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安哲
“等等。”广济睁开眼睛,沉声道,“你且记着,在她身边,若是心思过重,怎样都是失去。”
他垂下眼帘,已盼了藏了这么多年,如何能轻松应对。对他而言,沙场的千军万马也比不得这一个小女子难缠。
他不由得轻叹,“二哥,我倒有些羡慕你了。”
萧承翊回到祁王府的时候,天已经有了暮色,府中难得有客来访。
顾玄龄一见他回来,竟顾不上平日的规矩礼仪,上前便质问道,“祁王爷,皇上当真为你和琳琅赐婚?”
这话问得可笑,萧承翊绕过他的身影,单手负立,“不是父皇所赐,是我所求。”
“萧承翊!”顾玄龄失了理智一般,“我就知道,你对琳琅早有预谋!我与琳琅青梅竹马,我是最了解她的人,她不喜欢的,你再怎么强求都无用!”
萧承翊转身看他,“本来此事和你无关,但你非要知晓,我便告诉你,在父皇之前,我问过琳琅的意思,她同意了。”
“不可能!琳琅怎会嫁给一个她不爱之人,你何必拿这种话来骗我!”
多说无益,承翊不想与他争执,免得冲撞了这好日子的喜庆,先行离开时,身后的顾玄龄却不依不饶,一只手刚要抓过他的肩膀,萧承翊已经先一步的制住他的手腕,右脚袭向他的左膝,顾玄龄只感觉膝盖骨像碎了一般的疼痛,瞬间跪倒在地。
萧承翊又死死抓住他的手腕,向上一折,半蹲着身,寒声警告道,“本王原谅你今夜的无礼,你最好适可而止。还有,你若再伤她一次,我必取你性命。”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改文案改到半夜,改到迷迷糊糊看一眼,内心一直是:这样,应该,就可以,了吧。
就差把:“都给我点进去看看吧各位大爷”这种标题给写上了
晕了晕了,文案真的好难写啊
☆、大婚
大婚之日一天天逼近,琳琅全然没什么感觉,可她每日睡懒觉找妖怪的固定生活被完全打破,开始为当日的新娘做万全的准备。
萧承翊再怎么低调,好歹也是个王爷,好歹穆琳琅也是嫁入了皇家,又好歹,这是当今圣上的赐婚,一丝也马虎不得。
所以,她身旁每个人都来磨了一遍她的耳朵,告诫的叮嘱的欢喜的心疼的,而更多的是她没听见却能猜到的,惊讶、不屑、不甘、冷眼,或许还有那么一丢丢的真心祝福。
嫁给谁是她自己的选择,外界再怎么议论纷纷,她都能坦然受之,不在乎外人的看法。这其中的功力,也是在岁月的洗礼中慢慢精进的。
总之,在穆琳琅感觉自己的耳朵里,再也塞不进任何关于皇家之事时,成亲的日子就悄然来到她眼前。
她平生第一次起这么早,外面的天儿都还是伸手不见五指,四肢沉重,脑袋混沌,被如玉和似玉架着在化妆台前坐下。
一屋子的丫鬟老妈子围着她转,梳洗弄妆,穿戴首饰,披上嫁衣,在经过了巨长巨长的繁琐装扮之后,外面的天儿敞亮起来,穆琳琅的新娘装扮,也顺利完成。
门又开了,一群人涌进来,夸新娘的美貌,说祁王好福气,琳琅一一含笑受之。
在她赶去她母亲,她长姐,甚至她身边丫鬟的眼泪欣慰后,屋子里总算留下她一个人的清净。
她望着铜镜中的自己,熠熠生辉,从那时到现在,她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给了萧承翊一个肯定的答案。
这个答案,就推着她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外面喧闹声不断,府上张灯结彩,自长姐出嫁之后,自个家里很久没这么热闹了,穆琳琅突然有些恍惚:自己真的要嫁人了。
虽然,不是她所期盼和想象的那种。
万事向来难两全,穆琳琅永远只倾向于事情光明的一面,有光亮处便是好的,可以继续走下去。走下去,便会有另一番天地。
她正在镜中细细打量自己时,身后突然有个声音道,“好像还很开心啊,穆二小姐。”
“阿袖!”穆琳琅欢喜的站起身来,“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自己在嫁人之前看不到你了呢。怎么样,我好看吗?”
“好看个鬼,成亲有什么好的,看你折腾这几天,我都要睡着了!”阿袖慢腾腾翻个白眼,然后从半空中慢慢降落下来。
“你不懂啦,这是我们人类的礼节,重要的事哪一件不麻烦的。”
阿袖倚在桌椅上,撑着半边的脑袋看她,以她修行这么多年的妖怪眼光来看,也算得上惊艳的。“喂,那你以后要离开穆家了?”
