就不错了,但还是觉得很香。等生意越来越忙,有时候,我爸回家都半夜了,我还要缠着他做一碗猪油拌饭,不吃到不睡觉。后来他去了省城,回家很少,再后来……家里就不止我一个小孩儿了。有一回米饭不够,还要两个人分,我没吃饱,大哭了一场,搞得我爸和叶阿姨很为难。”

  夏知蔷扒了两口饭:“现在想想,挺不懂事的。”

  冯殊不这么认为:“吃东西是其次,你当时应该只是想要他多陪陪你,只陪着你一个人最好。小女孩缺乏安全感,对依赖的人格外有占有欲,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夏知蔷一怔,旋即评价:“冯医生的共情能力很强哦。”男人不置可否地笑笑,她又问:“你这样,很累吧?”

  “怎么说。”

  “这种能力,说白了就是消耗自己温暖他人。遇到事不自觉就得跟着人家经历一遍喜怒哀乐,对方高兴你也高兴,对方难过你也难过,越是面对在意的人,共鸣就越深,有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想想就很辛苦。”

  冯殊静静地看了她几秒,直看到夏知蔷筷子都不动了,才说:“你的共情能力也不差。”

  “嗯?”

  “不是谁都能体味到这种‘辛苦’。”

  夏知蔷歪过头:“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大智若愚?”

  “实话实说,这个和聪不聪明关系不大。”

  “……就不能好好夸夸人嘛?”

  冯殊碗里已经空了,趁其不备从她那边挑了几团米饭过来,心安理得地抢食:“手艺是真的不错。”

  厨房的灯亮到凌晨两点。

  终于睡下,两人朝同一方向躺着,冯殊一缕一缕地挑起夏知蔷的发丝,缠在指尖把玩。虽困倦至极,夏知蔷仍是回头,半睁着打量了他几眼:“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

  她摆明了不信。

  冯殊说:“这里隔音什么样谁都不知道。而且,你带了那个来了吗?”他指的小雨伞。

  夏知蔷揉揉眼睛,又闭上:“忘了。”她想起叶青说的“早点要孩子”,用尽最后一点精神说道:

  “其实,不用也可以的。”

  冯殊眯了眯眼,在心里反复确定她的真实意思。

  他不想表现得太冒进,唐突,或是自作多情,于是拐了个弯问道:“我今天喝了酒,也还没戒烟。”

  夏知蔷的声音几不可闻:“那今天就算了,下次吧……”

  随后翻过身睡着了。

  冯殊久久无法成眠。

  轻轻执起熟睡的夏知蔷的手,冯殊掌心对掌心,将自己的与她贴在一起,比了比,竟是大了一圈,等再细看她小小的手,顿时心生可爱;他又去瞧她的指甲盖——十个稍有弧度的粉色长方形,与自己的形状很像。

  有个老人家曾对他说:“指甲长得一样的两人,合在一起总能把日子过好,你就照着这个法子,赶紧给我寻个孙媳妇儿回来吧。”

  那时候的冯殊才多大,并不着急成家;如今他有了家庭,也更加贪得无厌,期望能更热闹些才好。

  夏知蔷应该也是愿意的。

  想到这儿,想到车上夏知蔷安抚一样的吻手动作,冯殊有样学样,也亲了亲她的手背。这时,女人忽然嘤咛一声翻了个身,抽出手,抱住了身边人的腰。

  夏知蔷往冯殊怀里钻了钻。

  她口中不住地喃喃梦呓,眉毛锁着,手臂也跟着锁紧,脚还蹬了两下,像在追赶什么。冯殊好奇,低下头凑近去听。

  她喊:“阿渊……”

第28章

  连轴赶工好几天, 昨晚又“加班加点”, 夏知蔷以为这一觉能安安稳稳睡到饱,谁知旧梦来袭, 半个夜晚就这么白白搭了进去。

  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场景,已经很久没入梦了。

  不知第多少次被人从裹得无法呼吸的深潭中拽离水面, 夏知蔷刚呼吸几口, 又被同一个男人摁着肩膀压了下去。

  那人神色淡漠, 唯独眼里血红血红的, 像在流着血。他不停地问:“怎么是你?怎么是你?怎么是你?”