“嫁人都是这样的啊,不过我可以随时回来。”琳琅低头理着自己腰间的束带,似乎听到那位老妖怪轻轻叹息一声,琳琅立刻笑道,“阿袖,你还舍不得我啊。”
“呸,你这自恋的毛病真得改改。”
“那可难了,我身上的毛病多得是,可没有一件想改的。”琳琅慢腾腾挪动几步,“记得我头一回见你,你说了你在这里住了快一百年,我还以为你就扎根在穆家,谁知道,你经常不见踪影,你老实说,这里不是你唯一的落脚处吧。”
阿袖心道,这丫头是不知道她有多忙,来人间的妖越多越多,有不轨之心的妖愈发会隐藏,她能时常回来的地方,都可以称为她的家了。不过,有“家”这个定义,也是因为有这个死丫头在。
“老娘在人间这百年是白活的吗?”阿袖站起身,一挥衣袖道,“说正事吧。今日来,我是给你送贺礼的,知道你们人间有这个习俗。”
“好啊好啊,送我什么宝物?!”
穆琳琅认识阿袖这么多年,有时候做妖怪的诱饵的确会很危险,琳琅一直等着阿袖会给她一个什么宝贝防身,但始终没有等到。偶尔提过一回,她只说有她在便什么都不需要。
琳琅乐得拍手,“我就知道,我会等到这一天的。阿袖,拿出来吧。”
阿袖不多言,右掌一挥,左掌便出现了一个闪闪发光的物体,穆琳琅眼睛发光,直凑到跟前去看,待那光芒褪去,在阿袖右手的,赫然的是一根——鞭子?
“阿袖,这就是你送我的宝物啊?”
琳琅刚要伸手去碰,却被阿袖打过,“先别动,琳琅,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送你这个,此宝物虽然可以助你防身,却也有弊端。”
琳琅像是没认真听,更凑近了一些,还是看不清这鞭子到底为何物做成,只觉得编得极精细,大抵也十分耐用,“阿袖,这到底是何宝物?”
“此物,名为镇妖鞭,威力强大,极有灵性,一旦认主,便会与其血肉相缠,为其所用。只是······”
琳琅没什么耐心的,“只是什么,你赶紧说嘛,这么厉害的宝物,能有什么弊端让我拒绝啊?”
“此鞭既为镇妖,便万不可伤及凡人,一旦沾染凡人之血,其主便会遭恶灵缠身,万劫不复。”
穆琳琅手抖了一下,阿袖以为她怕了,谁知她呆呆的问道,“什么是恶灵?”
阿袖扶额叹气,慢慢解释道,“妖界大开这么多年,停留在人间的妖怪数不胜数,其中难免有些遭遇不测心生怨恨,不能遣回妖界,又不能在人间作乱,长年累月,心中怨恨越积越深,便形成了恶灵。”
“哦,听起来有些可怖呢。那这些恶灵怕你吗?”
“自然怕,比那些一般的妖怪更怕得厉害,因为他们一旦被我发现,没有定罪处罚一说,只有死路一条。”阿袖对她挑了挑眉,“你可得想好啊穆琳琅,这些恶灵大都是对人类有极强的怨恨,镇妖鞭一旦伤了凡人,你便成了他们最好的靶子。恶灵的力量数以万计,纵然我在,也难以消除。”
穆琳琅只略微想了一下,便伸出手来,“嗯,我想好了!”
阿袖拧眉看着她,琳琅道,“放心吧,对付凡人我根本用不上这种鞭子好吗?再说了你平日那么忙,万一哪个妖怪盯上我了,我连小命都没了。我要宝物!”
阿袖轻呼了一口气,把镇妖鞭完好的放在她手心,然后又抓着她的另只手,在她的中指上一划,琳琅只感觉麻麻的一疼,一滴血珠滴下来,滴在那鞭子上,过了一会儿,那鞭子竟然慢慢消失了!
穆琳琅瞪大了眼睛,把右手拿起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阿袖,它,它去哪里了?”
阿袖指了指她的右胳膊,“对了,镇妖鞭颇有灵性,若想它真正认你做主人,为你所用,你还得好好练习哦。”
“啊?怎么练?”