  夏知蔷求饶,呼救, 蹬脚挥手,徒劳地挣扎。她又喊他名字,一次一次, 最终亦是无济于事。

  她以为自己会像之前每一次那样, 在遮天蔽日的窒息感中大汗淋漓地惊醒。

  这回不同。

  夏知蔷又一次浮出水面,却没再被重新压回去。有人把她拉上了岸, 他拍着她的背,力道很轻,节奏缓和平稳, 哄睡一样。

  这感受是如此真实,干燥的热度自背脊渐渐传遍全身, 夏知蔷好想睁眼看看对方是谁,事与愿违地,梦中的她仍是力不从心, 连回头都办不到。

  她临近中午才醒。

  冯殊早已不在枕边,更不在家里。爬窗户上往下看,见那辆奔驰没停在原处,夏知蔷牙刷到一半,急匆匆地去问夏胜利。

  夏胜利答:“小冯很早就起了,说是有事出去,下午回。”

  当时还是清晨六点多,冯殊就下了楼同两个长辈吃早饭。夏胜利以为他是生物钟作祟,没多想,只装作无心地提了一嘴: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啊?”

  冯殊盛粥的动作一滞:“这个,得看知知的想法。”

  叶青笑了笑:“别怪阿姨多嘴,她那边我昨晚上刚催了催,已经松口了。你们好好准备准备,该戒烟的戒烟,该调理的调理,早要早好。”

  她又别有深意地加了句:“有了孩子,一个家才能真正的稳固。”

  难怪她那么配合。

  冯殊后半程沉默着吃完。

  当下,见女儿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夏胜利问:“小冯没跟你打招呼?”

  “没……”夏知蔷话说到一半改口,“哦,想起来了,说过的,是我给忘了。”

  可能是,关于冯家的事?思及此,夏知蔷贯彻心大做派,识相地没多过问,只发了条微信让人看到回一下。

  晚上的婚宴早已安排好,简单吃了午饭,叶青先去酒店张罗化妆了,夏胜利则搬着个大纸箱子,以及几个画筒到客厅,招呼女儿过来。

  “你选几张,裱好了我给挂书房里去,以后来客人了让他们都看看。”

  这些都是夏知蔷艺考时期画的画。

  她于绘画上的天分并不突出,奈何其他方面更拿不出手,夏胜利便断断续续地供女儿学了十来年,权当陶冶情操了。

  等升到高二,眼见着夏知蔷的文化课成绩读二本院校都勉强,夏胜利想到她画画的童子功,便在老师的建议下让女儿参加艺考。

  夏知蔷顺利考上南大,还留下了这么一堆纸质见证。

  箱子和画筒里,水粉和素描都有。来个稍微懂点行的一看便知,这些画的作者色感极佳,形感一般,善色彩不善塑造,不管是水粉静物还是水粉风景,单拿出来在三大美院的考卷里都拔尖儿,素描却差了口气,平庸至极。

  无需犹豫,夏知蔷随手挑了两副水粉静物。搁的时间太长,画上的颜料已有细微皲裂,但颜色仍是极好看的,干净明快,笔触间充盈着不可多得的松动空气感,很有画味。

  夏胜利左看看右看看,除了一句“我闺女就是画得好”,也夸不出什么别的名堂。他只道:“铅笔画也选一张?各式各样的都得有嘛。”

  “跟您说多少遍了,这个叫素描,不是铅笔画。”她在箱子里挑挑拣拣,摇头,“真没拿得出手的,还是算了吧。”

  话音落下,某个念头在夏知蔷脑中一闪而过。

  ——她不是没有好的素描作品,只是,那副画既不是考学时期创作的,现在也不在家里。

  它被遗忘在了某个地方。

  夏知蔷思来想去,悄悄打了个电话出去:“妈,我得拜托您一件事儿。”

  半个小时后,夏知蔷只身来到广云文理学院的老校区。

  文理学院前年从专科升为本科,已整体搬迁到了城东新址,这边则留给了继续教育学院。学院规模小,对空间需求量不大,五栋楼里有一栋因为位置偏居于角落,长期空置。

  夏知蔷的目的地便是空置中的这栋四层建筑。

  和其他几栋经由翻修而焕然一新的楼栋不同,年久失修的它已显出几分破败。在这个低气压的阴天下午,树木掩映之下的陈旧建筑外墙斑驳,窗户破损,寂静空荡,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恐怖游戏里的场景,阴森得很。

  夏知蔷并不害怕。

  高三暑假,她在这栋楼里渡过了大半个明媚愉快、闪着粉色光芒的夏天——如果把七月底某天发生的事情去除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