“多增进感情,它怕生。”
穆琳琅拉着宽大的袖口往里查看,又听阿袖没感情的叮嘱,“还有,要是有妖和你抢鞭子,保命要紧,卸了这右胳膊便是。”
穆琳琅:“······”
亮堂堂的一室烛火,穆琳琅默不作声的端坐,看着十分娴静,但下一秒,新床上的身影就往右边倒了,一旁的似玉赶紧伸手把她扶正,“小姐,你是不是困了?”
可不是吗,喜帕下的眼睛早就合上了,唯一让她清醒些的,就是她这快饿扁的肚子。
穆琳琅受不住了,刚伸出手,便被似玉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小姐,使不得,这要等王爷拿喜秤来挑,不然不吉利的!”
“似玉啊,找些吃的来,我快坚持不住了。”琳琅的声音有气无力的。
似玉本来也猜到的,她嘱咐过如珠偷偷拿吃的过来,这小妮子又不知道跑到哪里疯去了,她轻叹一声,“小姐,那你等着,奴婢去小厨房瞧瞧,好不好?”
盖着红喜帕的脑袋急忙表示赞同,“嗯,我要吃热乎的。”
在漫长的等待中,穆琳琅再次败给了自己的瞌睡虫,眼睛慢慢合上,身子又开始歪了,不过这会没人扶着她,“咚”的一声,脑袋直接敲在了床栏上,瞬间清醒了。
这时候,她听到门开的声音,也顾不上疼了,欢喜道,“似玉,你终于回来啦,拿到什么好吃的了?”
没声音回她,随着脚步越来越近,穆琳琅盯着地板的视线中,却出现了一双男子的鞋。
她猛然掀开了喜帕,发现来人是萧承翊,他的表情微微讶异了一下,琳琅的相貌一向艳丽,今夜更是晃得人挪不开眼,但他很快恢复正常,正经道,“听说你饿了?”
“馄钝!”琳琅瞧见他手中端的东西,香气扑鼻,都快感动哭了。
“王爷,你会有福报的。”琳琅伸出手去。
承翊却把瓷碗放在檀木桌上,“过来坐着吃吧。”
琳琅全然被食物勾了魂儿,平日里最平常的食物也成了救命稻草,这馄钝是真得好吃,皮薄馅多,嫩香滑口,热腾腾的汤汁入腹,全身都温暖舒适起来。
承翊在床榻上坐着,看她吃得这般欢快,忍不住问,“中午没用饭?”
琳琅叹气,“何止中午,我从早上起就滴米未进,都快把我饿晕了。”
萧承翊脸色微变,刚要说什么,只瞧琳琅拿着瓷勺的手举了起来,眼神警惕,“王爷,先别说话。”
从刚刚一开始听到的细微响动,琳琅还以为是自己饿出了幻觉,但眼下她却真的肯定,房内有哪个小妖作祟。
竟敢跑到她新房里来闹?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姐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妈妈得了肾结石在医院,吓得我立马请假过去。还好医生说不用手术,吃药排出来就可以,可老妈还是痛得不行。今天已经好些了,真的,万事都没有身体重要,希望大家都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吧。
☆、喜娘
大致确定了方向后,琳琅偏头对承翊笑着,“王爷,你有没有觉得屋内很闷?开扇窗子好不好?”
萧承翊其实什么感觉都没有,但还是站起身,向窗边走去。
抓紧时间!趁他转身的一刹那,琳琅也猛然站起,走到那两柄最大的烛火边,猛然吹灭了其中一个,房内的光线暗了几分。
没有,琳琅又吹灭另一柄。
果然没错,蜡烛上一个红色的抱团蜷缩的小妖精,露出它的真身来。
这种小妖唤作“喜娘”,模样有点像松鼠,只不过毛发是红绒绒,全身不过两寸长,在受到惊吓时会炸毛,比如现在。琳琅第一次见它,还是在长姐穆寒倾的婚礼上,它滚来滚去,像个不安分的毛球。
喜娘是来讨喜果子的。
它在人间有不少年份了,必须要拿到沾过新人手掌的喜果子,才可以返回妖界,琳琅不知道是谁给它定下的这破任务,人类是看不见它的,所以完成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琳琅害怕萧承翊发现怪异之处,只想着赶紧把它拎出去,喜果子的事儿明日再说,哪知这小妖十分顽固,“哇哇”在烛柄上跳来跳去。
琳琅没法,一把捞过这小红毛,匆匆往门外走,同时又顺走了一颗在桌案堆得老高的核桃。
打开门,把喜娘放在地上,核桃塞到它怀里,轻声道,“现在可以了吧,赶紧回去。”
它紧紧抱着这颗核桃,却喊道,“新郎!新郎!新郎······”
“还要王爷的?不可能。”琳琅不留情面的“啪”的关上门。